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羨是指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的所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耗羨
- 解釋: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所余
- 養廉:耗羨的一部分歸地方官吏
- 羨餘:另外的解繳布政使司
耗羨是指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的所余。
耗羨是指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的所余。...... 耗羨是指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的所余。中文名 耗羨 解釋 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所余 養廉 耗羨...
火耗歸公又稱耗羨歸公。火耗是地方官徵收錢稅時,會以耗損為由,多征錢銀。雍正二年七月推廣全國,將明朝以來的“耗羨”附加稅改為法定正稅,並制度養廉銀,用...
釋義 舊時官府徵收錢糧時以彌補損耗為名額外加征的部分。 明 陳士元 《俚言解》卷二:“耗米之名,起自 五代 周 顯德 年。詔雲:漕運自 晉漢 以來,不給斗...
《清朝文獻通考》卷四《田賦考四》稱:“錢糧出於田畝之中,火耗加於錢糧之外,火耗之名,自明以來始有之。...
二年,諾岷疏請將通省一歲所得耗銀提存司庫,以二十萬兩留補無著虧空,餘分給各官養廉。各官俸外復有養廉自此起。布政使高成齡奏言:“直省錢糧向有耗羨,百姓...
關於耗羨的使用,田文鏡規定各州縣所需養廉銀必須報布政司批准後方可動用,其餘一律上繳布政司庫,雍正三年(1725年)具體公布各級養廉銀數目。耗羨歸公實施養廉銀...
及敕詢州縣耗羨,疏言:“康熙間,州縣官額徵錢糧,收耗羨一二錢不等。陸隴其知嘉定縣止收四分,清如隴其,亦未聞全去耗羨也。議者以康熙間無耗羨,非無耗羨...
在江蘇六年中,張志棟革除耗羨(明代中葉以後,田賦由稅糧改為征銀。為了運送方便,官府要把百姓交納的碎銀在高溫下熔鑄成整塊的銀兩,這樣,銷熔時就會有所損耗。...
雍正年間,為了革除這個弊病,就把耗羨歸入國庫,另外發給官員“養廉銀”,例如知縣看缺分如何,每年給“養廉銀”幾百兩到一千兩不等。...
雍正帝清理虧欠,贓官賠償以外,就令官員以羨餘來彌補,所以清理財政的同時,必須進行耗羨提解。康熙末年有人提出整治濫收火耗和改變它的用途的建議,認為耗羨除允許...
第四章 錢糧火耗的由來及耗羨歸公的意義 第一節 錢糧火耗的由來 第二節 直省提解耗羨的經過 第三節 直省耗羨用途的分配 第五章 清查錢糧與直省虧空的彌...
故臣愚以為:州縣耗羨銀兩自當提解司庫,敢憑大吏分撥,以公眾之耗羨為公眾之養廉,天理人情之至,王法所不禁也,況耗羨提解於上,則通省遇有不得已之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