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秘書科,綜合科,工交科,農業科,文衛科,城建科,信息調研科,行政事務科,應急管理辦公室,縣長熱線辦公室,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職能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金融、督查、應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將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承擔的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職責劃入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縣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縣直各單位、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縣人大、縣政協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縣政協委員提案。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縣長熱線電話及網上縣長熱線的受理、處理、督辦工作,負責省(市、縣)長手機、省(市、縣)政府信箱民眾來函來信辦理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十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三)協助縣長辦理法制事務方面工作。承擔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協調服務、督促指導和評議考核工作,統籌規劃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備案工作,協調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承辦由縣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
(十四)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外事工作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的申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本縣重要涉外涉僑事務(件);歸口管理全縣僑務工作,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其他服務性工作。
(十五)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其貫徹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協調處理宗教事務的有關事件,制止非法傳教和非法宗教活動,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出事件和重大問題,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辦理縣政府民族宗教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六)承擔金融工作巨觀管理、指導和協調等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內設8個職能科(室)。
秘書科
辦理文電收發運轉,人事管理,印鑑管理,負責辦公室保密,公文核稿、機要通信、檔案管理和縣政府大事記載等方面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指導、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辦理政府系統電子政務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負責辦公室的文印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內部計算機網路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領導日常工作(活動)安排;承擔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例會、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新聞發布會及縣政府其他綜合性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接待工作;負責與縣委縣政府接待辦聯絡;聯繫黨群系統工作。
綜合科
辦理監察、審計、金融保險、發展改革(物價)、財稅、國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商業、供銷、糧食、物資、工商、行政服務中心、政風行風評議、檔案、台灣工作辦公室、保密、公共資源交易、法制、信訪穩定、外僑、徵兵、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工作。聯繫縣總工會、人武部及駐玉部隊工作。
工交科
辦理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工業園區、工業國資、電力、民營經濟、能源、煤冶、安全生產、交通運輸安全、質量技術監督、開放型經濟、商務招商、周邊縣市經貿活動聯絡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工作。聯繫中央省屬企業、縣工商聯工作。
農業科
辦理農辦、農業、林業、水利(含七一、王宅水庫管理局)、水文、農墾、農機、農業開發、扶貧和移民(老區貧區建設)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工作。聯繫縣科協工作。
文衛科
辦理科技、文化(文物)、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含網路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醫藥、食品藥品監督、殘聯、慈善、旅遊、老齡、氣象、民政、郵政、電信、聯通、移動、無線電管理、石油、菸草、鹽業、新聞出版、地震、縣紅十字會、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工作。聯繫縣婦聯、縣文聯工作。
城建科
辦理城市建設、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環境保護、房管(房改)、住房公積金、國土資源、土地收儲、公安、司法、消防安全、中心城區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工作。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和團縣委工作。
信息調研科
負責草擬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綜合性講話稿,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課題的調查研究。承辦調查研究、新聞宣傳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辦公室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閱、上報信息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縣政協委員提案,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的事項,縣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辦督查工作;協辦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有關會議及活動的聯繫工作。
行政事務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的財務管理,辦公用品及有關物資的採購、保管、發放;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工資審核報批;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和辦公室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生活福利服務,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與有關科室共同負責縣政府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應急管理辦公室
內設2個股。應急值守股:承擔縣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報告重特大情況,傳達、督辦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對接收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研判提出處置建議;負責應急科普宣教培訓工作;負責應急管理交流與區域合作。應急協調股: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應急體制、機制建設,編制和實施全縣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負責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評估修訂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導協調全縣應急平台體系建設;聯繫縣各應急專項指揮部;聯繫協調縣應急管理專家組、專項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組織;協調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急保障資源體系建設。
縣長熱線辦公室
內設2個股。受話一股:負責縣長熱線電話、網上縣長熱線及省(市、縣)長手機、信箱受理、辦理工作。受話二股:負責縣長熱線電話、網上縣長熱線及省(市、縣)長手機、省(市、縣)政府信箱督辦工作;負責縣長熱線辦文電、會務工作;
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督促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全縣金融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為縣政府提供金融決策諮詢;負責對駐玉金融機構的協調和服務工作;協調和配合中央駐玉金融監管機構對地方金融業進行監管,督促檢查地方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指導和協調全縣重大項目建設和重大資產整合的投融資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資本市場規範發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組織協調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信用擔保公司的行業指導、管理、協調工作。
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內設3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
負責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保密、資料、財務、固定資產等管理工作,擬訂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計畫,負責縣政府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清理、彙編工作。
(二)依法行政指導股
負責起草編制依法行政工件規劃,擬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擔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協調服務、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和依法行政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規範並指導全縣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組織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江西省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江西省行政執法證》和《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的核發管理和監督使用工作。
(三)行政複議股(掛玉山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行政糾紛調處股牌子)
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涉及規範政府機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問題;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事項;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和分析,指導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制定全縣行政糾紛調處工作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調處各種權屬糾紛工作,參與重大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縣預防和調處民眾性糾紛械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承辦涉及行政爭議方面信訪事項的協調處理。
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股
負責內外聯繫,處理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秘、電子政務、檔案、保密、信訪、後勤、安全保衛、統計報表及其他綜合性事務工作。
(二)外事股
負責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涉外事宜;處理髮生在我縣的重大涉外事件;做好常駐我縣外籍人員的涉外管理;負責做好來我縣的重要外賓接待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我縣訪問的報批工作;負責本縣處級及以下經貿、科技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上報工作;負責收交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工作;辦理縣領導出訪、對外交往事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事紀律、保密的教育以及我縣對外開放地區的申報、調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統一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表態口徑,會審重要涉外報導稿件。
(三)僑務股
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國內外僑務工作的情況,做好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來本縣的捐贈、僑匯工作,運用僑情優勢為地方經濟發展“牽線搭橋”,做好“四個引進”工作(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智力),負責華僑、港澳同胞來本縣定居的報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僑務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以及僑資企業在玉的服務工作指導和管理僑辦企業,處理僑務信訪,關心困難歸僑僑眷的生活、組織開展節日慰問歸僑僑眷活動。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內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服務股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等工作;承擔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與辦結等工作。
(二)民族宗教事務股
承辦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負責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承擔民族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承擔指導畲族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工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有關工作;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事務性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協助處理宗教關係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幫助縣級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處理宗教方面出現的突出事件和重大問題;加強對宗教和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制止非法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