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盤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盤州市亦資街道鳳鳴北路1號4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實施方案,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方案,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措施;負責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增長速度指標數據的採集、審核和報送。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就業資金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相關實施方案,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規定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貫徹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和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選推薦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實施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辦法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評、管理辦法;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政策;負責全市事業單位股級以下工作人員的調配、股級幹部任免和新參加工作人員的轉正及管理崗位人員的定級審核工作;負責擬定市直事業單位股級以下人員培訓規劃;參與事業單位上報表彰材料的審核;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一)負責全市事業單位(除教育系統)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
(十二)負責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支付標準、審核等管理職責。
(十三)負責人才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人才招聘洽談會等相關安全事項的審查;指導、監督全市各類職業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十四)設立審批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核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確定職業培訓定點機構。
(十五)承辦許可權範圍內勞務派遣經營業務許可、特殊工時工作制度審批服務。
(十六) 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發。
(十七)承辦盤州市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許忠陽
副局長:徐進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安全保密、督察督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後勤服務、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平台建設、目標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宣傳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監督檢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承擔機關法制建設和應訴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協調法律法規專家諮詢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科
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建設、規劃、管理等工作;指導、督促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根據授權和安排,承辦表彰獎勵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實施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政策;負責全市事業單位股級以下工作人員的調配、股級幹部任免和新參加工作人員的轉正及管理崗位人員的定級審核工作;負責擬定市直事業單位股級以下人員培訓規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評工作;參與事業單位上報表彰材料的審核和事業單位人才統計年報工作。
(五)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貫徹執行全市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離退休政策及津貼、補貼制度;承辦全市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審批工作;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非因公死亡遺屬生活補助的審批工作;按許可權承擔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退休(退職)手續的辦理和因病提前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協調全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機關工勤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資統計年報工作;按許可權承擔全市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齡認定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信息管理工作。
(六)專業技術人員和人才管理科
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等人才推薦工作;貫徹執行全市人才選拔、培養、管理和使用的有關政策;參與協調指導全市人才工作;參與全市人才資源的預測統計和分析;參與全市人才引進工作;參與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和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建設等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基金監督科)
負責全局財務收支預決算,確保工資按時發放及日常辦公的正常運行,進一步完善各種收費制度,完善各種收費,嚴格票據管理;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資金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基建項目款項管理;負責全局固定資產建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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