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全文
珠海經濟特區防禦氣象災害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颱風、暴雨、寒冷、雷電、大霧、高溫、灰霾、雷雨大風、道路結冰、冰雹、森林火險、強季風等氣象災害的防禦與搶險救災相關活動。
第三條 颱風、暴雨、寒冷、雷電、大霧、高溫、灰霾、雷雨大風、道路結冰、冰雹、森林火險、強季風等預警信號是本市防禦氣象災害的統一信號。預警信號由市氣象部門統一發布;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公眾發布氣象預警信號。
第四條 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遵循以人為本、科學防禦、統籌規劃、預警先導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回響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 防禦颱風、暴雨、低溫冰凍工作由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雷電、大霧、高溫、灰霾、雷雨大風、道路結冰、冰雹、森林火險、強季風等其他氣象災害的防禦工作,由各部門根據本規定確定的職責組織實施。
第六條 本市防禦氣象災害及搶險救災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各級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及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防禦氣象災害預警機制,規範反應迅速的防災減災救災社會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應當根據本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氣象部門和有關部門制定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並按規定進行備案。
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履行區政府氣象災害防禦的職責。
第七條 本市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機制。市、區政府依法組織對城市規劃編制、重大工程建設、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第八條 各級政府及各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防禦知識,增強社會公眾防禦氣象災害意識,提高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能力。
學校應當開展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自救知識教育,並組織演練。
第九條 對在防禦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政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十條 各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履行防禦氣象災害的工作職責:
(一)市宣傳部門:負責統籌全市防災救災宣傳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新聞媒體做好防災救災新聞宣傳報導工作;督促落實我市新聞媒體播發氣象災害信息和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指令,組織做好防災減災知識的公眾宣傳,增強全面預防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氣象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二)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銜接全市與防禦氣象災害工作相關的防災減災建設規劃工作,將防禦氣象災害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中;負責全市防禦氣象災害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做好救災糧油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市教育部門:負責協調和指導各學校防禦氣象災害工作,制定各種預警信號下全市學生人身安全保障預案;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延遲上學、停課安排等工作;督促、指導開展危及學校安全的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學校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把氣象災害防禦知識納入有關課程和課外教育內容,向學生宣傳預警信號的含義以及相應的防護措施,培養和提高師生的氣象災害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對無線電信號實施監測,依法保障應急無線電頻率安全使用。
(五)市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維持受災地區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負責各級防災救災指揮車輛、搶險車輛的優先快速通行;協助各部門妥善處理因防災搶險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危險地區民眾安全轉移;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實施封橋封路,做好道路交通疏導工作,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交通管制信息。
(六)市民政部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受災民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或臨時救助;組織指導災後社會捐助工作。
(七)市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市級防災救災應急資金和災後復產資金工作,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完善災害性天氣下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按規定通知管轄範圍內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考核鑑定機構和就業訓練等相關機構停(復)課、停(復)工。
(九)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報、預警工作;對災害發展趨勢及時提出科學防禦措施和建議;指導和部署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參與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十)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處置環境突發事件;組織協調主要由氣象災害引發的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及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受災期間環境監測、發布相關環境信息。
(十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督促指導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相關責任企業落實施工現場臨時板房的防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下發的回響指令及時督促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知轄區範圍內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按照回響落實;指導各區做好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臨險人員的安全轉移;配合區政府和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組織災後房屋恢復和重建,以及指導受災區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鑑定工作。
(十二)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督促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及時關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協調公路、公路橋樑等交通設施的搶險任務;督導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工具落實停航停運工作機制;組織協調轄區範圍內公路、公路橋樑及相關設施的防災安全等工作。
(十三)市軌道交通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軌道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十四)市水務部門:負責水文觀測和預警預報,及時提供水文監測信息;負責管理全市水務行業防汛工程,並按規定標準儲備防風搶險物資;組織、指導水務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單位加強巡查維護,提前預置物資、搶險力量,做好水務工程設施搶修準備。
(十五)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全市農漁業防災工作及災後恢復生產等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漁業受災信息,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負責農漁業救災物資的儲備、調劑和管理工作。
(十六)市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做好全市口岸的災害防禦工作及通關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災情發生時,能夠提供臨時避險場所供通關旅客臨時避險;負責督促各口岸在預警信號生效時向公眾公布預警信號內容、防禦指引及通關服務安排等信息;負責與香港方、澳門方口岸管理部門溝通聯絡、協調三地口岸相關工作。
(十七)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負責指導全市廣播電視行業開展氣象預警信息傳播,探索利用應急廣播系統發布突發氣象預警信息;負責督促各旅遊企業及時關注氣象預警信息和天氣變化,科學安排旅遊線路,引導遊客安全出行;負責督促市域範圍內各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星級酒店和旅行社在預警信號生效時向遊客公布預警信號內容、防禦指引等信息;負責組織、督促全市旅遊行業、公共體育場館等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措施;指導、協調旅遊企業做好遊客、旅遊從業人員等的撤離工作;協調落實行業領域臨時避護場所的開放;指導、督促各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公共體育場館等做好災後恢復。
(十八)市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在災害發生時啟動相應應急回響,開展緊急醫療救援,協助做好疫情防控、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配合組織開展傷病員心理危機干預、心理疏導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督促各區指導托育機構制定應對惡劣天氣停止收托的應急預案,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及聯絡機制切實可行;指導各區加強托育機構科普宣教,確保機構工作人員及嬰幼兒家長熟知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含義以及相應的防護措施,提高托育機構工作人員防災意識。
(十九)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三防(防汛防旱防風)和森林防滅火工作;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協調有關救援專家、隊伍參與自然災害救援行動;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重大氣象災害影響前後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市金融工作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巨災指數保險方案,啟動災害事故處置機制,根據氣象災害信息計算保險賠款,推動索賠程式。
(二十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統籌、指導全市影響防災安全的違法戶外廣告設施和在建設用地上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負責統籌指導各區對所管轄區域樹木、綠化設施的排查,及時加固、修剪、移除影響安全的樹木或者綠化設施。
(二十二)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推進氣象災害應急防禦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協助開展防災減災類政務信息系統項目立項審批工作。
(二十三)市氣象部門:負責氣象災害的監測和預報,並發布相關的預警信號,及時收集氣象災害的實況,為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提供防禦氣象災害所需的氣象信息。
(二十四)市消防救援部門:負責營救遇險人員,轉移和疏散被困民眾;負責組織實施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火災撲救工作;負責全市消防設施的監督管理,預防因氣象災害引發的消防安全事故。
(二十五)海事部門:負責向所轄水域運輸船舶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提醒做好防災準備工作;提醒轄區內水域運輸船舶落實避風措施;負責轄區水域搜救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十六)駐珠軍警部隊:根據《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負責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保護重要目標安全;搶救、運送重要物資;參加道路(橋樑、隧道)搶修、海上搜救、核生化救援、疫情控制、醫療救護等專業搶險;排除或者控制其他重要危重險情、災情;協助政府災後重建工作。
(二十七)市大橋辦:負責與港珠澳大橋香港方、澳門方相關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和會商;指導港珠澳大橋各應急分區牽頭單位做好各應急分區的防禦措施;提出港珠澳大橋封橋(解封)及相關路段封路(解封)、口岸封關(解封)的建議,並根據市三防指揮部、大橋應急救援指揮部決策,下達港珠澳大橋封橋、封路、封關及解封指令。
第十一條 市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基礎設施營運單位:採取必要措施避免設施遭受氣象災害損壞,調集力量加固、搶修相關設施、設備,保障其正常運行,確保水、電、氣等正常供應。
第十二條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準確、及時發布氣象等部門提供的氣象災害信息,優先發布高級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負責做好通信線路、基站設施設備、機房、通訊鐵塔等的維護和搶修工作,必要時調度或者架設應急通信設備,確保通信暢通。
第十三條 區政府和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指揮、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防禦氣象災害工作。
各區相應部門按照市各部門的職責劃分,負責轄區內防禦氣象災害工作。
第三章 氣象災害預警
第十四條 颱風預警信號:
颱風預警信號分五級,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颱風白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48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
防禦指引:
1.進入颱風注意狀態,警惕颱風對當地的影響。
2.注意通過氣象信息傳播渠道了解颱風的最新情況。
(二)颱風藍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者陣風8~9級並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颱風戒備狀態,做好防禦颱風準備。
2.注意了解颱風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防禦颱風通知。
3.加固門窗和板房、鐵皮屋、棚架等臨時搭建物,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
4.海水養殖、海上作業人員應當適時撤離,船舶應當及時回港避風或者採取其他避風措施。
(三)颱風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者陣風10~11級並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颱風防禦狀態,密切關注颱風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颱風通知。
2.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停課,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或者在安全情況下回家;學校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在確保全全的情況下安排學生離校回家。具體按照主管部門指引執行。
3.市民應當關緊門窗,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儘量避免外出;處於危險地帶和危房中的人員應當及時撤離,確保留在安全場所。
4.停止戶外集體活動,停止高空等戶外作業。
5.濱海浴場、景區、公園、遊樂場應當適時停止營業,關閉相關區域,組織人員避險。
6.海水養殖、海上作業人員應當撤離,回港避風船舶不得擅自離港,並做好防禦措施。
7.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實時關注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四)颱風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颱風緊急防禦狀態,密切關注颱風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颱風通知。
2.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應當停課,學校應當妥善安置寄宿學生。
3.市民避免外出,確保留在安全場所。
4.停止室內大型集會,立即疏散人員。
5.濱海浴場、景區、公園、遊樂場應當停止營業,迅速組織人員避險。
6.加固港口設施;落實船舶防禦措施,防止走錨、擱淺和碰撞。
7.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五)颱風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將受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並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颱風特別緊急防禦狀態,密切關注颱風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颱風通知。
2.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應當停課,學校應當妥善安置寄宿學生。
3.除必要人員外,單位、企業停工停業。
4.市民切勿外出,確保留在安全場所。
5.當颱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應當保持戒備和防禦,以防颱風中心經過後強風再襲。
6.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嚴密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第十五條 暴雨預警信號:
暴雨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本地將有暴雨或者每小時超過20毫米的降雨發生,或者已經出現明顯降雨,且降雨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暴雨戒備狀態,關注暴雨最新訊息。
2.視雨情實況學生可以延遲上學,並根據暴雨變化適時調整。
3.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應當採取適當措施,保證學生和幼兒安全。
4.駕駛人員應當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確保全全。
5.做好低洼、易澇地區的排水防澇工作。
(二)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在過去的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暴雨防禦狀態,密切關注暴雨最新訊息。
2.學生可以延遲上學;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
3.暫停戶外作業和活動,儘可能留在安全場所暫避。
4.行駛車輛應當儘量繞開積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橋,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將車輛停放在低洼易澇等危險區域。
5.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應當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疏導和排水防澇;轉移危險地帶和危房中的人員到安全場所暫避。
6.對低洼地段室外供用電設施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7.注意防範暴雨可能引發的內澇、山洪、滑坡、土石流等災害。
(三)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在過去的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進入暴雨緊急防禦狀態,密切關注暴雨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暴雨通知。
2.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應當停課,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學校上課;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在安全情況下回家或者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學校應當保障在校(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校應當在安全前提下繼續開展教學活動,不應立即安排學生離校回家。具體按照主管部門指引執行。
3.停止戶外作業和活動,人員應當留在安全場所暫避;危險地帶和危房中的人員應當撤離。
4.地下商城、地下車庫、地下通道等地下設施和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保障人員安全。
5.對低洼地段室外供用電設施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6.行駛車輛應當就近到安全區域暫避,避免將車輛停放在低洼易澇等危險區域,如遇嚴重水浸等危險情況應當立即棄車逃生。
7.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應當嚴密監視災情,做好暴雨及其引發的內澇、山洪、滑坡、土石流等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第十六條 寒冷預警信號:
寒冷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寒冷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預計因冷空氣侵襲,當地氣溫在24小時內急劇下降10℃以上,或者日平均氣溫維持在12℃以下。
防禦指引:
1.關注寒冷天氣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寒冷通知。
2.注意做好防寒和防風工作,市民適時添衣保暖。
3.熱帶作物及水產養殖品種應當採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
4.使用煤氣熱水器時,要確保室內外空氣流通。
(二)寒冷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預計因冷空氣侵襲,當地最低氣溫將降到5℃以下,或者日平均氣溫維持在10℃以下。
防禦指引:
1.密切關注寒冷天氣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寒冷通知。
2.採取防寒救助措施,適時開放避寒場所。
3.市民(尤其是老弱病人)注意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4.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防風,對熱帶、亞熱帶水果及有關水產、農作物等採取防寒措施。
(三)寒冷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預計因冷空氣侵襲,當地最低氣溫將降到0℃以下,或者日平均氣溫維持在5℃以下。
防禦指引:
1.嚴密關注寒冷天氣最新訊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禦寒冷通知。
2.市民應當加強防寒保暖工作,尤其是老、弱、病、幼、孕人群應當儘量避免外出,避免長時間置身寒風中。
3.採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
4.農業、林業、水產業、畜牧業、交通運輸、供電等單位應當採取防寒防凍措施,高寒地區應當採取防霜凍、冰凍措施。
第十七條 雷電預警信號:
雷電預警信號不分級,以黃色表示:
圖示:
含義:預計2小時內本市任意地方將有雷電發生,或者雷電正在影響並將持續一段時間。
防禦指引:
1.切勿游泳或者進行其他水上運動。
2.切勿在樹下、電桿下、塔吊下避雨,儘量停留在安全場所,出現雷電時應當關閉手機。
第十八條 大霧預警信號:
大霧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大霧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將出現能見度小於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等於200米的霧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駕駛人員注意安全,小心駕駛。
2.機場、軌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碼頭等經營管理單位加強管理,保障安全。
3.戶外活動注意安全。
(二)大霧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將出現能見度小於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等於50米的霧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駕駛人員應當控制車、船行駛速度,確保全全。
2.機場、軌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碼頭等經營管理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調度指揮,保障安全。
3.空氣品質明顯降低,市民應當儘量減少戶外活動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三)大霧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將出現能見度低於5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低於50米的霧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有關單位按照行業規定適時採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2.各類機動交通工具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3.駕駛人員採取合理行駛方式,並儘快尋找安全停放區域停靠。
4.市民儘量避免戶外活動。
第十九條 高溫預警信號:
高溫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高溫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天氣悶熱,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5℃或者已經達到35℃以上。
防禦指引:
1.注意防暑降溫。
2.避免長時間戶外露天作業或者在高溫條件下作業。
3.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
(二)高溫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天氣炎熱,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7℃以上或者已經達到37℃以上。
防禦指引:
1.做好防暑降溫,高溫時段儘量避免戶外活動,暫停戶外露天作業。
2.注意防範因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過大而引發火災。
3.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溫藥品。
4.有關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提供防暑降溫指導,有條件的區域開放避暑場所。
5.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監督檢查。
(三)高溫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天氣酷熱,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9℃以上。
防禦指引:
1.採取有效措施防暑降溫,白天儘量減少戶外活動。
2.對老、弱、病、幼、孕人群採取保護措施。
3.除特殊行業外,停止戶外露天作業。
4.單位和個人要特別注意防火。
5.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採取防暑降溫應急措施,有條件的區域開放避暑場所。
第二十條 灰霾天氣預警信號:
灰霾天氣預警信號不分級,以黃色表示: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將出現灰霾天氣,或者已經出現灰霾天氣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駕駛人員注意安全,小心駕駛。
2.機場、高速公路、港口碼頭等經營管理單位採取措施,保障安全。
3.市民需適當防護,減少戶外活動,建議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適時停止戶外活動。
第二十一條 雷雨大風預警信號:
雷雨大風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本地將受雷雨天氣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並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天氣影響,平均風力達6~7級,或者陣風8~9級,並伴有強雷電,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關注雷雨大風最新訊息和有關防禦通知,做好防禦大風、雷電工作。
2.視雷雨大風實況學生可以延遲上學,並根據天氣變化適時調整。
3.及時停止戶外集體活動,停止高空等戶外作業。
4.市民應當關緊門窗,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儘量避免外出,留在有雷電防護裝置的安全場所暫避。
5.公園、景區、遊樂場等戶外場所應當做好防護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6.採取必要措施,保障易受雷擊的設備設施和場所的安全。
7.機場、軌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碼頭等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保障安全。
(二)雷雨大風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本地將受雷雨天氣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並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天氣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者陣風10~11級,並伴有強雷電,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密切關注雷雨大風最新訊息和有關防禦通知,迅速做好防禦大風、雷電工作。
2.立即停止戶外活動和作業。
3.市民應當關緊門窗,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
4.市民應當避免外出,遠離戶外廣告牌、棚架、鐵皮屋、板房等易被大風吹動的搭建物,切勿在樹下、電桿下、塔吊下躲避,應當留在有雷電防護裝置的安全場所暫避。
5.公園、景區、遊樂場等戶外場所應當及時發出警示信息,適時關閉相關區域,停止營業,組織人員避險。
6.在建工地應當採取防護措施,加強工棚、腳手架、井架等設施和塔吊、龍門吊、升降機等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保障市民安全。
7.機場、軌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碼頭等經營管理單位應當迅速採取措施,確保全全。
8.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三)雷雨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本地將受雷雨天氣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天氣影響,平均風力為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伴有強雷電,且將持續。
防禦指引:
1.嚴密關注雷雨大風最新訊息和有關防禦通知,迅速做好防禦大風、雷電工作。
2.立即停止戶外活動和作業。
3.市民應當關緊門窗,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
4.市民切勿外出,遠離戶外廣告牌、棚架、鐵皮屋、板房等易被大風吹動的搭建物,切勿在樹下、電桿下、塔吊下躲避,應當留在有雷電防護裝置的安全場所暫避。
5.公園、景區、遊樂場等戶外場所應當立即發出警示信息,立即關閉相關區域,停止營業,組織人員避險。
6.在建工地應當採取防護措施,加強工棚、腳手架、井架等設施和塔吊、龍門吊、升降機等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保障人員安全。
7.機場、軌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碼頭等經營管理單位應當迅速採取措施,確保全全。
8.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二條 道路結冰預警信號:
道路結冰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道路結冰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將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道路結冰。
防禦指引:
1.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做好應對準備工作。
2.駕駛人員注意路況,安全行駛。
(二)道路結冰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將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防禦指引:
1.行人出行注意防滑。
2.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注意指揮和疏導行駛車輛。
3.駕駛人員應當採取防滑措施,聽從指揮,慢速行駛。
(三)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將出現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防禦指引:
1.市民儘量減少外出。
2.有關部門適時採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必要時封閉結冰道路。
3.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三條 冰雹預警信號:
冰雹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橙色、紅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將出現或者已經出現冰雹,並可能造成雹災。
防禦指引:
1.戶外人員及時到安全的場所暫避。
2.視冰雹實況學生可以延遲上學,並根據天氣變化適時調整。
3.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響的室外物品、車輛等。
4.將家禽、牲畜等趕到帶有頂蓬的安全場所。
5.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二)冰雹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出現冰雹的可能性極大或者已經出現冰雹,並可能造成重雹災。
防禦指引:
1.戶外人員立即到安全的場所暫避。
2.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響的室外物品、車輛等。
3.將家禽、牲畜等趕到帶有頂蓬的安全場所。
4.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四條 森林火險預警信號:
森林火險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較高火險,森林火險氣象等級為三級,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禦指引:
1.進入森林防火防禦狀態,有關單位應當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普及用火安全指引。
2.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
3.進入森林防火區,注意防火;森林防火區用火要做好防範措施,勿留火種。
4.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
(二)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高火險,森林火險氣象等級為四級,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禦指引:
1.進入森林防火臨戰狀態,有關單位應當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2.加大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力度。
3.加強檢查,禁止攜帶火種進山,嚴格管制野外火源。
4.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
(三)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極高火險,森林火險氣象等級為五級,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防禦指引:
1.進入緊急防火狀態,有關單位加強值班調度,密切注意林火信息動態。
2.進一步加強巡山護林,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3.嚴格檢查,禁止攜帶火種進山,嚴格管制野外火源。
4.政府可以發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格管理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市民生活用火。
5.做好撲火救災充分準備工作,森林消防隊伍要嚴陣以待。
6.發生森林火災時要及時、科學、安全撲救,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十五條 強季風預警信號:
強季風預警信號不分級,以黃色表示。強季風指除颱風和雷雨大風以外的,主要由東北季風和西南季風系統等引起的大風。
圖示:
含義:預計6小時內可能受或者已經受強烈季候風影響,平均風力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
防禦指引:
1.市民關注強季風防禦通知。
2.加固門窗和板房、鐵皮屋、棚架等臨時搭建物,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
3.濱海浴場、景區、公園、遊樂場應當發出警示信息,做好防護措施。
4.船舶採取有效措施避風,適時停航。
第二十六條 不同災種的災害性天氣同時或者先後出現時,可以多個預警信號同時生效。
本市不同區域災害性天氣差別較大時,可分區域發布預警信號。
高級別預警信號防禦指引包含同災種低級別預警信號防禦指引。
第二十七條 本市各部門和各類媒體在傳播氣象災害信息時,應當準確、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種類、級別、預警內容和防禦措施,並標明發布單位和發布時間。
預警信號發布後,電台、電視台、網路等媒體及電信、移動、聯通等信息傳播單位(以下簡稱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在收到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後應在10分鐘內向公眾播出相關預警信息及相應的信號含義、防禦指引。電視台在頻道右上角應始終懸掛預警信號圖示且不得遮蓋,並以字幕形式滾動播發預警信息及相應的信號含義、防禦指引。
預警信號解除後,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在收到氣象部門的預警信號解除信息後及時撤下預警信號並告知公眾。
第四章部門聯動與社會回響
第二十八條 高級別預警的部門聯動與社會回響行動包含同災種低級別預警的部門聯動與社會回響行動。
第二十九條 颱風白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提示公眾注意颱風動向,其中電視台、電台應當每3小時至少1次分別通過字幕和新聞向公眾播報有關預警信息。
(二)各部門應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相關防風準備工作。
(三)農業農村、海事部門應通知轄區船舶做好避風準備;港口管理部門應當通知港口企業做好貨物搶裝或者搶卸工作。
第三十條 颱風藍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及時播發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其中電視台應當每2小時至少插播1次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電台應當每小時播報1次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
(二)農業農村、海事部門應當通知並提醒本轄區內船舶落實避風措施。
(三)公安部門應當提示進入高速公路車輛注意防風。
(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組織檢查戶外廣告牌,對市政綠化樹木進行加固。
(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應當要求各旅遊企業做好防風工作,協助做好海島遊客安全撤離工作。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督促和檢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做好防風工作。
第三十一條 颱風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全市的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停課,教育部門應當負責檢查停課情況,並督促學校對已到校學生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二)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及時播發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向公眾公布應急避難場所的地點。其中電視台應當持續滾動播出字幕,並每小時至少插播1次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電台應當每半小時播報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電信、移動、聯通應當每日1次向所有用戶傳送颱風預警和防禦提示簡訊。
(三)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各區開放應急避難場所並向公眾公布,檢查、落實應急避難場所生活物資;衛生健康部門對應急避難場所進行防疫情況檢查。
(四)農業農村、海事部門應當掌握轄區漁船、商船避風情況,提醒所屬船舶落實防風措施。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停止戶外作業。
(六)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檢查小組,檢查轄區的防災抗災準備工作,督促轄區臨時房屋或者危房,特別是在天台上搭建的臨時房屋、廣告、招牌的業主進行加固。
(七)如因天氣原因停航停運,交通運輸部門應當督促公路、水路公共運輸運輸單位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眾公布停航停運有關訊息。
第三十二條 颱風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停課,教育部門應當檢查停課情況,並督促學校採取必要措施妥善安置在校學生。
(二)電視台應當持續滾動播出字幕並每小時2次插播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電台應當每半小時播報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電信、移動、聯通應當每日2次向所有用戶傳送颱風預警和防禦提示簡訊。
(三)市民應當留在安全地方暫避。
(四)區政府和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組織轉移危險區域的人員到應急避難所或者安全場所。
(五)各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搶修、搶險工作。公安部門根據市三防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對沿海路段、高速公路和橋樑實施交通管制或者採取封橋、封路等措施,並及時將有關信息通過多種途徑告知公眾。
第三十三條 颱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除必要人員外,單位、企業應當停工停業。
(二)電視台、電台每15分鐘應在節目中插播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電信、移動、聯通負責每日2次向所有用戶傳送颱風預警和防禦提示簡訊。
(三)公安部門應組織力量,協助指揮人員疏散,維護治安秩序。
(四)交通運輸部門應當督促公交企業停止沿海路段和郊區的公共汽車交通運輸服務,及時將有關信息通過多種途徑告知公眾。
(五)供電單位應當依法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受損嚴重或者可能危及行人安全的電力設施進行處置。
第三十四條 颱風預警信號解除後:
(一)各級政府應當迅速組織人力、物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二)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抓緊搶救傷病員,加強災區防疫工作。
(三)民政部門應當做好因災死難者的相關善後工作。
(四)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運輸、等單位應當負責水、電、氣、通訊設施及道路的修復。
(五)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應當按各自職責,組織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器材等,優先安排危急項目修復所必需的資金、物資。
(六)農業農村、海事部門應當加強巡查,維護通航秩序,處理突發事件。
(七)宣傳部門應當統籌做好災情的新聞報導。
(八)其他各部門應當在職責範圍內負責災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重建工作。
第三十五條 暴雨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注意防雨,其中電視台、電台應當及時將暴雨信息及防禦指引告知公眾。
(二)各部門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相關防雨工作。
第三十六條 暴雨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將相關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告知公眾,及時播發暴雨信息以及道路或者公共場所積水情況。
(二)教育部門應當監督學校做好已到達幼稚園、學校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三)水務部門應當組織對各水庫、河道、泵站、排水設施等的安全巡查,對達到防洪限制水位的水庫應當排泄其部分庫容,排澇泵站要根據實際情況開機排水。
(四)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對易發生山體滑坡和土石流的路段進行巡查和設定警示標誌。
(五)公安部門應當限制高速公路車流車速,對水浸嚴重的路段進行封鎖,及時處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第三十七條 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托育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停課,學校應當做好已到達學校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電視台、電台應當及時滾動播報或者插播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引。
(三)市民應當留在安全地方暫避。
(四)自然資源部門應當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疏散、轉移已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存在隱患地段的有關人員。
(五)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開放應急避難場所並向公眾公布。
(六)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抓緊搶救傷病員,加強災區防疫工作。
(七)公安部門必要時應當封閉高速公路、實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及時將有關信息通過多種途徑告知公眾。
第三十八條 寒冷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注意添衣保暖。
(二)農業農村等部門和有關人員應當做好相關防寒措施。
第三十九條 寒冷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注意防寒保暖。
(二)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指導農業、水產業、畜牧業從業人員積極採取防霜凍和冰凍措施,減少寒害損失。
(三)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協調開放應急避難場所供有需要的人員避寒。
第四十條 寒冷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務必加強防寒保暖。
(二)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寒冷天氣引發的疾病救治工作。
第四十一條 雷電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停止各類戶外的易燃、易爆危險作業。
(二)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雷電發生時,不要在大樹、電線桿等地方停留,注意安全使用移動通信設備,以免遭受雷擊。
(三)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應當通知旅遊景點停止戶外易受雷擊娛樂項目,避免因雷電天氣造成人員傷亡。
(四)供電單位要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進行故障排查。
第四十二條 大霧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及時跟蹤報導大霧信息,以及海、陸、空交通狀況信息。
(二)民航管理部門、交通運輸、公安、海事等部門應當對機場、公路、輪渡碼頭、海上船舶發出大霧警告,提示駕駛員注意安全。
(三)教育部門應當通知幼稚園、學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動,並告知大霧天應當注意的安全事項。
第四十三條 大霧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衛生健康部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濃霧使空氣品質明顯降低,指導公眾適當防護。
(二)民航管理部門、交通運輸、公安、海事等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機場、高速公路、輪渡碼頭的交通安全。
第四十四條 大霧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衛生健康部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宣傳濃霧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二)民用航空管理、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應當採取有力措施維持受強濃霧影響區域的機場、高速公路和碼頭等秩序。
第四十五條 高溫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注意防暑降溫,避免長時間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作業,並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
(二)各部門應當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防暑降溫,督促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供電、供水等單位應當做好用電、用水供給和安全工作。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勞動安全監察,查處高溫下不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強行工作的企業。
第四十六條 高溫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指導公眾儘量避免午後高溫時段的戶外活動,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高溫時段根據情況發出停工建議。
(三)供電單位應當注意防範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火災;保障用電供給和安全。
第四十七條 高溫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提示公眾注意防暑降溫,白天儘量減少戶外活動。
(二)各部門應當重視防火;衛生健康部門、供電、供水等單位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督促部分行業停工停業。
第四十八條 灰霾天氣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衛生健康部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宣傳,指導公眾適當防護。
(二)交通運輸、公安、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確保海、陸、空交通安全。
(三)教育部門應當通知幼稚園、學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動,並告知灰霾天氣應當注意的安全事項。
(四)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空氣品質監測,適當採取措施,減少大氣污染。
第四十九條 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宣傳,指導公眾適當防護。
(二)教育部門應當提示和督促學校做好防禦準備。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採取防風措施,停止高空戶外作業,確保人員安全。
(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統籌各區加強巡查,統籌各管養部門加固戶外路燈及其附屬設施。
第五十條 雷雨大風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教育部門應當督促學校視情況暫停室外教學活動,採取措施保障在校學生安全。
(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視情況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加強工棚、腳手架、起重設備等設施、設備的安全防護,暫停一切戶外作業。
(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加強巡查,及時清除和搶修受損毀的樹木和設施。
(四)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應當督促景點經營單位提醒在旅遊景區內遊客注意防風,視情況暫停戶外機動遊玩項目。
第五十一條 雷雨大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教育部門應當督促學校暫停室外教學活動,採取措施保障在校學生安全。
(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通知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暫停作業,組織人員不要外出,安置在安全地帶。
(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統籌各區加強巡查,統籌各管養部門搶修、加固戶外路燈及其附屬設施,必要時切斷戶外用電廣告設施室外用電設施電源。
第五十二條 道路結冰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宣傳,指導公眾注意交通安全。
(二)交通、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結凍的程度和路面狀況,科學合理地採取限速措施,指揮和疏導行駛車輛。
(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加強路面巡查,視實際情況做好道路減冰準備。
第五十三條 道路結冰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交通、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結凍的程度和路面狀況,科學合理地採取限速、限量措施,指揮和疏導行駛車輛。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加強路面巡查,視實際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減少道路結冰。
第五十四條 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交通、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結凍的程度和路面狀況,科學合理地採取限速、限量和封閉措施,指揮和疏導行駛車輛。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加強路面巡查,視實際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減少道路結冰。
第五十五條 冰雹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宣傳,指導公眾適當防護。
(二)教育部門指導、督促學校做好防禦工作,視災害情況及時停止戶外教學活動。
(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統籌各區加強巡查,統籌各管養單位加固戶外路燈及其附屬設施。
第五十六條 冰雹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強宣傳,指導公眾適當防護。
(二)教育部門應當通知學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動,採取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統籌各區管養單位加強巡查,視災害情況切斷戶外用電廣告設施室外用電設施電源。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視災害情況及時督促暫停露天作業。
第五十七條 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媒體及信息傳播單位應當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提高公眾森林防火意識。
(二)區政府、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森林防火巡護、衛星林火監測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工作。
(三)消防救援部門做好各項森林撲火準備,保證撲火機具、運輸車輛處於良好狀態。
第五十八條 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各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大森林防滅火巡查和檢查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
(二)消防救援部門進入待命狀態,隨時準備出動。
第五十九條 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區政府和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當組織鎮、村幹部和護林員等加強巡山護林,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設卡布點,嚴禁帶火種進山,及時消除林火隱患。
(二)進入緊急森林防火狀態,各有關部門加強值守,密切留意森林火險動態,隨時做好應對措施。
第六十條 強季風預警信號生效時: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通知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加固鐵皮屋、棚架等臨時搭建物,視情況暫停高空作業。
(二)農業農村、海事、港口管理部門應當提醒、指導海上作業、船舶、港口採取有效措施。
(三)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應當督促景點經營單位提醒在旅遊景區內遊客注意防風,視情況暫停戶外機動娛樂項目。
(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統籌各區加強巡查,統籌各管養部門加固戶外路燈及其附屬設施。
第五章 附則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理。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3年1月28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14日實施的《珠海市防禦氣象災害規定》(市人民政府令89號)同時廢止。
附錄
珠港澳三地暴雨和熱帶氣旋預警信號對比
珠海 | 香港 | 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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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6小時內本地將有暴雨或者每小時超過20毫米的降雨發生,或者已經出現明顯降雨,且降雨將持續。 | 含義: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者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3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 含義:預測澳門特區廣泛地區一小時降雨量將達到約20毫米,或者澳門特區廣泛地區在過去一小時降雨量已達到20毫米,且預料雨勢持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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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在過去的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將持續。 | 含義: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者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 含義:預測澳門特區廣泛地區一小時降雨量將達到約50毫米,或者澳門特區廣泛地區在過去一小時降雨量已達到50毫米,且預料雨勢持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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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在過去的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將持續。 | 含義: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者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70毫米的豪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 含義:預測澳門特區廣泛地區一小時降雨量將達到約80毫米,或者澳門特區廣泛地區在過去一小時降雨量已達到80毫米,且預料雨勢持續。 |
珠海 | 香港 | 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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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義:有一熱帶氣旋集結於香港約 800 公里的範圍內,可能影響本港。 | 含義:熱帶氣旋的戒備信號,表示熱帶氣旋中心正集結在澳門的800公里範圍內,並預測該熱帶氣旋可能會影響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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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表示24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者陣風8~9級並將持續。 | 含義:香港近海平面處現正或者預料會普遍吹強風,持續風力達每小時 41 至 62 公里,陣風更可能超過每小時 110 公里,且風勢可能持續。 | 含義:受到熱帶氣旋的影響,澳門的持續風速現正或者預測將達41公里/小時至62公里/小時,陣風約達至110公里/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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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表示24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者陣風10~11級並將持續。 | 含義:香港近海平面處現正或者預料會普遍受烈風或者暴風從信號所示方向吹襲,持續風力達每小時63至117 公里,陣風更可能超過每小時180 公里,且風勢可能持續。 | 含義:熱帶氣旋繼續接近澳門,澳門的持續風速現正或者預測將達63公里/小時至117公里/小時,陣風約達至180公里/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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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表示12小時內將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將持續。 | | 含義:熱帶氣旋中心正進一步接近澳門,澳門的持續風速已達63公里/小時至117公里/小時,且現正或者預測將顯著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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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表示12小時內將受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並將持續。 | 含義:風力現正或者預料會達到颶風程度,持續風力達每小時 118公里或者以上,陣風更可能超過每小時 220 公里。 | 含義:熱帶氣旋中心會在澳門附近經過,澳門的持續風速現正或者預測將達118公里/小時或者以上,並伴有強烈陣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