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消防條例》的決定

2013年10月30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3年11月2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消防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3.11.26
  • 實施時間:2014.01.01
(2013年10月30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經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3年10月30日通過,2013年11月21日經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1月26日
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請的關於廢止《珠海市消防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珠海市消防條例》。本決定經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31121(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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