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因果聯繫

犯罪因果聯繫是揭示或說明犯罪現象內在原因和後果之間必然性的關係和規律。是犯罪學研究的中心問題之—。因果聯繫或因果性,是兩種現象之間的客觀聯繫。一種現象(原因)具備一定的條件會產生另一種現象(後果)。廣義的因果聯繫包括:原因、條件、後果之間的聯繫及其相互之間的互相轉化。

犯罪原因包括:犯罪根源、一般犯罪原因、犯罪條件、犯罪因素等。因果聯繫的等級不同,原因與條件因素的作用也不同。在犯罪原因中,社會原因起著決定性作用;在社會原因中,犯罪的社會根源、犯罪的根本原因起著決定性作用。犯罪因果聯繫的基本要點是:(1)堅持犯罪現象因果聯繫的社會性質。犯罪現象的因果聯繫存在於社會之中;(2)堅持馬克思主義事物因果聯繫的決定論原則;(3)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反映論原則;(4)堅持犯罪因果聯繫的不同等級、不同層次相互作用的多因素論觀點;(5)堅持犯罪現象不是永恆的觀點,即犯罪現象的因果聯繫只存在於社會發展的某一特定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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