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白銀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9月28日印發白銀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28日
  • 發布單位:白銀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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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災,確保全市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和國家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 541 號)和《草原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 542 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確定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為全市草原防火期,2022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為全市森林防火期。現發布如下命令:
一、全面落實防火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全面執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屬地領導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主體責任,以及聯防聯控責任;建立健全市級領導包縣區、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領導包村組、執法檢查隊伍包重點卡口、護林員分工協作包山頭的包乾格線化管理責任機制,堅決落實《白銀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工作規則》《防火命令》《禁火命令》等已發布制度以及“林長制”和“格線化”要求。
二、嚴控野外火源管控。嚴格落實用火審批、入山檢查、日常巡護等制度,加強對重點人群的監護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尤其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負有監護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強有力措施防止被監護人野外用火、玩火。嚴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吸菸、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燒蜂、燒山狩獵、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燒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產用火。對進入重點林區、牧區、景區的所有人員、車輛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防火種進山入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三、適時發布禁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尤其在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等傳統民俗祭拜節日、假期以及預報有高溫、乾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適時發布禁火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
四、築牢卡口值守防線。對所有山頭、林區進出路口進行梳理排查,全面設定進山入林卡口。對所有路卡基礎設施要進行規範完善,必須做到有人值守、有火源火種收集箱、有進出登記薄、有宣傳標語、有防火器材。林草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國有林保護管理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防火檢查和巡山護林,封住山、堵住車、管住人、看住火。
五、加大督查檢查力度。組織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森林草原火災隱患大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向責任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各級公安、林草等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嚴格查處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組織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進行約談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加強科學應急準備。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各鄉鎮要立即啟動 24 小時值班制,主要負責同志必須堅持帶班,各類撲救隊伍做好撲火準備,並將部門單位、縣區、鄉鎮街道人員值班表報上一級森防辦備案備查。一旦出現火情,第一時間採取措施,疏散轉移受威脅民眾,保護重要設施安全,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回響,在具備條件和撲火人員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組織開展撲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減少損失。
七、強化防火宣傳教育。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災、有災無傷亡。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應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警電話 報警。
市長:張延保
2022 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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