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是長寧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幫助廣大市民解決民生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
  • 地區:上海市長寧區
  • 單位地址: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599號
  • 機構領導: 陳設立
單位地址,主要職責,機構領導,部門設定,

單位地址

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599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法規,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二)根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求,制訂和實施本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體系,紮實推進素質教育。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的管理工作,優質均衡地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高標準、高質量地發展高中教育,負責辦理區域民辦學校的設定、換證、年檢、撤銷和變更的審批。
(四)努力構建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負責全區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終身教育的計畫,指導推進終身教育,促進長寧教育的國際化及長寧現代服務業特色教育的形成。
(五)負責對本區中、小、幼校(園)長職級的評聘、考核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區國中及國中以下教師的資格認定和教師職務評聘管理,負責教師隊伍的建設,通過培訓和培養,提高教師素質,開展和實施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教師繼續教育的工作。
(七)領導和推進區域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工作,鼓勵支持各校開展校本教研,促進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各項管理工作的提高。
(八)負責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的制定、實施與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
(九)負責對教育工作督導檢查和評估,指導和協調區域內國際教育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的工作。
(十)編制教育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對學校與其他教育單位教育經費的監督管理,依法科學合理地安排使用教育經費。
(十一)負責對教育資產和教育資源的統籌管理。
(十二)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十三)規劃實施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做好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5名。其中,黨工委書記1名,黨工委副書記、局長1名,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1名,副局長4名;工會主席1名(任職期間享受副處級待遇)。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正科級非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非領導職數4名。
黨工委書記: 陳設立
黨工委副書記、教育局局長: 姚 期

部門設定

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設9 個內設機構,即:黨工委辦公室(宣傳統戰科)、組織科、紀檢(監察)科、行政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基礎教育辦公室(托幼辦、語委辦)、德育科(青保辦)、終身教育科。
此外,設長寧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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