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盈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盈江縣平原鎮永盛路5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編制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工作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本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管。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並監督落實城鄉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統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規定和監督制度,審核、匯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實施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州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辦法。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實施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和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負責全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起草;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綜治、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人事系統信息化建設;協調承辦縣人大代表議案和縣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工資福利股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退休制度的政策規定;承辦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用人員見習期和定級工資待遇;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變動、工作調動和受處分人員的工資待遇;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調整變動人員工資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改革政策、辦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和補貼辦法;具體協調組織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休假、療養工作;貫徹執行並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及組織實施的管理工作,管理退休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榮譽津貼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擬定我州一般性福利補貼;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定期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落實工齡問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企業工資總量巨觀調控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結合本縣實際編制企業工資總額年度指導計畫,指導企業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分配製度,檢查落實最低工資政策;指導企業制定和推行勞動定員定額年薪標準;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職工福利政策的情況;負責辦理企業職工離退休手續。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推薦選拔、獎勵和管理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優秀拔尖人才;負責“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的推薦選拔工作;覆核事業單位換頁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指導意見,負責初級評審委員會的組建、管理和評審工作,執行高、中評審的評審結果;組織各類考試考務工作,推行職業資格制度;核發並管理專業職務資格證書及各類專業技術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實施對職稱考試工作各個環節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繼續教育,組織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年底統計工作。
(四)執法監督股(勞動監察大隊)
負責組織對各類用人單位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組織開展一年一度的勞動執法年審工作;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雲南省勞動監察條例》等法規,行使勞動監察權,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受理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參與處理因勞動糾紛引起的突發事件,參與並監督破產企業、被兼併企業欠發職工工資(含農民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職工安置的處理;負責工傷調查認定工作;負責協助做好人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五)仲裁股
負責處理管轄範圍內的人事、勞動爭議案件和突發性案件;負責企業職工政策性安置工作;負責辦理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訂立、變更、解除、轉移等手續;負責辦理行政事業單位勞動契約制工人錄用、轉正定級手續;負責人事、勞動勞動爭議仲裁的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勞動契約新簽、續簽、變更的台帳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含企業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負責協調全縣勞動信訪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等事項。
(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制定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編制本縣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各項社會保險管理辦法;檢查落實企業死亡職工及其遺屬待遇、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和失業職工患病、死亡待遇各項政策;檢查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公務員、離退人員患病、生育、工傷(職業病)治療期間的待遇政策;承辦州勞動鑑定委員會下派的相關業務工作,結合本縣實際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法、措施,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和內部控制制度,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與使用;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違紀舉報機制,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違紀案件;匯總、編制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經費預決算;承擔社會保險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指導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做好全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一)盈江縣社會保險局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制定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配合編制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完善以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協助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具體政策並對其實施稽核檢查;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徵收、管理、發放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險的統計信息工作。
(二)盈江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就業和人才服務管理工作,向轄區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基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提供就業政策法規諮詢,職業供求信息發布,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組織就業見習,推薦開展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開展創業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對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等重點群體提供專門就業服務,勞動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建設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信息系統,分析和預測轄區內人才資源供需狀況,預測預警失業率變化狀況,為縣委、縣政府進行人才規劃、制定人才政策、調整人才布局提供依據;負責全縣失業保險征繳、管理及發放工作,辦理就業、失業人員登記;負責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對社會人才開展流動調整、集體戶籍管理、職稱評定、黨團工會組織關係管理服務;負責轄區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職業介紹機構的審批及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申報工作;負責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負責為社會人才培養培訓、引進和管理使用提供政策法規諮詢,為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引進提供快速便捷的“綠色通道”服務;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培訓、資格審核、申報等工作;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管理工作和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執業醫師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辦理《聘用境外邊民用工登記證》和《境外邊民入境務工登記證》。
(三)盈江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負責承辦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日常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立案、受理和處理,為調解仲裁的統一對外視窗,處理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負責管理仲裁委員會的專職、兼職仲裁員;承辦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派出機構

(一)盈江農場勞動和社會保障所
負責處理農場勞動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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