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鏡 (1662年—1733年),字抑光,清朝康熙、雍正時大臣。原隸籍漢軍正藍旗,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抬入漢軍正黃旗。監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十二歲的田文鏡出仕縣丞,升知縣、知州,歷二十餘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官內閣侍讀學士。雍正帝即位後,深受寵待。
雍正元年(1723年),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調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撫。田文鏡憑藉多年擔任地方官的經驗,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針,以整飭弊政。清查積欠,實行耗羨提解;限制紳衿特權,嚴限交納錢糧;嚴行保甲制度等。但引起一些官員不滿,先後受直隸總督李紱、監察御史謝濟世參劾。然而雍正帝以其實心任事,稱之為“模範疆吏”,任用如故。
雍正五年(1727年),任為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雍正六年(1728年),任河南山東總督。雍正七年(1729年),加太子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兼北河總督。河南水災,田文鏡隱匿不報,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病死,享年七十二歲,謚端肅。田文鏡著作有《撫豫宣化錄》、《欽頒聖諭條例事宜》,曾主持編修《河南通志》。
基本介紹
- 本名:田文鏡
- 字號:字抑光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漢軍旗人)
- 出生時間:公元1662年
- 去世時間:公元1732年
- 主要作品:《撫豫宣化錄》、《欽頒聖諭條例事宜》
- 主要成就:在河南推行攤丁入地、士紳一體當差納糧
- 旗籍:漢軍正黃旗
- 諡號:端肅
人物生平,早年仕途,出佐世宗,調任河南,總督魯豫,晚年逝世,主要成就,整頓吏治,清查虧空,耗羨政策,攤丁入地,人物評價,總評,歷代評價,個人著作,軼事典故,新建貢院,辦事風格,史籍記載,藝術形象,
人物生平
早年仕途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田文鏡以監生的身份被被授為為福建長樂縣縣丞,後任山西寧鄉縣知縣,此後一直到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才升任直隸易州知州。翌年(1706年)才內遷為吏部員外郎。至此,田文鏡已經歷任州縣官二十餘年,積累了相當豐富的基層行政工作經驗,而其本人此時也已經四十五歲,步入了中年。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清廷命田文鏡去巡視長蘆的鹽政,田文鏡上疏說:“長蘆的鹽引(鹽鈔)缺額五萬七千餘,商人應該恢復原先的賦稅,增收到原來應該收的數量。並且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開始實行,在長清等縣運行。”朝廷下旨說:“增加徵收雖然可以增加賦稅收入,但是恐怕傷害了商人啊。”於是將這個建議在九卿之中議論。山東巡撫覈定題也同意田文鏡這個建議。不久,田文鏡就被提拔為內閣侍讀學士。康熙帝辭世的時候,田文鏡已經是六十一歲,所任不過是州縣官、郎官而已。
出佐世宗
雍正帝的即位為田文鏡帶來了升遷契機。雍正帝即位後,田文鏡深受雍正帝的重用。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命田文鏡祭告華山。同年山西發生了災害,年羹堯上疏給雍正帝,請求朝廷賑災。雍正帝詢問山西巡撫德音山西受災的情況,德音回復山西沒有災害。等到田文鏡回到京城之後,進宮覲見雍正帝,毫無保留地說出了山西受災的情況。雍正帝嘉獎他直言無隱,令田文鏡前去山西負責賑災,即命他署理山西布政使。田文鏡素來就有為官之才,到了山西之後釐清了長期積累下的公務,剔除了原有的痼疾,使得山西吏治為之一新。自此受到了雍正帝的賞識,田文鏡開始成為雍正帝的心腹重臣。
調任河南
雍正四年(1726年),發生了田文鏡與李紱互參案。李紱自廣西巡撫任上被召回授為直隸總督,回京的時候經過河南首府開封,田文鏡出城相迎。李紱責備田文鏡肆意蹂躪讀書人的尊嚴,田文鏡將此事密奏給雍正帝,並說李紱與被彈劾的黃振國為同榜進士,他這是為黃振國挾私報復。李紱入宮見雍正帝,說黃振國、汪諴、邵言綸這些人都是被田文鏡冤枉的,知縣張球為官行為非常惡劣,對此田文鏡反而不去彈劾。雍正帝先聽了田文鏡的奏疏,對此沒有過問。雍正帝聽了李紱的話之後先將張球以盜案而論罪,田文鏡也因此而遭彈劾。同年冬天,御史謝濟世彈劾田文鏡結黨營私有負聖恩、並且貪虐不法,一共有十大罪狀,並且言語涉及到被田文鏡彈劾的黃振國、邵言綸、汪諴,還有包庇張球罪狀的事,與之前李紱說的不謀而合。雍正帝聽了之後以為謝濟世與李紱結黨,有意傾向于田文鏡,下詔嚴厲斥責謝濟世等,剝奪了謝濟世的官職,發配到軍中,黃振國、汪諴被處死,邵言綸被發配邊境。黃振國本來是蔡珽的下屬官吏,被罷官之後因為蔡珽的舉薦而被再次啟用。蔡珽獲罪之後,雍正帝更加責備李紱、蔡珽、謝濟世等人結黨營私,干擾國政,並且誣陷大臣,下令斬黃振國。
彈劾案件結束之後,田文鏡上疏請求將河南的丁銀均入地糧,紳衿富戶與平民百姓一律平等,都繳納賦稅,並且想從雍正五年開始實行,各部商議之後聽取了該建議。雍正五年(1727年),田文鏡上疏說黃河水漲嚴重,河堤非常不牢固。最好是徵集民力進行搶修,每年夏至之後,距離河堤一二里以內的村莊按照戶口數出丁做工,修完之後就遣散。如果不能估計竣工日期的時候,就按照人數發放糧食。不久田文鏡就被授為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田文鏡本來屬於漢軍正藍旗,清廷命將其抬入正黃旗。
總督魯豫
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褒獎田文鏡為官公正廉明,特將其授為河南山東總督,並且此官職是為田文鏡專門設定的,不為定例。田文鏡上疏說:“山東、河南兩省交界的地方容易藏匿盜匪,緝捕的差役越界的時候,盜匪容易劫走犯人,多次因為這種事導致鬧出人命,對方省份還為這種事情而推脫庇護。請求以後可以越界稽查盜賊,如果他省有包庇這件事的,允許本省的督撫移送咨文參與審理。”雍正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田文鏡早先因為河南的漕船在衛輝附近停船接受票據,途經直隸大名下屬的浚、滑、內黃三縣的時候,因為是外省不聽從調度。所以請求將此三縣劃歸河南。之後,又依照河南徵發漕銀的舊例,在河北三府發運田稅,後又怕徵收課稅會增加當地人民的負擔。請求將儀封、考城及新劃歸河南的浚、滑、內黃等五個縣增加課稅。距水次最遠的靈寶、閿鄉二縣,將上交的米數減少一半,減少的部分由五縣多徵收。南陽、汝寧諸府,光、汝諸州,永寧、嵩、盧氏諸縣,都因為路途遙遠而停止運輸課稅,讓五縣協調運輸,按道路的遠近,一石多加五分至二錢三分不等。田文鏡又上疏雍正帝說:“山東的倉庫虧空嚴重,大多都是挪新掩舊。請求按照河南的情況徵收,知府、直隸州有離任的,所轄州縣的倉庫,就讓接任的官員繼續稽察,如果官員有虧空,就先償還一半,方得赴新任。道員離任,所轄府、直隸州的倉庫也像這一樣。”又上疏說:“山東的錢糧虧空多年下來有二百餘萬,雍正六年應該上交的錢糧,還不及一半,由於徵收的火耗太重,官員的私派又太多,所以請敕令山東巡撫、布政使協同臣清察虧空,這樣大約要用半年才可以徹底清查。”他所提出的建議雍正帝均同意實施。
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帝下詔說:“去年山東發生水患,河南也有數縣被水患所害,朕料定田文鏡自己能夠料理這件事,所以沒有另派官員進行賑濟。最近聽說祥符、封丘等州縣民竟然出現賣兒女的現象。田文鏡年老多病,被下屬的官員蒙蔽,不能有效地治理安撫地方,而如果禁止他們賣兒女,是絕其生路啊。為民父母的官員忍心斷絕他們的生路嗎?”並令侍郎王國棟前去河南進行賑濟。田文鏡以病乞休,雍正帝命他回京師。病癒逅,仍命他回任河南。
晚年逝世
雍正十年(1732年),他再次因病而上疏請求退休,雍正帝準許了他。不久田文鏡就逝世了,雍正帝賜葬泰陵附近,諡號端肅。命河南省城為其設立專祠。又因為河道總督王士俊上疏請求,將其入祀河南賢良祠。後陰差陽錯,在乾隆中後期其墓被當地守陵大臣夷平。
乾隆帝即位,尚書史貽直奏言王士俊監督河南開墾,開捐輸,造成怨聲載道的局面。乾隆帝下諭說:“河南自從田文鏡上任督撫以來,嚴格治理,他的下屬官吏竟然剝削民眾,致使河南人民深受其困。前年田文鏡隱匿河南災情不報,百姓流離失所,幸虧先帝愛民,派遣官員前去賑撫,才保證河南的安定,這件事天下人盡皆知。”並解除了王士俊的官位。
乾隆五年(1740年),河南巡撫雅爾圖上奏河南的民眾都怨恨田文鏡,不當將其供入河南賢良祠。乾隆帝下詔說:“鄂爾泰、田文鏡、李衛都是先帝的重臣,其實田文鏡不及李衛,李衛又不及鄂爾泰,而他們三人素來不曾謀合。所以不能翻出前案。”將田文鏡撤出賢良祠的奏疏被退回。
主要成就
整頓吏治
康熙末年,黃河幾次泛濫,大量農田被毀,加之不法官紳為害,盜賊猖獗,因而河南民不潦生,怨聲載道,官府檔案管理混亂,各種案件堆積如山。在這種情況下,他於雍正二年(1724年)調任河南布政使,很快升河南巡撫、總督。任內,以凡事“悉秉至公,無人不可以共事”為準則,大刀闊斧,“清理積牘,剔除宿弊,吏治為之一新。”所說積牘,即常年積壓,得不到處理的檔案、檔案;所說宿弊,即官員多年的陋規、科派虧空、州縣的逃稅、隱匿土地等。由於這兩項工作幹得出色,所以才出現了“吏治為之一新”的局面。
清查虧空
主詞條:雍正查虧
雍正初年,雍正帝就派田文鏡清查虧空,在河南清理積欠時,他採取在山西實行過的"審追之法",把已經查出虧欠錢糧的各官員匯集到開封,逐一嚴審,查明其在任所和原籍的財產,然後委員前往清查核實,令其變賣賠補。對於已經離任人員的虧空,也要追查到底。田文鏡在河南雷厲風行的整頓立見成效,雍正二年(1724年)即補足了布政司庫的虧空,使河南財政根本好轉。
耗羨政策
攤丁入地
雍正五年(1727年),河南全省推行攤丁入地。田文鏡制訂,河南的“攤丁入地”是以州縣為單位,分別進行勻攤。具體的科則是:“每地賦銀一兩,合攤丁銀一分一厘七毫六絲至二錢七厘二絲零不等。” 由於河南省的新墾田地是實行隨年升科的辦法,所以新墾田地的丁銀也隨年勻攤。關於閏銀的徵收,也各照舊定慣例,凡原來派征閏銀的,“攤丁入地”後仍保留閏銀,否則不另行加派。比如安陽縣,按丁征銀時規定徵收閏銀,“攤丁入地”後,除“按每折色糧銀一兩,該攤派丁銀五分三厘七毫四絲(零),”又“遇閏每兩該攤派丁銀五分二厘八毫(零)” 。從河南各州縣的地方志記載中,不征閏銀的占多數,徵收閏銀的相對要少得多了。
田文鏡在河南推行攤丁入地,減少了無地少地下層人民的負擔,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河南賦稅不均的狀況,同時保證了賦稅的徵收。
人物評價
總評
田文鏡政事幹練,以鐵腕聞名,結合清官與酷吏於一身。治理地方期間,治盜極嚴,轄境幾乎無盜賊,同時督責諸州縣清理賦收,開闢荒田,限期極嚴。
歷代評價
- 《清史稿》:“(李)衛、文鏡受上眷最厚,衛以敏集事,文鏡以驕府怨;然當時謂衛、文鏡所部無盜賊,斯亦甚難能矣。”
- 雍正帝:①“忠誠體國,公正廉明。”②“老成歷練,才守兼優,自簡任督撫以來,府庫不虧,倉儲充足,察吏安民,懲貪除弊,殫竭心智,不辭勞苦,不避嫌怨,庶務俱舉,四境肅然。”
- 田文鏡自評:鞠躬盡瘁,愈加奮勉,雖任怨任過,刀具在前有所不避。
- 河南分巡按察使孫蘭芬稱讚田文鏡:(到任河南以後)宣示聖天子德化而開誠布公,殫思竭慮。……為國計酌盈處之劑,為小民謀樂利之方,為屬吏樹表率…不市恩、不避怨,不邀名譽、不拂輿情、不惑於疑似,不屈於阻撓、不固執於盈庭之眾、不拘泥與已定之成規。(河南)大綱畢舉,庶務鹹修,百度維新。
- 河南布政使費金吾也認為田文鏡為政剛方,不為姑息以乾寬厚之名,至於禁科派以紓民力,鋤強橫以安善良,游惰是懲,奢侈必警,使民俗日趨勤儉。
- 乾隆帝:①河南地方,自田文鏡為巡撫、總督以來,苛刻搜求,以嚴厲相尚,而屬員又復承其意旨,剝削成風,豫民重受其困。②鄂爾泰、李衛、田文鏡皆皇考所最稱許者,其實文鏡不及衛,衛又不及鄂爾泰。
- 河南巡撫雅爾圖:文鏡在豫,百姓至今怨恨。
- 蕭一山在《清代通史》中雖然也認為田文鏡“為政苛細,居心忮刻”、“嚴酷武健,勤求苛刻”,但還是肯定了其實心任事,吏治整肅的一面,承認在其治下“境無賊寇。道不拾遺,抑富豪而安賤民,禁衿紳苛虐佃戶,皆善政也。”
- 蕭奭在《永憲錄》中評道:文鏡奉天正黃旗人,以苛刻繩諸員。
- 錢宗范先生認為田文鏡:雖有苛索嚴刻之弊,但在封建時代,有這樣一個辦事踏實勤勉、不避親貴、嫌怨的大吏,也很可貴的了。
個人著作
軼事典故
新建貢院
雍正五年(1727年),當田文鏡在河南發現貢院問題後,河南官員紛紛建言:您來河南六年了,“事無巨細,有未便者即請諸朝”,不知理順了多少事。貢院是“掄才(選拔人才)重地”,“非擇善而遷焉不可”。有了輿論支持,田文鏡即著手選擇貢院新址。不久,他的目光投向了開封城東北角、鐵塔南邊的一塊空地。
田文鏡看中開封城東北角,大約有接續前代文脈之意。古代建書院、貢院,都很注重選址,選擇具有自然靈性的地方,田文鏡也很深信此道,他請術士前來察看,術士們說得玄乎:此地“是為辛亥之龍”,居奎宿和璧宿之間,“紫薇垣在乾,文昌宮在巽,且鐵塔正當天祿,而魁閣恰在離明,洵稱吉地。”田文鏡雖以苛刻聞名,但辦事其實很有章法。貢院遷址這樣的大事,本來可能有各種阻力,在決意興建新貢院後,他先贏得輿論支持,再為新址造勢。化解各種阻力於無形。那塊近兩百畝的空地,當時其主人只叫價一百多兩銀子,田文鏡二話不說,“如數許之”。
田文鏡指派開封府、彰德府、祥符縣、杞縣等衙門共同負責,雍正九年(1731年)七月開工建設,第二年五月順利完工。新貢院號舍增至9000間,新建執事樓75間,整個建築群“規制深嚴,棟宇華麗,更非昔比”,用田文鏡的話說,“不數月間,將積年所苦,舉而易之”,再無積水之患,“豈非快事?!”
辦事風格
田文鏡辦事認真,鐵面無私,事無巨細均親力親為,為官也很清廉,做了近十年的封疆大吏家境卻還是極為貧寒,子女親屬也沒有從他身上借到什麼光,幾乎清一色都是布衣。
史籍記載
《清史稿·列傳八十一》
藝術形象
年份 | 影視 | 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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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 《雍正王朝》 | 賀生偉 |
2001年 | 《天下糧倉》 | 田成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