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產品標準
產品標準系指對產品結構性能、規格、質量特性和檢驗方法所做的技術規定,它可以規定一個產品或同一系列產品應滿足的要求,以確定其對用途的適應性。產品可以是軟體、硬體、流程性材料或服務。
產品標準根據其功能可分為產品交付標準和企業內使用的產品標準。
產品交付標準系指作為產品生產、交付檢驗、驗收和仲裁檢驗用的依據,是生產企業對消費者和社會的產品質量責任承諾。
產品交付標準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要求的合法標準。產品交付標準應符合: a) 強制性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b) 有關安全、衛生要求的地方標準; c) 企業聲明執行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註:企業聲明系指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產品的聲明書、說明書、質量證明書、裝貨清單、交貨單、標籤上註明採用的標準。 d) 企業產品標準。包括: 1) 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時,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 2) 企業為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制定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並作為出廠交付依據的企業產品標準; 3) 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加以補充規定,並作為出廠交付依據的企業產品標準。
(參見: GB/T 15497-2003 企業標準體系 第九條)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是備案企業產品交付標準
辦理條件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該企業標準應辦理備案。
1、在國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登記註冊企業和省屬企業的產品標準在省
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備案。
2、市(縣)屬企業和在市(縣)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註冊企業的產品標準在各市(縣)質量技術監督直屬局備案。
辦理材料
1、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表(一式三份);
2、企業產品標準文本(一式五份);3、企業產品標準編制說明(一份);
4、企業產品標準必要的試驗驗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屬於食品類企業標準的,應進行技術審查,並附《海南省食品企業標準技術審查紀要》一式兩份)。
辦理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六條: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 《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農業企業標準制定辦法另定),並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備案。
辦理機構
目前針對不同省地的企業可直接到當地
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另外在國內已有機構為了能讓更多企業順利完成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而開展辦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的服務。
複審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產品標準應當進行複審: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產業發展方針、政策作出調整或者重新規定的;
(二)新發布了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中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作了修訂的;
(四)企業生產工藝或者原材料配方發生重大改變的;
(五)標準備案有效期屆滿的;
(六)其他應當進行複審的。
企業標準
遵循原則
制定企業產品標準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針、政策;
(三)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要求;
(四)滿足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保護動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資源和節約能源;
(六)保證產品質量和產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產品的質量特徵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業產品標準應當明確所使用的原輔料和添加劑。
分類
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
(一)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
(二)為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進步,制定的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
(三)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
(四)工藝、工裝、半成品和方法標準;
(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
查詢
為了產品研發、生產、交易、檢驗、測試、維權、管理等等的需要,常常需要查詢產品執行標準,一般來說,除了已有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能查到標準文本外,還有許多目前還沒有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產品執行的是企業標準,對這些產品的企業標準怎么才能查詢到標準文本呢?
一、直接找產品的生產企業查詢產品的企業標準文本;
二、到產品生產企業的主管單位查詢;
三、到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的
業務主管部門(如質監局、衛生局、農業局、環境保護局等等)查詢;
四、通過市場情報渠道獲取企業標準。
制定修訂
為了適應市場競爭,企業了解標準化工作的相關知識,解決產品標準制定修訂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一、根據企業產品實際確定起草企業標準
標準是指導企業生產和經營的依據。在我國,通過發布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對各類產品的技術要求及其試驗方法作出具體規定,對已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品,企業應遵照執行;對尚無上級標準的,應當制定產品的企業標準。
企業在確定生產項目或準備開發新產品項目前,應首先做好市場調研,對產品項目作可行性分析,並儘可能收集相關法規文獻和技術資料,起碼應了解國內是否有該產品的技術標準,再確定是否需要制定產品的企業標準。目前,市場上很多產品已有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如木質地板,已有 GB/T 15036.1-1994《實木地板塊》、GB/T 18102-2000《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GB/T 18103-2000(實木複合地板》等國家標準,適用於各類木質材料的地板。對這類已有上級標準的產品,應按標準規定直接執行組織生產。
有的企業標準在國家標準發布之前,已按程式備案並在實施,這些企業標準在不與上級標準牴觸的原則下,在標準的有效期內仍可執行。但應注意企業標準與國家標準作比較,如果企業標準未能滿足國家標準的條文,應參照國家標準對本企業標準進行修訂;重要指標與上級標準不相符的,應廢止該企業標準,直接執行國家標準。總之,企業在生產或開發新產品之前,應首先做好市場分析和信息處理,然後再確定是否制定企業標準。這樣,既節約時間,又能經得起市場對該產品標準的考驗。
二、根據企業產品特點制定企業標準
我國國家或行業的產品標準,多數為推薦性標準,企業可以結合本企業產品的實際參照執行或根據本企業產品特點制定企業標準。
如軟材料,已有 GB/T 10792-1995《碳酸飲料(汽水)》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了果汁型、果味型、可樂型等不同類型汽水的一般性要求。而某企業只生產可樂型飲料或者還有其他別於國家標準的同類產品,就可以根據其產品特點起草本企業標準。再如乳粉,已有GB 5410-1999《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調味乳粉》、GB 10765-1997《嬰兒配方乳粉I)等國家標準。一些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生產出無糖、補鋅、加鈣等特色的乳粉產品,並根據該產品的特點制定了產品的企業標準。很多產品是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發的,這些產品,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有可依據的上級標準,企業就可以參考相關標準和文獻起草產品的企業標準。在企業標準起草的過程中,應當儘可能參考與其產品類似的上級標準。
起草產品的企業標準時,應當在充分消化吸收國家、行業標準的基礎上選取其產品主要技術指標
項目和經檢驗可體現產品特性的數據進行客觀表述。這些企業標準經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後,就作為指導企業生產和經營的依據,也可作為產品質量仲裁的依據。
三、根據企業產品實際準確表述企業標準
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很多企業意識到產品質量的重要性。為此,企業在制定產品標準時,都考慮選取可以達到的、較高的技術指標。國家也鼓勵企業制定嚴於上級標準的企業標準。
如已發布的SB/T 10289-1997《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其蛋白質指標要求是:肉類產品≥6.0%、含肉類產品32.5%。某企業根據自身產品的特點,對該指標進行了調整,起草其速凍水餃的企業標準時將該指標定為≥8.0%;同類產品的熟製品菌落總數行業標準為≤100000個/g,某企業將該指標確定為(出廠時) ≤50000個/g。
不同種類的產品,其技術指標項目不同,對不同等級產品的要求也大不相同。但並不是說,任何一種產品的技術指標訂得越高越好。不同產品都有該產品應具備的科學合理的指標,如酒飲料,我國將白酒分為高度酒和低度酒;根據酒的香型又分為濃香型、清香型和米香型。除了根據飲料酒中酒精含量的多少確定酒的度數外,主要還根據酒的香氣、口味和風格確定酒的香型。決定飲料酒香型和品質的主要理化指標是其總酸、總酯和己酸乙酯的含量。一定度數的酒中總酸、總酯和己酸乙酯的含量是有一定限制的,任意提高或降低某項指標,其產品的香氣、口味和風格就會隨之改變。
有些國家標準是對同類產品作的一般性規定。雖然這些規定不是特指某種單一產品,但其中有些標準或標準條文規定是強制性的,主要涉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在制定產品的企業標準時必須遵照執行。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國家已有強制性標準,對不同種類、不同用途的食品添加劑及其使用限量作了明確規定,企業標準中就不能隨意對這些項目和指標加以改動。
須知
一、項目名稱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三、辦理依據
1.《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
2.《廣東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辦法》
四、實施主體及受理範圍
省質監局負責省屬企業產品標準(食品、食品添加劑除外)和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消防產品、醫療器械(Ⅱ、Ⅲ類)、軟體產品、農藥、衛生殺蟲劑、液體肥料、特殊化妝品和飼料添加劑(配合飼料除外)的產品標準備案。
其他產品的企業標準的備案部門由企業工商註冊機關的同級質監局予以明確。
五、辦理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針、政策;
(三)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要求;
(四)滿足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保護動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資源和節約能源;
(六)保證產品質量和產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產品的質量特徵和功能特性。
六、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材料均應加蓋申請人公章,專家組成員資質證明等複印件需由本人簽名。)
1.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複審備案申請表(二份,附規定格式電子文本);
2.規定格式的標準批准發布檔案(二份);
3.按國家標準GB/T 1.1的要求編寫的企業產品標準紙質文本(二份,附規定格式電子文本);
4.企業產品標準編制說明書(內容包括:制定標準的依據、貫徹相關標準情況,重點說明確定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的目的和依據,試驗方法的可行性、準確性,采標情況等,屬修訂標準的,應列出新舊標準對比)(二份);
5.規定格式的企業產品標準審查單(會議紀要)(二份);
6.規定格式的企業聲明(二份);
7.專家組成員資質證明(應符合《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第十條和第十一條規定)(二份);
8.特殊化妝品須提交衛生部頒發的“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複印件(二份)。
七、辦理程式
1.申請人在企業產品標準發布後30日內向質監部門提出備案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質監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全的出具接收材料回執;不屬於備案範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告知補正材料;
3.質監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準予備案,並發備案通知;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予備案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八、辦理期限
7個工作日。
九、收費標準及依據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行政機關不收取費用。
登記程式
一、政策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六條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7號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化管理辦法》。
二、報送備案的材料
1、標準備案表;
2、標準文本(包括:目錄、前言、產品適用範圍、引用的標準、產品規格尺寸的的說明及示意圖、技術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產品的標誌、包裝、運輸、儲存說明);
3、標準編制(修訂)說明;
4、必要的驗證報告;
5、標準的審定紀要或函審意見表;
6、企業引用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產品標準備案程式
1、企業產品標準應當在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負責人批准、發布後三十日內,報送備案材料(一式三份)到自治區建設廳辦理備案登記。
2、自治區建設廳標準定額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組織專家進行評審,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後,根據專家審核意見,由專家組組長匯總各專家意見後反饋企業。企業根據審核反饋意見,對產品標準進行調整和修改後,報建設廳標準定額處審定;
3、建設廳標準定額處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定,符合標準備案條件的,在《自治區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表》簽署書面意見,並加蓋備案專用章後,準予備案。同時報自治區技術監督局標準處辦理備案登記。
四、不予備案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備案:
1、標準(包括複審確認有效或修訂),未經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負責人批准、發布的;
2、備案材料不齊全的;
3、標準發布或複審後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十日備案期限的;
4、不符合國家標準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中規定的標準編寫要求的。
5、標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標準的。
6、標準備案後,未經過標準備案部門的同意,擅自修改或降低企業標準的取消備案資格,並追究責任。
自治區建設行業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程式流程圖
企業產品標準經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負責人批准、發布後三十日內,企業應向建設廳申請標準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
自治區建設廳標準定額處,根據產品的性質,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產品標準進行評審(函審或會審) |
標準定額處具體經辦人根據專家和專家組組長評審意見 形成書面材料反饋企業 |
企業根據專家和專家組組長反饋的審核意見,對產品標準進行 調整和修改後報建設廳標準定額處審定 |
經審定符合標準備案條件的,具體經辦人報處領導審批後在《自治區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表》簽署書面意見,並加蓋備案專用章後,準予備案,同時報自治區技術監督局標準處辦理備案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