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下區教育和體育局

濟南市歷下區教育和體育局

濟南市歷下區教育和體育局,是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下區教育和體育局
  • 所屬部門: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歷下區
  • 現任領導:顧朝霞(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本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本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本系統或領域內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依法履行本系統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統一戰線、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
(五)負責全區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
(六)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七)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統籌全區教育資源配置和結構布局調整,參與全區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按照規定承擔區屬公辦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等工作。
(八)負責駐地省屬部屬高等學校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及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九)負責區級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本系統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事業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區各類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教育教學的科學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和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和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健身氣功活動。指導協調體育社團、行業協會工作。
(十三)負責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選拔、輸送。組織參加市及市以上重大賽事代表隊的組建、訓練和比賽,承辦在本區舉行的重大體育比賽。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
(十六)負責指導體育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配合上級部門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七)按國家體育總局對“全國游泳之鄉”發展建設的要求,負責全區“游泳之鄉”建設規劃及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與國(境)外的教育和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深化領域內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堅持以“便民惠民”為核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國內外有競爭力的體育強項,最佳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教育、體育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學校安全科、法規科牌子)。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史志年鑑編纂等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本系統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
負責許可權內學校(幼稚園)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學校(幼稚園)安全保衛和穩定等工作。協調處理學校(幼稚園)安全突發事件。參與指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本系統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掛老幹部科、宣傳科牌子)。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選拔聘用、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校長職級制改革實施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個人有關事項填報、幹部監督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乾部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配合做好駐地省屬部屬高校黨建工作。負責駐地省屬部屬高校的聯絡服務工作。
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計畫的制定和組織落實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
負責與國(境)外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及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負責本系統教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師德建設和獎懲工作。指導本系統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教職工聘用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支教教師選派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教師資格認定有關工作。受理教師人事管理的申訴。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和做好所屬事業單位統一戰線和民眾工作。協調做好本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與發展規劃科。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區級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全區教育體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經費財務、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教育援助資金、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指導學生資助工作。參與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規範本系統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事業統計工作。
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統籌全區教育資源配置和結構布局調整,參與城區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核工作。按照規定承擔全區公辦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工作。
(四)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科(掛繼續教育科牌子)。統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基礎能力建設等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統籌管理全區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社區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負責全區民辦非學歷中等及以下教育培訓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全區社區教育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掛學前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牌子)。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指導全區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普通高中教育。擬訂全區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導普通中國小(含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規範辦學行為,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擬訂普通中國小(含民辦)招生政策。負責普通中國小(含民辦)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含民辦)開展學生思想品德教育、親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指導協調特殊教育有關工作。承擔本級普通民辦中國小、幼稚園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的工作。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發展政策。指導學齡前兒童思想品德教育,規範辦園行為,負責做好幼稚園管理、招生及保教工作。負責全區幼稚園保教質量監測及指導工作。
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藝術、衛生健康、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協調指導學生體育競賽、藝術展演和學校衛生防控等重大活動。指導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軍訓工作。
(六)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掛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區教育督導相關規劃和方案。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所屬事業單位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價。負責對學校(幼稚園)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負責全區教育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按照市、區教育綜合改革有關要求,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改革工作。負責教育調研及綜合文稿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情況。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體育指導科。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全區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和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協調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和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組織和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協調體育社團、行業協會工作。監督管理健身氣功活動。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監管工作。
負責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選拔、輸送。組織參加市及市以上重大賽事代表隊的組建、訓練和比賽,承辦在本區舉行的重大體育比賽。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配合上級部門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教練員、運動員的管理、業務培訓等相關工作。按國家體育總局對“全國游泳之鄉”發展建設的要求,負責全區“游泳之鄉”建設規劃及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引導和參與推進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現任領導

顧朝霞 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局長、黨組書記:主持教育和體育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孟 薇 教育工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組織科、人事科、老幹部科、宣傳科、信訪室、機關總支、幹部檔案室、信息中心、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團委、少先隊、工會、婦聯。
劉延東 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室。
丁 宇 副局長、調研員:分管督導室、基礎教育科、社區教育中心、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學前教育科、少年宮、素質教育實踐中心。
楊世存 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科、審計科、規劃辦、教育資金集中支付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招生考試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
付 曉 副調研員:分管體育指導科、體育館和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
張海濱 副調研員:分管學校安全科。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6月,入選山東省智慧教育示範區創建單位名單。
2022年2月,被擬表彰為“2021年度山東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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