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

珠海市農業農村局於2021年10月19日印發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珠海市農業農村局
檔案內容,政策解讀,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省農業農村廳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檔案精神,引導我市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培育示範典型,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參照《廣東省農業廳關於省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的辦法》(粵農規〔2018〕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家庭農場是以農戶家庭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經營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農業集約化、商品化及適度規模化生產經營,達到一定經營規模並相對穩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第三條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認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採取自願申報、專家評審、政府認定的方式,並實行擇優汰劣,動態管理。
第四條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認定、監測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認定標
第五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標準:
(一)主體合法。在本市轄區註冊,經營2年以上,家庭農場主原則上應是長期從事農業生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市戶籍居民;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常年僱工人數不超過家庭務農人員數量;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農業淨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80%以上。
(二)設施完善。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場房場地、辦公設施設備、農田基礎設施和附屬生產配套設施;具有必要的農業機械,農業生產主要環節基本實現機械化。
(三)管理規範。能按技術規程或相關標準進行生產,有詳細生產經營記錄檔案,全面落實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有較完整的財務核算管理和財務收支記錄。
(四)效益明顯。土地產出率高,產品銷售渠道穩定。上年度家庭農場從業人員人均純收入高於本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對周邊農戶有明顯帶動作用。基本實現清潔生產,廢棄物集中清理、資源化利用。
(五)經營規模適度且經營狀態穩定。承包、租賃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流轉的土地年限原則上不少於5年。經營規模標準分別為:
1.從事糧食作物生產為主的,土地經營面積達到80畝以上;
2.從事水果生產為主的,土地經營面積達到80畝以上;
3.從事蔬菜生產為主的,土地經營面積達到30畝以上,或年收入10萬元以上;
4.從事花卉苗木生產為主的,土地經營面積達到50畝以上;
5.從事畜禽養殖為主的,肉畜(包括生豬、羊)年出欄500頭以上,肉牛出欄40頭以上,奶牛存欄40頭以上,肉禽(包括雞、鵝、鴨)年出欄15000隻以上,蛋禽年存欄5000隻以上;
6.從事水產養殖為主的,經營魚塘面積40畝以上;
7.從事設施農業生產的,面積達到20畝以上;
8.其他從事種養結合等多種經營的,年總產值40萬元以上。
第三章 申報認定程式
第六條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每兩年認定一次。
(一)申報。由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向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申報(監測)表》並提供相關材料。
(二)初審。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蓋章確認,將初審同意的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三)評審。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開展評選認定(或在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實施),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後,進行實地核實。根據審核情況,提出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候選名單和審核意見,提交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定。
(四)公示。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定後,在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對公示的家庭農場有異議的,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進行核實,30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五)確認。經公示無異議的家庭農場,獲得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稱號,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發文公布名單。
第七條申報人應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如存在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3年內不再受理其申報。
第四章 監測和管理
第八條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專項監測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監測管理制度。
第九條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經評定後,每滿兩年實行一次監測。具體程式:
(一)符合專項監測條件的申報人填寫《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監測)表》,並提供相關材料,報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二)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所報材料進行核實,提出監測意見,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三)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各區監測結果進行審查。經審查確認的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名單,在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政府網站公示7日。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確定監測合格,繼續保留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資格。監測不合格的或者沒有報送監測材料的取消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資格,從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名單中刪除。對公示的家庭農場有異議的,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進行核實,30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監測結果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日常管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要加強生產安全、質量安全、環境保護、防汛安全等事項的日常管理。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資格:
(一)不符合《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監測)表》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發生較大的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發生違法行為或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
(四)發生其他嚴重問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政策解讀

一、《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是在什麼背景下依據什麼制定的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和省農業農村廳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檔案精神,珠海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快培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工作目標,為引導我市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我局參照《關於印發<廣東省農業廳關於省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的辦法>的通知》(粵農規〔2018〕6號)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組織起草了《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開展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的目的
通過開展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引導農民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升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拓寬農戶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三、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應具備哪些條件
要求在本市轄區登記運營2年以上,設施完善、管理規範、效益明顯、經營規模適度且經營狀態穩定。
四、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需要哪些材料?
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需填寫《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申報(監測)表》並提供相關材料。
五、如何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
(一)申報。由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向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初審。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和核實,並提出初評意見、蓋章確認,將初審同意的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報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六、市級示範性家庭農場是怎樣評選出來的
由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有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後,並組織專家進行實地核實。由專家組提出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審核意見和候選名單,提交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後,在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政府網站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家庭農場,獲得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稱號,由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公布名單。
七、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有何扶持政策
經評定的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將由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公布名單,並按《珠海市關於扶持鄉村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給予獎勵。
八、如何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施動態管理
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專項監測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監測管理制度,每兩年實行一次監測,對評價不合格的 ,取消其“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稱號。
九、如何處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出現的違規和違法行為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在日常經營管理中,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資格:
1.不符合《珠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發展情況監測申報表》規定的基本條件;
2.發生較大的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發生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或違法違紀行為;
4.發生其他嚴重問題。
十、《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由哪個部門制定、實施和解釋
《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並負責解釋,由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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