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5年1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5年3月26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5.03.31
  • 實施時間:2015.06.01
(2015年1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5年3月26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的決定》已於2015年1月27日由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5年3月26日經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5年3月31日
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請廢止《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本決定已經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50326(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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