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龍納西族自治縣統計局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統計局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統計局是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局長是馬德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龍納西族自治縣統計局
  • 辦公地址:玉龍縣政府政府樓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並管理全縣經濟社會運行巨觀資料庫。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及上級統計部門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計畫、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體制改革方案;配合上級統計部門建立和完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中共玉龍縣委、玉龍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民間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組織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評審;組織並管理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組織制定縣統計局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局機關固定資產,承擔局機關事務性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人員的調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等事項;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統計人員繼續教育、上崗培訓考試等工作;負責統計法制的宣傳貫徹和統計執法檢查以及會同有關部門對統計違法案件的處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和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組織實施統計部門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公務卡結算等工作;指導全縣統計系統的財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股
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態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整理、編輯和管理綜合性統計資料;編制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和統計年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各地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投入產出表、資產負債表、資金流量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負責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監督管理各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縣級數據與各鄉鎮數據的銜接;負責對相關統計專業指標的下管下算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指導人口與就業統計和基礎工作、年度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勞動力就業調查統計工作。組織有關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專項調查和監測。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統計數據。開展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進行統計分析。歸口管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出版、環保、民政、司法等部門的統計工作。進行社會和科技發展的統計分析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
(三)縣域經濟監測辦
針對縣域經濟發展中的情況和問題要加強分析和研究,做好橫向、縱向對比,加強日常統計監測,強化分析研判,總結剖析本地的優勢和短板,在加強對數據審核的同時,加強實地調研,經常深入農村、園區、企業一線,調研重點項目建設、新農村建設的進展情況,並撰寫統計分析資料,深入了解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情,了解經濟運行的第一手資料,為各級政府領導提供詳細的參考資料,更好地發揮決策的參謀助手作用。
(四)法規股
組織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並承辦本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核和上報;負責統計法制宣傳工作。
(五)第一產業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開展糧油畜禽生產消費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全縣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小康進程監測、扶貧監測和農業經濟發展調查。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統計調查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第二產業及能源股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工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能源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第三產業股
組織實施全縣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服務行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交通運輸業能源消費、全縣國民經濟各行業工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新興產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第三產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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