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統計管理辦法》是自然資源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4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產資源統計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自然資源部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30日
- 發布日期:2020年
- 主題分類:國土資源、能源\礦產
《礦產資源統計管理辦法》是自然資源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4月30日。
《礦產資源統計管理辦法》是自然資源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4月30日。檔案全文(2004年1月9日國土資源部令第23號公布根據2020年4月29日自然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議《自然資源部關於第三批廢止和修改的部門...
《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暫行辦法》是地質礦產部為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加強礦產儲量的動態管理、保持地質勘查單位和礦山企業的合法權益、建立礦產資源儲備帳戶制定的辦法。【施行日期】: 1995-1-3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地質礦產部第...
本辦法所稱礦產資源儲量,是指經過礦產資源勘查和可行性評價所獲得的礦產資源蘊藏量的總稱。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儲量的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礦產...
陝西省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於陝西省,內容有三十條。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礦產資源,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提供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他...
開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以外的礦產資源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審批和頒發採礦許可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總向國務院地質礦產...
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探礦權、採礦權出讓,應當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定;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評估的,應當進行評估。探礦權、採礦權出讓收益不得低於市場基準價,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六、將第十五條改為第...
《江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經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4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礦產資源規劃,探礦權、採礦權的取得,礦產資源勘查,礦產資源開採,...
《自然資源統計管理辦法》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管理改革精神,發揮統計在自然資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
湖北省非國有礦山企業礦產儲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非國有礦山企業的礦產儲量管理工作,合理利用礦產資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國有礦山企業,是指國有礦山企業以外...
3.鼓勵礦山節約集約利用資源,開採總量控制指標可向礦山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較好的企業適當傾斜;4.國土資源部認定應予以調整的其他情形。權威解讀 近日,國土資源部出台《總量控制礦種開採指標管理暫行辦法》,在礦產資源管理上推出了新的管理...
第二章礦產資源開採的審批登記 第八條開採下列礦產資源,由省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並頒發採礦許可證:(一)國務院《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礦產資源;(二)鈦、釩、鉍、汞、寶石、玉石;(三)礦區...
根據《礦產資源統計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11號)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19〕1235號)相關規定,為做好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礦產資源...
(二)基本管理制度 礦產資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1.礦產資源勘查統一登記制度。國家《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凡在我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內從事區域地質調查,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能源礦產的普查和勘探,地下水、地熱、礦泉...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關報導 日前,自治區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督管理辦法》。制定《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督管理辦法》,是...
資源分類 根據劃分標準的不同,有多種分類方法:1、按照礦產資源生成賦存的不同領域,可劃分為陸地資源、海洋資源和外星資源三大類。2、根據礦產資源用途不同,可劃分為10類(我國礦產資源統計中使用的分類):(1)能源礦產:煤、石油...
礦產資源統計的主要內容包括採礦權人和礦山(油氣田)基本情況、生產能力和實際產量、採選技術指標、礦產組分和質量指標、占用礦產資源儲量變化情況、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情況等。同時,還包括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進行統計但未列入礦產資源...
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是2008年公布的資源科學技術名詞。定義 礦產儲量登記統計機關依法對地質勘查探明的礦產儲量、礦山企業占用的礦產儲量、停辦或者關閉礦山後有殘留或者剩餘礦產資源儲量和建設項目滯壓的礦產儲量進行註冊以及增減變化進行統計的...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機關,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保護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礦產儲量的動態管理,依據《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而設立的對礦產儲量實行登記管理的制度。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礦產...
其任務是依據有關法規和採用現代化的技術方法收集礦產資源信息,通過綜合整理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級人民政府、規劃決策部門和有關單位傳遞信息資料,並向全社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管理的內容主要有:①依據《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分析評價工作及其監督管理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自然資源,是指天然存在、有使用價值、可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的總和。包括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
第二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扶持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科學研究、新產品開發、教育培訓及獎勵,其籌集、使用、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資源登記是2008年公布的資源科學技術名詞。定義 資源占有或使用者就其資源的名稱、類型、位置、數量、質量、用途、權屬及其讓渡等情況,按規定程式以書面記錄或電子登錄等方式,在其所在地政府機構進行登錄、核實、備案的過程。出處 《資源...
《關於做好2010年度固體礦產資源統計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2月22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固體礦產資源統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0]1175號...
礦產資源政策是2008年公布的資源科學技術名詞。定義 指國家為了有效地指導、監督、調節和管理礦產資源的研究、勘查、開採、加工、利用和保護,使有限的礦產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最大限度地滿足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而制訂的方案、辦法和...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指導、審核縣(市)礦產資源規劃和地質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加強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統籌城鄉土地資源管理,構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制定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負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用於扶持資源綜合利用的產業發展、科學研究、教育培訓及獎勵。第二十九條 資源綜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鼓勵使用以廢物資源為原料的新型建材產品,淘汰實心...
(七)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土地利用各類數據的責任。貫徹執行地籍管理辦法措施,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動態監測、重大土地專項調查工作,指導地籍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工作。(八)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實施土地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