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綿陽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是綿陽市人民政府發布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發布單位:綿陽市人民政府
綿陽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綿府發〔2020〕27號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災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及森林草原資源安全和林區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發〔2020〕2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川府發〔2020〕2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發布命令如下:
一、明確森林草原防火期
2021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轄區實際,延長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向社會公布,並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備案。
二、劃定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區
森林草原防火區、森林草原高火險區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劃定,並向社會公布。
三、適時發布禁火命令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預報有高溫、乾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適時發布禁火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
四、嚴格野外火源管控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野外吸菸、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燒蜂、燒山狩獵、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燒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產用火;
(二)確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野外生產用火的,應當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請,經審查批准後,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明確現場責任人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三)森林草原防火區內,在林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應當經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草原進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四)在森林草原上從事野外作業的機械設備,應當採取安裝防火裝置、配備防火器材等防火措施;野外作業人員應當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
(五)按規定在林區要道、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地、景區等出入口設立檢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設定“防火碼”,凡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和車輛必須掃碼登記,接受防火檢查,嚴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火車、機動車等司乘人員嚴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區丟棄火種火源。
凡違反以上規定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的,縣級人民政府林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燒紙和吸菸者,一律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或者拘留等行政處罰;公職人員一律依規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依規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對引起火災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實施分期分區精準管控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火險等級、火險區劃等實施分期分區精準管控,明確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區域和職責任務,落實村民掛牌輪流值班和巡山護林員制度,實行格線化管理。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負有監護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被監護人野外用火、玩火。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定期深入基層一線檢查指導;遇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負責人帶隊下沉一線包乾蹲點指導,實行市包縣、縣(市、區)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包村、村包組、組包戶、護林員包山頭草場。林草主管部門、國有林草保護管理單位加強防火檢查和巡山護林,封住山、堵住車、管住人、看住火,確保不發生人為森林草原火災。
六、依法落實防滅火責任
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執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黨政同責”責任制的要求,落實屬地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林草經營管理單位主體責任,以及聯防聯控責任;森林草原毗鄰單位簽訂聯防協定,落實聯防責任,協同做好聯防區域內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機構和責任單位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類撲救隊伍做好撲火準備。
七、強化宣傳教育
各地各有關部門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能力,確保有火不成災,有災無傷亡。
八、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地組織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森林草原火災隱患大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各級公安、林草等部門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公安機關要嚴格查處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凡發生重大及以上人為森林草原火災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九、嚴格落實應急回響機制
各地要有針對性地修訂和完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健全森林草原火情火災分級回響機制。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各類撲救力量,充分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相關工作。一旦發生森林草原火情火災,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回響,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保障到位、撲火人員到位,力爭“打早、打小、打了”。在撲救過程中要把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第一時間採取措施疏散轉移受威脅民眾和保護重要設施的安全,堅決避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報警。
綿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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