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楊智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玉龍縣黃山鎮漾江社區金川路2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規劃和管理全縣職業培訓機構。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相應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四)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黨政人才隊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制定地方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定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辦法,貫徹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九)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編制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定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保值增值等管理辦法,對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和專項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級表彰獎勵工作,承擔縣級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教育等部門擬定;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六)完成玉龍縣委和玉龍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引智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評比達標表彰辦公室)、社保基金監督股(縣社保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辦公室)、工資福利股(縣事業單位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勞動關係與仲裁股(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縣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社會保險管理股、信息化建設股、檔案室。

直屬單位

玉龍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玉龍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玉龍縣勞動就業服務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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