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嚷煉與管理,促進全市家庭農場健康、高質量發展,根據《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中辦發〔2019〕8號)、《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畫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6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農政改發〔2020〕2號)、《關於促進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湘農聯〔2020〕4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是指符合本辦法申報條件,經市級評定,在全市範圍內起示範引領、輻射帶動作用的家庭農場。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申報、評定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慨挨樂施,各縣市區農業農村(經管)部門負責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推薦工作。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要為示範家庭農場發展創造條件,切實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凡適合家庭農場實施的農業項目要優先安排示範家庭農場承擔,並通過財政獎補、項目扶持、貸款擔保和貼息、政策性農業保險等方式支持示範家庭農場發展,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
第五條 市級示範家妹腿寒庭農場的創建和評定,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創的機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從縣級示範家庭農場中擇優選擇,省級示範家庭農場從市級示範家庭農場中擇優推薦。
第六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應優先推薦符合各縣市區本地實際、具有特色和亮點、有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的家庭農場。
第七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涵蓋種植業、養殖業、種養結合型家庭農場,重點創建幾才迎蜜種養結合型示範家庭農場。
第八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採取差額推薦、專家評審、媒體公示、發文認定的程式創建,實行定期監測,動態管理。
第二章 申報評定
第九條 申報條件:
(一)主體明確。家庭農場經營者應主要為家庭成員,家庭農場經縣級農業農村(經管)部門認定,在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登記,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二)生產標準。有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農業機械,或與專業合廈挨匪作社、龍頭企業簽訂翻提榆服務契約,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實行標準化生產,推廣運用綠色防控技術,生產記錄齊全,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三)技術先進。家庭農場經營者具有從事商品化農產品生產相應的知識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採用先進實用新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服務生產。
(四)制度健全。有固定的經營管理場所,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落實到位。建立生產日誌檔案,按照農場各項制度和生產標準嚴格農業投入品使用,有規範的生產(初級加工)、銷售記錄和財會制度,能真實反映農場生產經營狀況。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禁止行為規定,生產經營活動誠信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
(五)流轉規範。家庭農場經營的土地應依法獲得,流轉土地生產經營的要有規範的土地流轉契約,並在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且流轉契約剩餘年限不少於7年(因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不能滿足條件的除外)。集中連片經營面積原則上不低於總經營面積的三分之二。
(六)規模適度。從事水稻等糧食產業的,種植面積山丘區50畝以上、平湖區100畝以上;從事蔬菜生產的,種植面積設施蔬菜20畝以上、露天蔬菜50畝以上;從事柑橘等水果產業的,種植面積100畝以上。從事養殖業的,年出欄生豬、羊100頭以上、牛20頭以上、家禽養殖1000羽以上,水產養殖山丘區50畝以上、平湖區100畝以上。從事種養結合的,其主業參照相應種養規模要求。
(七)效益良好。家庭成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本縣(市、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農業生態環境良好,可持續發展能力強。
(八)帶動力強。在科技運用、農業裝備、生產技能、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對周邊農戶具有較強的示範效應,並帶動當地農民增收致富。
第十條 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必要資料
1.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表(附屬檔案1);
2.家庭農場基本情況介紹;
3.錄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證明(截圖);
4.《國家追溯平台生產經營主體註冊信息表》;
5.土地流轉契約複印件和清冊;
6.財務收支記錄或會計報表;
7.農場主及在農場固定從禁盼府旬業的家庭成員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常年僱工人員簽訂的勞動契約、身份證複印件;
8.生產技術規程、標準、相關制度和當年農業生產投入品採購和使用情況記錄;
9.生產設施用房或附屬設備用房或其他服務生產經營用房相關證明材料;
10.農業機械相應證照、保單、年檢依據、購置票據或與農機合作社簽訂的農機服務契約複印件;
11.被評為縣級示範家庭農場的檔案;
12.其他證明材料。
(二)對提供以下材料的家庭農場,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評定:
1.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相關證書複印件;
2.綠色、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產品認證使用和註冊商標等相關證明,或獲得獎勵、榮譽稱號、獎牌、特色農產品等證書和檔案;
3.與超市、直銷中心、企業、學校等產銷對接的訂單證明材料;
4.生產經營場所被認定為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有關證明材料,農場成員被認定為農業科技示範戶的有關材料;
5.農機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工作檯賬;
6.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申報認定程式:
(一)自願申報。對照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標準,由符合條件的縣級示範家庭農場自願向所在鄉鎮農業農村(經管)機構提出申請,遞交申報材料。
(二)初審推薦。鄉鎮農業農村(經管)機構組織人員進行實地核查,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擇優向縣級農業農村(經管)部門推薦。
(三)審核推薦。縣級農業農村(經管)部門對鄉鎮的推薦材料及家庭農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將擬推薦對象在官方網站或其它公共媒體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市農業農村局。
(四)評審認定。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評審,評審結果經市農業農村局集體研究通過後,在官方網站或有關媒體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或異議不成立的家庭農場,由市農業農村局授予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稱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動態管理,縣市區農業農村(經管)部門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跟蹤監測(附屬檔案2),根據監測結果進行動態調整。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農業農村局取消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資格,3年內不得再申報;示範家庭農場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1.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為的;
2.經營中存在違法行為的,或發生重大生產安全或質量安全事故的;
3.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而破產或被兼併的;
4.停止實質性生產,或生產經營水平下降,已達不到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標準的;
5.拒絕參加監測,或不按規定要求按時提供監測材料的;
6.發生其他嚴重問題的。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辦法。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檔案解讀
一、起草過程
一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合作社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中辦發〔2019〕8號)、中央農辦等十一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畫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6號),2020年農業農村部編制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農政改發〔2020〕2號)。湖南省近年來也出台了《關於促進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檔案,為家庭農場的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策保障。
據統計,截止2021年12月,全市累計發展家庭農場33886家,創建了省級示範家庭農場137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114家。家庭農場已經成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力量,在推動鄉村振興、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特別是在促進農民脫貧致富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雖然近年來我市每年都開展了示範家庭農場創建工作,卻還沒有一個專門的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辦法。今年中央1號檔案明確指出:要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建設。為建立家庭農場示範創建機制,更好地推進我市家庭農場規範發展,我們從今年3月開始著手《辦法》的起草工作。為了起草好《辦法》,我們專門組織開展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調研,參照借鑑了兄弟市州的成功做法,初稿形成後,徵求了市相關業務科室、各縣市區有關部門以及社會的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我們進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4章15條,包括市級示範社申報條件、評選程式和監督管理等具體操作辦法。一是明確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創建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創的方式,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從縣級示範家庭農場中擇優選擇。二是規定了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須具備的條件,必須具備依法登記、制度健全、規範經營、適度規模、成效明顯等條件。三是規範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選程式。必須按照自願申報、初審推薦、審核推薦、評審認定的程式組織實施。四是明確了監督機制,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跟蹤監測,動態管理,根據監測結果,汰劣補優。
三、重要意義
《辦法》的制定,一方面給我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創建提供遵循,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對我市已有的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管理,有利於發揮我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引領帶動作用,有利於規範全市家庭農場的運營,不斷壯大新型經營主體。
(六)規模適度。從事水稻等糧食產業的,種植面積山丘區50畝以上、平湖區100畝以上;從事蔬菜生產的,種植面積設施蔬菜20畝以上、露天蔬菜50畝以上;從事柑橘等水果產業的,種植面積100畝以上。從事養殖業的,年出欄生豬、羊100頭以上、牛20頭以上、家禽養殖1000羽以上,水產養殖山丘區50畝以上、平湖區100畝以上。從事種養結合的,其主業參照相應種養規模要求。
(七)效益良好。家庭成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本縣(市、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農業生態環境良好,可持續發展能力強。
(八)帶動力強。在科技運用、農業裝備、生產技能、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對周邊農戶具有較強的示範效應,並帶動當地農民增收致富。
第十條 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必要資料
1.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表(附屬檔案1);
2.家庭農場基本情況介紹;
3.錄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證明(截圖);
4.《國家追溯平台生產經營主體註冊信息表》;
5.土地流轉契約複印件和清冊;
6.財務收支記錄或會計報表;
7.農場主及在農場固定從業的家庭成員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常年僱工人員簽訂的勞動契約、身份證複印件;
8.生產技術規程、標準、相關制度和當年農業生產投入品採購和使用情況記錄;
9.生產設施用房或附屬設備用房或其他服務生產經營用房相關證明材料;
10.農業機械相應證照、保單、年檢依據、購置票據或與農機合作社簽訂的農機服務契約複印件;
11.被評為縣級示範家庭農場的檔案;
12.其他證明材料。
(二)對提供以下材料的家庭農場,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評定:
1.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相關證書複印件;
2.綠色、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產品認證使用和註冊商標等相關證明,或獲得獎勵、榮譽稱號、獎牌、特色農產品等證書和檔案;
3.與超市、直銷中心、企業、學校等產銷對接的訂單證明材料;
4.生產經營場所被認定為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有關證明材料,農場成員被認定為農業科技示範戶的有關材料;
5.農機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工作檯賬;
6.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申報認定程式:
(一)自願申報。對照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認定標準,由符合條件的縣級示範家庭農場自願向所在鄉鎮農業農村(經管)機構提出申請,遞交申報材料。
(二)初審推薦。鄉鎮農業農村(經管)機構組織人員進行實地核查,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擇優向縣級農業農村(經管)部門推薦。
(三)審核推薦。縣級農業農村(經管)部門對鄉鎮的推薦材料及家庭農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將擬推薦對象在官方網站或其它公共媒體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市農業農村局。
(四)評審認定。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評審,評審結果經市農業農村局集體研究通過後,在官方網站或有關媒體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或異議不成立的家庭農場,由市農業農村局授予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稱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動態管理,縣市區農業農村(經管)部門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跟蹤監測(附屬檔案2),根據監測結果進行動態調整。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農業農村局取消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資格,3年內不得再申報;示範家庭農場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1.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為的;
2.經營中存在違法行為的,或發生重大生產安全或質量安全事故的;
3.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而破產或被兼併的;
4.停止實質性生產,或生產經營水平下降,已達不到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標準的;
5.拒絕參加監測,或不按規定要求按時提供監測材料的;
6.發生其他嚴重問題的。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辦法。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檔案解讀
一、起草過程
一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合作社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中辦發〔2019〕8號)、中央農辦等十一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畫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6號),2020年農業農村部編制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農政改發〔2020〕2號)。湖南省近年來也出台了《關於促進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檔案,為家庭農場的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政策保障。
據統計,截止2021年12月,全市累計發展家庭農場33886家,創建了省級示範家庭農場137家、市級示範家庭農場114家。家庭農場已經成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力量,在推動鄉村振興、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特別是在促進農民脫貧致富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雖然近年來我市每年都開展了示範家庭農場創建工作,卻還沒有一個專門的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辦法。今年中央1號檔案明確指出:要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建設。為建立家庭農場示範創建機制,更好地推進我市家庭農場規範發展,我們從今年3月開始著手《辦法》的起草工作。為了起草好《辦法》,我們專門組織開展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調研,參照借鑑了兄弟市州的成功做法,初稿形成後,徵求了市相關業務科室、各縣市區有關部門以及社會的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我們進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4章15條,包括市級示範社申報條件、評選程式和監督管理等具體操作辦法。一是明確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創建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創的方式,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從縣級示範家庭農場中擇優選擇。二是規定了申報市級示範家庭農場須具備的條件,必須具備依法登記、制度健全、規範經營、適度規模、成效明顯等條件。三是規範了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選程式。必須按照自願申報、初審推薦、審核推薦、評審認定的程式組織實施。四是明確了監督機制,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實行跟蹤監測,動態管理,根據監測結果,汰劣補優。
三、重要意義
《辦法》的制定,一方面給我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創建提供遵循,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對我市已有的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管理,有利於發揮我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引領帶動作用,有利於規範全市家庭農場的運營,不斷壯大新型經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