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3年3月28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3年5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珠海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3.07.01
  • 實施時間:2013.08.01
(2013年3月28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13年5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請的關於廢止《珠海市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珠海市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本決定經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自2013年8月1日起生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30529(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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