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是為做好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工作制定的辦法。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於2021年9月7日印發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1年9月7日-10月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 發布時間:2021年9月7日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是為做好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工作制定的辦法。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於2021年9月7日印發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1年9月7日-10月7日。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是為做好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工作制定的辦法。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於2021年9月7日印發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1年9月7日-10月7日。意見徵詢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
第一條為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防止病害生豬產品流入市場,保證上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
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作為保險理賠的前提條件,不能確認無害化處理的,保險機構不予賠償。加強宣傳教育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向廣大民眾普及科學養殖和防疫知識,增強消費者的識別能力,宣傳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重要性和病死畜禽產品的...
《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防止動物疫病傳播擴散,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規範病死及病害動物和相關動物產品無害化...
本辦法所稱病死畜禽是指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染疫、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和畜禽產品,其他有病害的畜禽產品。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需要對染疫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紮實推進病死畜禽(含自然災害死亡畜禽、不明原因死亡畜禽、病死畜禽產品、有毒有害畜禽產品等,下同)無害化處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2015年4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38號印發《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落實無害化處理責任、加強無害化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無害化處理支持政策、強化社會公眾監督、...
無害化處理廠負責對收集的病死畜禽嚴格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建立規範完整的病死畜禽收集、無害化處理和工業產品去向等台賬,定期向協定區(市)縣報告病死畜禽的收集處理情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督。對無害...
各暫存點和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需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登記、處理和產品去向等台賬。不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的縣(市、區),當地政府應當組織或委託相關企業建立收集體系,並與毗鄰的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簽訂委託處理...
《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12月19日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政府為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保障食品和環境安全,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精神,全面推進我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建立我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
運輸等各環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構建科學完備、運轉高效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不斷提高標準化、規模化養殖水平,降低畜禽病死率,促進畜禽養殖業轉型升級,到2020年基本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規範化,保障我省畜產品質量...
1.動物處理 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的銷毀、化制、高溫處理和化學處理的技術規範。本標準適用於各類畜禽飼養場、肉類聯合加工廠、定點屠宰點和畜禽運輸及肉類市場等...
積極探索牛、肉雞、肉羊等其他動物的養殖保險和無害化處理辦法,加快形成畜禽保險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工作局面,推進全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5.強化監督,全程監管。縣動物衛生...
該標準適用於養殖場、屠宰廠、集貿市場病死及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是指採用高溫高壓等物理化學等方法集中處理病死及病害動物及相關動物產品,消滅其所攜帶的病原體,消除危害的過程...
(六)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或者無害化處理委託協定;(七)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第十一條 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畜禽產品的畜禽定點屠宰點。畜禽定點屠宰點...
第十八條 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產品,運載工具中的畜禽排泄物和墊料、包裝物、容器等被污染的物品,以及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進行深埋、化制、焚燒等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處置。在城市公共...
動物無害化處置是環境科學學術用語,是指對帶有或疑似帶有病原體的動物屍體、病害肉及屠宰場其他廢棄物,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學方法處理後,使其失去傳染性、毒性而不對環境產生危害,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一種技術措施。無害化方式 動物...
二是完善生豬定點屠宰場及規模養殖場處理設施。生豬定點屠宰場及現有年出欄生豬3000頭(含3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年內必須全部建成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按規定對本場的病死動物及病死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三是新建的規模養殖場、...
補助資金不得用於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屠宰環節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補助。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推動建立完善績效評價體系,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績效評價。發揮地方財政統籌作用。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在科學...
(三)病害畜禽以及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符合國家標準或者有關規定; (四)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五)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要求的條件,畜禽屠宰技術人員依法取得健康證明;(六)用於清真食品的畜禽屠宰,應當符合...
2022年11月29日,《病死陸生野生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發布背景 為加強病死陸生野生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防範疫病傳播,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保障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5〕12號)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石政辦發〔2015〕13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
一、強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2月19日我部和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4]5號)(以下簡稱“通知”)...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集中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無害化處理機制。從事畜禽飼養、屠宰、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