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承辦國家、省、市各級檔案、指示、決定等在我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向上級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上級機關及其部門轉由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單位請示、報告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批示,對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對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七)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值守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八)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處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縣人民政府及領導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辦理各級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縣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綜合協調;負責來電、來文的收發、登記、分檢、分發、傳閱和管理工作;辦理文印、清退、銷毀、保密、機要和檔案管理工作;指導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有關業務工作;負責對公文的規範性查驗工作;負責辦理縣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有關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組織、參與、協調、承辦以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名義提出的各種辦文、辦會、辦事等內外政務;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內事活動安排; 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印章的製作、頒發及管理工作;負責安排辦公室值班工作,指導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綜合股
負責辦公室內設科室綜合管理;負責縣人民政府黨組、辦公室黨支部黨務工作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項規章制度的草擬和落實工作;負責辦公室內部辦文辦會辦事等政務;負責收集整理上報辦公室內部相關材料;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和報刊征訂等工作;承辦縣委外事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工作;承擔玉龍縣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協調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和具體事務;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三)秘書一股
組織對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負責縣人民政府全會、縣人民政府常務會、縣人民政府黨組會、縣長與常務副縣長出席的專題會議等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根據會議精神和領導指示組織實施決定事項;負責辦理涉及本股室業務方面的有關文電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政府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及黨建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據領導指示,負責協調有關工作;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四)秘書二股
負責辦理副縣長、政府領導分管聯繫工作方面的有關文電、會務和調研工作;根據領導指示負責協調有關工作;負責政府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及黨建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五)秘書三股
負責辦理副縣長、政府領導分管聯繫工作方面的有關文電、會務和調研工作;根據領導指示負責協調有關工作;負責政府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及黨建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六)服務保障股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行政後勤、安全保衛工作;協助籌辦縣政府重要會議,車輛調度和管理、機關衛生等內部事務;負責管理維護辦公室公物;負責辦公室會議室衛生及會議服務工作;負責退離休人員及辦公室困難幹部職工慰問等服務工作;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七)財務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經費收支管理使用和預算決算;負責接待、固定資產的管理、辦公用品採購及管理等工作,協助綜合股做好報刊征訂工作,協助服務保障股做好退離休人員服務及辦公室困難職工慰問等服務工作;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八)政務信息股(電子政務室)
負責收集、綜合、整理和向上報送有關縣政府政務信息;指導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新聞單位對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網路的建設管理、技術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視頻會議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運行保障和維護;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九)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各部門對國家、省、市、縣政府通過重要會議、檔案做出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檢查工作進度和質量,包括對縣政府全會、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和督辦;負責對縣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承辦各級領導批示件的登記、轉辦、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政府系統各承辦單位辦理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對縣政府機關的各項制度和工作安排進行督查和反饋;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部門半年和年度工作進行督查和反饋;根據國家、省、市的方針政策以及縣委的工作部署,結合縣政府中心工作開展督查調研;承辦和督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十)信訪局
負責處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縣委、縣政府及領導的來信來電和網路信訪事項、接待來訪;承辦上級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落實情況;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訪法治化建設,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度草案,推動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工作經驗,提出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綜合協調和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組織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交辦、轉送信訪事項,承擔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複查工作,協調跨鄉鎮、跨部門、跨行業信訪事項的處理和到市到省進京上訪的處置工作;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開展人民建議徵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及時反映傾向性、動態性信息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負責信訪信息化建設,指導全縣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布,組織信訪工作檢查考評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縣委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負責辦理政務熱線相關事項;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信訪局內設綜合協調股、接訪辦信室、網上信訪辦、督查督辦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