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港閘區教育局、港閘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是2008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港閘區教育局、港閘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港閘教20號
各中國小:
學籍管理制度是一項基本的教育管理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是落實下發生均公用經費、“兩免”資金、免費教材和進行教學質量評價、貫徹依法治校要求等工作的重要保證。為貫徹落實《江蘇省中國小管理規範》和《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進一步做好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充分認識做好學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義務教育階段做好學籍管理工作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和高質量、高水平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重要保證,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具體體現,是新形勢下提高義務教育整體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加強和規範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工作,是有效控制義務教育學生輟學、嚴格管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重要方式,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區域教育現代化順利實現的重要保證。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學籍管理工作機制。
學籍管理工作是學校的一項具體常規工作,工作繁雜且具有連貫性,政策性強。各學校要加強對學籍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規範管理程式,最佳化學籍管理人員的工作環境。為適應學籍電子化管理的要求,各學校要按省教育廳的要求配置學籍管理專用電腦,確保網路暢通,並配置學籍管理櫥、隨身碟、印表機等配套設備;加強對學籍管理人員的管理,完善崗位責任,充分發揮學籍管理人員的管理作用,讓學籍管理人員的工作重心從單純的資料收集、整理轉移到學籍動態管理中,並全程參與從學生申請學籍變動到完成手續的全過程;確因工作需要更換學籍管理人員的,要做好相應的交接手續;各學校要增強學籍檔案管理意識,做好從學籍電子信息到文本材料的歸檔整理、上報工作。
三是嚴格規範學籍管理變動手續。
最近,我局統一了全區學生學籍變動審批表,希望各校在學生轉學審核工作中從嚴要求,按照審核表的審理程式開展學籍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區內學校之間學生轉學,外來人員暫住地的變換不是學校接受學生轉學的唯一依據。在2008-2009學年初報表人數上報省教育廳的基礎上,今後各學校接受學生均需四章齊全,手續不齊備者一律不予承認學籍。本地學生轉出,必須提供完備的接受證明,否則視為輟學,輟學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依據之一;外地學生回原籍,如未辦理任何手續,不辭而別的,要及時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予以註銷學籍。
四是制定控制學生輟學的工作預案。
各國中學校要將控制學生輟學作為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認真分析學生輟學的具體原因,並針對因貧、因學和其他方面原因,採取不同的措施,防止學生流失,確保全區國中鞏固率達100%。
五是建立中國小學籍管理問責制。
各學校要規範執行《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規定》,嚴格按照省、市、區學籍管理的要求和程式完善學籍管理各項工作。各學校均不得接收沒有入學、轉學、借讀等手續的學生。對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學校和相關責任人,我局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教育幫助、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
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外來流動人口不斷增加,學籍管理工作的難度也在不斷增加。希望各中國小進一步明確工作思路,增強工作責任感,規範學籍管理工作程式,使我區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管理水平躍上新台階,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實現區域教育現代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港 閘 區 教 育 局
港閘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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