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調解
- 別名:訴訟調解
- 基礎:當事人之間私權衝突
- 特徵:司法審判權的介入和審查
司法調解亦稱訴訟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的訴訟制度,是當事人雙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過處分自己的權益來解決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司法調解以當...
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對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規勸,促其彼此互諒互讓,在自主自願情況下,達成協定,消除紛爭的活動。...
即: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統稱。 人民調解 又稱訴訟外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進行的調解活動。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
法院調解又稱訴訟中調解。包括調解活動、調解的原則、調解的程式、調解書和調解協定的效力等。是當事人用於協商解決糾紛、結束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審結民事...
《司法調解的中國經驗》是2010年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以司法制度、糾紛解決和程式法為中心、關注中國問題、強調比較法視角、堅持理論與實踐的互動、倡導...
訴訟調解,亦稱法院調解,是指對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審判組織主持下,訴訟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達成協定,經人民法院認可,以終結訴訟活動的一種結案方式。...
調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當事人之間調停疏導,幫助交換意見,提出解決建議,促成雙方化解矛盾的活動。在中國,調解主要有四種形式:訴訟調解(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的調解)、...
介紹:採取協商、說服教育的方式,處理解決一定範圍內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種社會基層管理方式。又稱人民調解,法律上屬法庭外調解。...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市(區、縣)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民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
調解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在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有關組織主持下,自願進行協商,通過教育疏導,促成各方達成協定、解決糾紛的辦法。...
02年9月26日司法部和最高院分別出台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若干規定》,在制度上對民事調解給予充分的肯定。...
1.古代官名、星官名2.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3.司法(Justice),又稱法的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依照法定職權...
行政調解,是指由我國行政機關主持,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自願達成協定,解決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通常稱為政府調解。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法律...
調解制度,是指調解組織或其他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作為第三人,根據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以說服教育的方式,協助當事人自願達成協定,從而解決民商事糾紛和輕微刑事案件的一...
人民調解員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的人員擔任。人民調解員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定,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理擺上桌,有話好好說。省內首檔司法調解類電視欄目,由知名律師、人民調解員、心理專家、社會學家組成“專家調解團”,傾力為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和心理諮詢...
司法確認制度是指對於涉及到的民事權利義務的糾紛,經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商事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或者其他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契約性質的協定,...
為了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範人民調解活動,及時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於2010年8月28日通過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調解協定司法確認程式的若干規定》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實施的一部規定,主要是為了規範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民事調解協定的司法確認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
人民調解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在革命根據地創建的依靠民眾解決民間糾紛的,實行民眾自治的的一種自治制度。它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必要補充、得力助手。現在該制度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