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關於改善河北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

《省民政廳關於改善河北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12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民政廳關於改善河北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
  • 發文字號: 冀民(2012)95號
  • 發布日期: 2013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民政廳
檔案全文
省民政廳關於改善河北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著力改善發展環境、改善生態環境會議精神,加快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進程,著力解決我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中的突出問題,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環境建設是新的革命、發展環境是第一競爭力的理念,統一思想認識、堅定決心意志,緊緊抓住我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社會組織準入條件,規範發展社會組織,推動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堅持軟硬環境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實行目標引領行動、重點帶動全局。努力打造風清氣正、開放文明、和諧穩定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為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提供堅強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全面清理整頓與重點突破相結合的原則。針對一些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在社會上長期不能發揮作用與功能的、公信度和誠信度差的社會組織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要敢於動手術、擠膿包、出重拳、動真格。突破重點、攻克難點,迎難而上、知難而進。
2、堅持管理部門主抓與社會組織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由各級民政部門牽頭,制定工作方案,業務主管單位積極配合主動跟進,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形成同心合力、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堅持正面激勵與問責懲戒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健全激勵機制,加大對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和宣傳力度,樹立先進標桿,發揮引領作用,同時對重點清理對象和典型案件進行曝光懲處,樹立改善發展環境的鮮明導向。
4、堅持改善環境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的原則。抓住當前最緊迫、最急需解決的問題,集中時間和精力,組織開展一次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大行動。並及時把最佳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成果規範化、制度化,用規章制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用規章制度保障良好發展環境,形成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按照省委、省政府改善發展環境和生態環境要求,結合我省社會組織工作的實際情況,維護人民民眾和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這次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的主要任務:
1、集中開展行業協會與行政部門脫鉤專項整治。清理規範各類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會組織,解決“政社不分”的問題。
2、清理整頓長期不作為、收費不規範、亂收費亂作為的社會組織,解決社會組織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3、清理整頓強制企業加入社團,違反政策收取費用和巧立名目套取國家、企業或其他組織及個人資金的社會組織,解決亂攤派、亂收費問題。
4、清理整頓內部規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違法違規、管理混亂的社會組織,解決社會組織不規範問題。
5、清理整頓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貪污行賄、民主作風差、獨斷專行等問題的社會組織,解決社會組織腐敗問題。
6、清理整頓重大活動或重大事項不報告、我行我素、不服從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的社會組織,解決社會組織紀律性差的問題。
7、取締未經登記或被登記管理機關注(撤)銷但仍在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8、其他列入清理整頓範圍的社會組織。
三、實現目標
通過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力爭使我省社會組織政治素質明顯提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內部管理明顯規範,資源優勢明顯突出,服務功能明顯提升。呈現出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大轉變、社會組織生存環境大改觀,使我省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實現如下目標:
1、條件優:社會組織能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律法規,開展的業務活動對我省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文明建設具有積極促進作用,具有風清氣正、開放文明、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前景,為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積極貢獻力量。
2、守法嚴:社會組織能做到遵紀守法,有章必循。內部有科學規範的章程並嚴格按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開展工作,有健全的規章制度並做到管理規範、決策民主、紀律嚴明。自覺服從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管理,自覺抵制亂收費、亂作為、腐敗和其他違法亂紀現象發生。
3、政社分:社會組織中的行業協會要與政府脫鉤,不得辦成政府的附屬機構,其自身職能與政府職能嚴格區分。按照有關規定,儘快清理在職縣(處)級以上黨政幹部在社會組織中兼任秘書長以上職務的人員,確保社會組織的社會性,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社會組織領導職務的,必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批,完善報批手續。
4、效能高:社會組織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領導機構人員和從業人員業務素質高、專業技術強、奉獻精神好,具有良好社會影響和業務領域中的信譽度,為社會和人民民眾能夠提供高效便捷服務,績效考核作用突出。
5、服務好:社會組織要緊緊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把為民服務作為第一要務,把民眾滿意作為唯一標準,努力提高在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勞動就業等與人民民眾相關的領域創造性地開展社會服務的能力,多辦實事、多做好事。真正提高社會組織服務國家經濟建設、和諧建設的能力。。
6、作用強:依據不同類型社會組織的特點,制定符合實際的活動方案,發揮其應有的社會作用。行業協會要突出行業自律,反映訴求,擴大就業;學術性社團要突出理論創新,普及科學,推動科研成果轉化;民辦非企業單位要突出優質服務、滿足民眾醫療、教育、文化、培訓等需求;基金會要突出扶危濟困、慈善救助、捐資助學、生態環保;社區社會組織要突出解矛盾、化民怨、促和諧、保穩定。
四、方法與步驟
2012年10月26日—11月20日為調查摸底階段。要深入一線,對所管轄的社會組織逐一摸清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 為整改階段打基礎。
2012年11月21日—2012年12月20日為清理整治階段。根據掌握的情況,按照主要任務逐項對照,下功夫“擠膿包”,清理一批社會影響惡劣的社會組織。
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31日為總結階段。在清理整頓基礎上,撰寫書面材料,總結成功經驗,鞏固清理整頓成果,建立社會組織規範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民政局、省屬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以展開一場新的革命的決心和氣魄,統一思想、全面動員、協調配合,創造著力改善發展環境的良好局面。
2、採取積極措施和方法。民政部門牽頭組織專門人員做好相關工作。依據社會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在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基礎上,結合近年來社會組織參加年檢情況,參加社會政治、經濟活動的表現情況及規範管理的要求,拿出準確、果斷的處理意見。
3、要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打造亮點。規範發展社會組織,嚴格規範社會組織管理秩序,嚴格社會組織準入條件,大力提高行政審批管理效能。要敢抓敢管,抓重點、抓監管、抓源頭、抓基礎。各地對先進典型及時推廣,對出現的矛盾要及時化解,確保清理整頓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4、各地要在開展工作的同時,及時將情況上報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形成上下溝通,協調聯動,齊心協力為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而努力的局面。
附屬檔案:
1、《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任職情況調查表》;
2、《未經註冊登記或被注(撤)銷後仍在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統計表》;
3、《社會組織清理整頓登記表》。
河北省民政廳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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