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範,2023年發布的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 標準編號:DB61/T 976-2023
- 發布日期:2023-11-14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範,2023年發布的地方標準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範,2023年發布的地方標準備案信息備案號:106976-2024備案日期:2024-01-11適用範圍本檔案規定了社會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和措施。描述了單位消防安全總體要...
基層消防安全組織是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的具體承擔轄區內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消防工作隊伍。 專職消防隊包括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單位專職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建立的主要承擔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的...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保護民政服務對象人身安全及機構財產安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民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公布)是一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訂的、由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的一部法律法規。其發布主旨是為了加強及規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 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 制定消防工作計畫, 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 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二) 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 消除火災隱患, 受理民眾...
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維護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促進提高消防技術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
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建築防火通用規範》等強制性消防標準,嚴格規範消防安全管理行為,防止火災發生、減少...
雲南省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014年11月7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和保障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
第三條 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自防自救、覆蓋城鄉的原則,推進社會消防組織專業化、規範化、標準化發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將社會消防...
《規定》整合了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各類規範性檔案涉及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在總結以往火災教訓、分析當前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的基礎上,研究提出了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同時,注重吸收我省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經驗...
第十一條 人員密集場所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或委託管理單位的職責:(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逐級消防負責人;(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三)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八)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揮安全疏散;(九)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十)其他有關消防職責。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改變內部結構和裝修的人員集中公共場所的防火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的規定並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十條 公眾聚集場所必須具備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的安全出口數量、疏散寬度和距離,應設定符合規範要求的防火分區,其建築物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第十一條 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設定符合標準的燈光和...
泰安市市政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市政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督促落實本單位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二)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三)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四)制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糾正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五)組織...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標準 消防防火牆 政府四個責任、公安消防部門四個程度、社區農村四個基礎、社會單位四個能力。為規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消防責任自負的自我管理與約束機制;達到防止...
《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部門職責,消防救援組織、隊伍建設,消防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管理,物業服務企業、學校幼稚園、建設工程、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火災事故調查等。《規定》如何健全我市消防安全責任制?修改後的...
公眾聚集場所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不得開業、舉辦活動或者投入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營業執照。第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或者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公眾...
公眾聚集場所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不得開業、舉辦活動或者投入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營業執照。 第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或者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圖書目錄 前言 引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總則 5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5.1通則 5.2人員密集場所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或委託管理單位的職責 5.3消防安全...
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應當列為城市消防物聯網系統的聯網用戶,通過城市消防物聯網系統加強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形勢的動態管理。第四章 消防安全監管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政府工作部門應當...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的作者是蔣國興,廖奇,由湘潭大學出版社2010年4月1日出版。內容簡介 胡錦濤同志指出:安全發展是科學發展的應有之意。由蔣國興編著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以規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管理...
(五)建立社區消防工作檔案;(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二)開展消防安全檢查;(三)按規定配備、維護社區內公共消防設施、器材,...
第一條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和規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消防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陝西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全省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村(...
公眾聚集場所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不得開業、舉辦活動或者投入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營業執照。第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或者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公眾...
(二)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實施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畫,保障消防安全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三)按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五...
(二)在立法許可權內針對本地區實際情況,及時提請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訂消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組織制定、修訂消防方面的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三)統籌城鄉消防發展,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
(一)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的情況;(二)火災預防基本知識、常用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種類、性能、識別和使用方法培訓情況;(三)行業(系統)和崗位火災隱患、危險程度、火災防範措施等知識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