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

權利人是一個法律術語,與“義務人”相對應,是權利主體中享有權利的一方,指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權利人具有在法律範圍內實施某種行為的積極行為的權利,也有請求義務人履行法律義務的請求權,在義務人違反法律要求其承擔的義務時,還具有訴諸國家,要求協助保護其權利的要求保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權利人
  • 外文名:obligee
  • 詞性名詞
  • 性質:法律術語
  • 別稱:所有人
基本概念,相關法律,

基本概念

權利人(obligee),即享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的人,就是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權以及該物品占有使用的權利,依法擁有可以作為不作為某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比如,依法享有申訴權的人就稱為申訴權的權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就是房屋權利人;在債的關係中,依法擁有要求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就是債的權利人,即債權人;依法對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享有專有權利的人,就是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人;等等。
權利人與“義務人”相對應,是權利主體中享有權利的一方,具有在法律範圍內實施某種行為的積極行為的權利,也有請求義務人履行法律義務的請求權,在義務人違反法律要求其承擔的義務時,還具有訴諸國家,要求協助保護其權利的要求保護權。
權利人是保證契約的第三方當事人,即保證保險的 “被保險人”。保證契約的擔保權益享受者——接受保證書並依照其條款規定有權提出索賠的人,亦是享受其與被保證人所簽訂契約利益的一方。當被保證人違約或不忠誠而使權利人遭受損失時,權利人可從保證人那裡獲得賠償。在忠誠保證保險中,權利人為企業主;在契約保證保險中,權利人通常為貿易或工程契約的買方、工程業主、進口商、客戶等。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債權是因契約、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規定: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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