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4號)、《中共安順市委 安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市發〔2010〕9號),組建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安順市
  • 性質:安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檔案編號:黔委廳字〔2009〕7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或規範性規定;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
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和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落實相關保險關係轉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相關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就業、失業、工傷等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相關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巨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制定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統籌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聘用及崗位管理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表彰制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獎懲政策;負責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負責農民工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統籌實施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有關案件。
(十)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完善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擬訂全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組織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標準。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安全保密、目標管理、財務和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
綜合法規科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草案,參與立法論證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編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
錄用調配科
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公開招聘及聘用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直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人員調配和機關工勤人員有關事宜。
考核任免獎懲科
承擔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有關幹部任免事項;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政策。
職稱科
承擔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及相關工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政策並組織實施。
就業促進科(農民工工作科)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並督促檢查;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安就業管理政策;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機構的審批,並實施指導、管理和監督;負責中央駐安和市級單位主辦或扶持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認定;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工資福利科
實施事業單位工資規劃和調控管理政策;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市直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辦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統發工作;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協調市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退休審批和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推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監督實施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組織實施全市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開發、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公共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承辦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技師、高級技師、高級工的審核、推薦及市本級職業資格審核和評審。
勞動關係科
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係的政策法規;實施指導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的勞動契約訂立、集體契約(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契約)的審查;監督實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貫徹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特殊工時制的審批和監督執行;指導和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發布全市企業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貫徹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參與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
勞動監察科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組織勞動監察機構檢查用人單位與之建立勞動契約關係的勞動者雙方執行、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指導企業內部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工作。
事業單位管理科
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高級專家延聘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機關工勤人員聘用工作。
養老失業保險科
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擬訂相關工作制度;擬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完善市內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辦理市本級統籌管理單位職工退休和市內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手續;推行企業年金制度;貫徹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和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規劃;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
工傷保險科
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工作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納入工傷保險定點管理辦法;完善全市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管理制度;組織做好全市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金監督科
負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及其他資金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市內相關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調解仲裁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全市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爭議、人事仲裁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及相關協調工作;完善申訴控告制度和人事爭議仲裁制度;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工資福利變動相關工作,承擔幹部職工考察、任免、調配、離退休人員工作;擬訂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42名(含單列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2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名。

現任領導

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袁化龍

直屬單位

安順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落實相關保險關係轉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相關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就業、失業、工傷等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本級參保單位、參保個人的社會保險登記並建立社會保險關係,核定繳費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徵收和催繳社會保險費;辦理社會保險繳費中斷、關係轉移和終止。
安順市就業局
(一)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就業政策,管理各類勞動力,掌握本市勞動力資源狀況、供求狀況及流向,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二)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發布城鄉各類用人單位用工信息,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組織開展促進勞動力交流的各項活動;負責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重點幫扶和實施再就業援助工作;
(三)負責就業失業人員管理,進行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失業人員動態管理;
(四)負責促進就業優惠政策的具體落實;
1、公益性崗位開發的審核、認定及管理;
2、用人單位享受社保補貼的審核;
3、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從業人員享受社保補貼申請的認定;
(五)負責具體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組織開展相關培訓。
(六)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工作,開展農村勞動力動態管理,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
(七)負責管理全市各項再就業專項資金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負責對全市街道(鄉鎮)、社區(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就業服務平台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安順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律、法規、政策的諮詢和解答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登記、審查、受理、立案工作;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爭議抗訴案件的監督、救濟工作。
承擔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前期調解工作;配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科室處理上訪事件;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審理工作;指導、協調、評查縣(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安順市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監督檢查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勞動者執行、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參與社會保險擴面、清欠工作。
安順市人才交流中心(安順市人才市場)
組織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人才引進及招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
安順市市直企業託管人員服務中心
負責市直國企改革後,內退人員的檔案管理、生活費發放、社會保險費代繳;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補貼發放,傷殘人員的傷殘津貼發放和社會保險費代繳,遺屬人員生活費發放等工作。
安順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組織開展勞動能力鑑定有關政策、法規、標準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聘請勞動能力鑑定醫療衛生專家並建立專家庫,承擔相關管理工作;研究和協調處理勞動能力鑑定及相關工作;承擔安順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順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和人事考試政策;組織有關係列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負責考試考務工作及考試合格人員發證工作。
安順市就業和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指導中心
承擔為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婦女、軍隊復員轉業人員等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核、指導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金保工程”專網、社會保險、就業、人事工資、12333語音諮詢等信息系統的建設、數據採集、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業務軟體項目的組織開發、協調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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