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分析
課程性質
《生活中的法律常識》課程涉及的是與每個高中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聯繫最為密切的一些法律的理論、知識和規定。鄧小平同志說過:“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江澤民同志也提出:“加強
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堅持
依法治國,一個重要任務是不斷提高廣大幹部民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生活中的法律常識》就是要通過深入學生心靈的
法律教育,使他們充分認識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初步懂得一些馬克思主義
法學理論,樹立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增強法律意識,概括了解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成,提高法律素質,能夠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覺維護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權益,逐步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人才。
教材特點
1、編寫思路
本教材共分為六個專題。從邏輯順序上看,是以專題一中的“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為統領,在其餘各專題中以權利和義務為主線,分別探討了民事權利和義務、契約中的權利與義務、就業與創業中的權利與
義務、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以及
保障這些權利與義務實現的途徑,即法律救濟。
所以,使學生樹立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增強
法律意識,形成馬克思主義的法律觀,講清楚各種具體法律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讓學生懂得如何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樹立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觀念,既是教材編寫的總體思路,也是講授和學好這門課程的關鍵所在。
2、教材結構設計的特點
本教材結構設計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本教材不追求法律知識體系的完整,但是各專題的內容還是基本覆蓋了高中學生需要掌握的法律理論和知識,是在國中教學的基礎上,注意了與國中法律教育課程的銜接、拓展和提高。
第二,這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各專題都是儘可能貼近學生的真實思想,針對他們可能面臨的相關法律問題而設計的。
第三,以活動導入,重視專題活動建議的
設計。教材中大多數的框,在內容設定上,都以案例或其他實例作為情景導入。這樣做,一是可以提高學生的
學習興趣;二是可以給學生提供思考和探究的材料,讓他們帶著問題學習;三是可以加深學生對權利義務一致性的理解,即通過實例來提高法律意識。
第四,在每一專題之後的專題活動建議,也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綜合性,供學生展開進一步的討論和探究。這些專題活動建議也可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各專題安排的說明
關於專題一。將教材《生活中的法律常識》與“課標”相對照,大家可以發現,這一專題的內容在“課標”中是沒有的,是新增加的。為什麼呢?這是因為,教材編寫指導委員會在本教材的編寫過程中認為,作為高中學生,應當掌握一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的基本理論。
專題一從馬克思主義關於法的基本原理出發,闡述了
法的本質、產生、發展和作用的一般規律,特別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結合我國法治建設的實際,介紹了我國法律的制定和實施的有關問題。目的是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理論,學會運用
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觀察和分析法律問題。
關於專題二。專題二涉及的是
民事主體(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實際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民事法律關係,如
人身權關係、物權關係、
債權關係、智慧財產權關係等。這是在國中思想品德課有關法律知識基礎上進行的更系統和更深入的闡述。
本專題是以權利為主線展開闡述的。各種民事法律關係劃分的依據就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等。那么,
民事義務在哪裡呢?其實,民事義務與民事權利是相伴而生的。如在人身權、物權、智慧財產權等支配權中,義務人就是除權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的第三人,他們的義務就是不要妨礙權利人實現權利。因此,在講授本專題時,既要突出民事權利的重要,也不可忽略相應的民事義務。這實際上就是民事權利的行使與限制。
關於專題三。專題三對“課標”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並增加了契約的訂立、
有效契約與
無效契約等內容,即契約的概念、形式、訂立、履行及
違約責任。通過學習,要求學生了解和掌握契約的基本知識,理解契約中體現的權利義務關係,幫助學生樹立誠實守信的觀念,培養契約意識。
本專題還需要特別向學生講清楚的是,在
契約關係中,往往是雙方當事人互為
權利人和
義務人,一方當事人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當事人的義務,反之亦然。這就往往需要義務人按權利人的要求實施相應的
義務來
履行契約。因此,教材也未使用“課標”中的“
債務契約”這一概念。
關於專題四。就業與創業是學生從學校(無論是高中還是大學)畢業後都會涉及的問題。走上工作崗位的畢業生作為勞動者,在工作中難免遇到各種涉及自己勞動權益的法律問題;選擇創業之路的畢業生也要依法進行各種經營活動。這就需要他們了解和掌握與勞動和創業相關的法律知識。
本專題是沿用“課標”設計的就業與創業兩部分的比重進行編寫的。同時,由於無論就業還是創業,畢業生都要與他人簽訂勞動契約。因此,將這一專題放在“信守契約與違約”之後,也是為了使學生能夠運用前面學過的關於一般契約的知識進一步學會簽訂勞動契約。
關於專題五。通過這一專題的學習,要求學生了解父母子女、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學會運用法律與破壞家庭婚姻和睦的行為作鬥爭,加深學生對親情與愛情的理解,樹立正確的
婚姻家庭觀。
在“課標”中,本專題的標題為“婚姻與家庭”,兩部分內容也是按此順序排列的。在教材編寫過程中,考慮到高中學生一般尚未達到我國婚姻法規定的
法定婚齡,而他們首先形成的是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其後才可能是婚姻關係,所以將這兩部分進行了對調。
關於專題六。前面的專題涉及學生生活和學習中方方面面的權利義務,這些權利一旦受到侵害或發生爭議,就需要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通過本專題學習,要使學生了解什麼是
法律救濟、法律救濟有哪些方式、公民在訴訟中的權利與義務、訴訟的基本程式等內容,增強他們依法解決糾紛的意識。
需要說明的是,在編寫過程中,教材將“課標”中的“法律救助”改為“法律救濟”,將“司法調節”改為“
司法調解”。改動後的術語在
法學理論中是達到共識的,也更符合“課標”的本意。此外還增加了對什麼是訴訟的介紹和“針對弱勢群體的
法律援助”等內容。
教材目錄
專題一 生活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專題二 民事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