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類收集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就是指從垃圾產生的源頭開始,將生活垃圾按不同處理與處置手段的要求分成若干種類進行收集,分類收集後採取適宜方式將各種不同類的生活垃圾進行回收或處置,以達到減少生活垃圾最終處置量、實現部分有價值物質的回收利用、避免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造成的環境污染的目的。

目的,我國發展歷程,簡單回收階段,分類處理處置的提出階段,分類收集第一輪推廣階段,分類收集新一輪推廣階段,

目的

推廣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能減少環境污染、減少資源消耗、美化生活環境,是社會可持續發展和資源合理利用的必由之路,也是城市環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我國發展歷程

我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

簡單回收階段

20世紀50年代中期,我國開展了廢紙、廢鐵、廢牙膏皮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建立了大批國營資源回收筒點,取得了可觀的垃圾回收效益。但當時只是針對有價值物品的回收,並沒有從垃圾最終處置方面考慮,生活垃圾仍長時間採用混合收集方式。

分類處理處置的提出階段

改革開放後,我國城市化進程大幅度加速,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可回收物品的經濟效益相對降低,大量有回收價值的垃圾被混合收集,混合處理,也帶來了拾荒者的問題。另一方面,混合收集和垃圾的不規範處理帶來了大量的環境問題。因此,我國在80年代提出了垃圾的分類處理處置,但由於宣傳不到位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垃圾分類在我國並未得到有效推廣。

分類收集第一輪推廣階段

直到2000年,原國家建設部確定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深圳、杭州、廈門、桂林8座城市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再次啟動。雖然這一階段的推廣未能最終成功,但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並在工業垃圾、建築垃圾、大件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分類收集新一輪推廣階段

2009年開始,社會上反焚燒浪潮興起,引發了生活垃圾處置和回收問題的大討論。這次討論對生活垃圾焚燒未形成最終的定論,但垃圾源頭分類均被討論各方看作是源頭減量和提高焚燒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政府啟動了新一輪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工作。
目前我國生活垃圾分類還處在初步推廣階段,存在收運系統不配套、分類收集知識普及不足、政策法規跟不上、拾荒者無組織回收等諸多問題。生活垃圾分類的推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光是要通過社會各個層面倡導和宣傳,還要改造收運系統,建立完整而暢通的各類垃圾的物流通道,並建立與垃圾分類相配套的法規及鼓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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