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許可是指環境行政執法主體依當事方申請,就可能對環境產生消極影響的開發建設或排污行為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給予許可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許可證
- 屬性:法律檔案
- 釋義:環境行政執法主體依當事方申請
- 特性:針對性和靈活性
環境行政許可是指環境行政執法主體依當事方申請,就可能對環境產生消極影響的開發建設或排污行為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給予許可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環境行政是指國家通過行政權的運作,對各種影響環境的活動進行規劃、引導、調整和監督,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防治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污染,維護生態環境平衡的活動。方式 依據不同的標準,可將環境權的行政保護分為不同...
環境行政處理是指環境行政執法主體在貫徹實施環境法的過程中,依法對環境行政相對人確定或設定某種權利義務的執法行為。環境行政處理是一種內容最廣泛、形式最多樣的執法。環境行政處理的主要形式有環境行政許可、環境行政徵收、環境行政準司法...
環境許可的書面形式是環境行政許可證。環境行政許可證制度規定了環境行政許可證的申請、審查、頒發和監督管理的規則。環境行政許可證適用於不同環境要素的保護和一個環境要素的不同開發利用階段的保護。2004年7月1日,國務院頒布施行了《...
第一篇 行政許可法有關檔案 一、法規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國務院關於貫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2號)二、...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條 生態環境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局網站、信用網站、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等位置,按要求的時限和內容公示。...
(三) 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具有多樣性 其手段包括環境行政確認、環境行政許可、環境行政裁決、環境行政契約、環境行政處罰、環境行政強制措施與環境行政強制執行、環境行政徵收、環境行政補償與環境行政賠償、環境行政指導等。一些國家環境行政執法與...
有些文書如不履行法定程式,其文書即不能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對情節複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種類 (一)環境行政許可聽證文書 國家環境保護...
在瑞典,環境許可證的頒發機構包括地區土地和環境法庭(Regional Land and Environment Courts)、省級環境法庭(County Environment Courts)、地方環境和衛生行政委員會(Local Health and Administration Board),環境許可證的申請過程取決於將...
(3)相對於一般行政執法手段來說,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具有特殊性。環境行政執法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其具體執法手段也受自身的特定規律和特殊要求的約束。構成 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包括環境行政確認、環境行政許可、環境行政裁決、...
第二十條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善江東新區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立健全環境自動監測數據共享機制。第二十一條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江東新區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監測、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以及突發環境...
第二節 環境法的目的和價值 第三節 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和環境法律關係 第四節 環境法的體系 第五節 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環境法的主要制度 第一節 環境影響評價與“三同時”制度 第二節 環境行政許可制度 第三節 環境標準與...
(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環境功能區、畜禽養殖禁養區;(七)重大水環境案件和突出水環境問題掛牌督辦情況、突發水環境事件應對處理情況;(八)水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情況;(九)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水環境信息。第二十二條 任何...
第七條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監測、突發環境事件、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以及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政府環境信息。有關部門對屬於依法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環境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
目前,對外公開的內容有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機構設定和工作職責;空氣環境質量狀況、環保工作動態;環境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依據、程式及辦理情況;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情況;污染控制、生態保護情況;環保專項資金申請受理...
目前,對外公開的內容有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機構設定和工作職責;環境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依據、程式及辦理情況;空氣環境質量狀況、環保工作動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情況;污染控制、生態保護情況;環保專項資金申請受理...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 第六條 自治州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開發,鼓勵科技創新...
目前,對外公開的內容有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機構設定和工作職責;環境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依據、程式及辦理情況;空氣環境質量狀況、環保工作動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情況;污染控制、生態保護情況;環保專項資金申請受理...
12.5 環境風險分級的合理性 ……… 118 12.6 環境事故的報告 ……… 120 13 環境行政許可 ……… 125 13.1 排污申報登記……… 125 13.2 夜間施工*** ……… 128 13.3 建築垃圾與渣土處置證 ……… 129 13.4 ...
目前,對外公開的內容有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機構設定和工作職責;空氣環境質量狀況、環保工作動態;環境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依據、程式及辦理情況;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情況;污染控制、生態保護情況;通知、檔案、公示等...
第二節 環境法的目的和價值 第三節 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和環境法律關係 第四節 環境法的體系 第五節 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環境法的主要制度 第一節 環境影響評價與“三同時”制度 第二節 環境行政許可制度 第三節 環境標準制度 ...
對於生態環境行政許可變更、行政處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市場關注度高、時效性強的信息,要求企業以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形式及時披露。《管理辦法》對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建設、信息共享和報送、監督檢查和社會監督等進行了規定,明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監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第十一條 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資源、建設、林業、水利和其他有關管理部門在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