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

《焦作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是2020年焦作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焦作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20年1月29日
通知詳情,政策解讀,

通知詳情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豫政〔2019〕22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的全覆蓋,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市場監管領域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適應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落實抽查任務清單管理,避免多頭執法重複檢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強化信用支撐。在市場監管領域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使守法守信者暢行天下、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堅持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取代日常監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隨意檢查,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依法處罰,並將處罰結果記於相應市場主體名下,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
堅持規範透明。嚴格依法依規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形成科學規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事項、抽查計畫、抽查結果都要及時、準確、規範向社會公開,實現陽光監管,杜絕任性執法。
堅持問題導向。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監管,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開展雙隨機抽查,提高監管精準性。在按照抽查計畫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具體問題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線索依法依規處理。
堅持協同推進。落實市、縣級人民政府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雙隨機抽查結果部門間共享交換和互認互用機制。
二、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切實做到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最佳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2020年3月底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完成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市場監管領域主要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2020年底前,在全市範圍內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建立雙隨機抽查結果部門間共享交換和互認互用機制,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2022年底前,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基本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系統。該系統是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以下簡稱省級平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託省級平台,實現相關監管信息互聯互通,不斷規範抽查計畫編制、名單抽取匹配、結果公示歸集等抽查檢查各項工作程式,滿足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需求,做到抽查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2020年3月底前,具備條件的市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與省級平台實現對接;各級各有關部門依託省級平台開展雙隨機抽查和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抽查檢查結果依法歸集於相應市場主體名下,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進行公示共享。
(二)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市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要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工作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並及時通過相關網站和抽查監管工作平台向社會公布。隨機抽查事項分為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涉及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要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定上限。嚴格控制重點檢查事項的數量和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各系統的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工作要於2020年3月底前完成,並導入省級平台;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工作要於2020年4月底前完成,並導入省級平台。
(三)完善隨機抽查“兩庫”(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完善與抽查事項、部門職責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檢查對象屬於市場主體的(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要與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登記的市場主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市場主體名稱、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涉及多項監管業務的部門,要對本部門各業務條線監管抽查事項的檢查對象,分別建立相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分庫;檢查對象是市場主體或非市場主體的,要分別建立相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分庫。
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應包括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並按照執法資質、業務專長進行分類標註,提高抽查檢查專業性。對特定領域的抽查,可在滿足執法檢查人數要求的基礎上,吸收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專家學者等參與,通過聽取專家諮詢意見等方式輔助執法,滿足專業性抽查需要。各有關部門的“兩庫”要於2020年3月底前;市、縣“兩庫”要於2020年4月底前建立。要根據監管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變動情況,對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進行動態管理,確保分類準確、全面覆蓋、更新及時。
(四)科學制定年度抽查計畫。各級各有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於每年1月15日前統籌制定本轄區或本系統的抽查工作計畫和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畫,涵蓋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明確工作任務和參與部門,併科學確定部門聯合抽查的事項和發起、參與部門,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年度抽查工作計畫應通過相關網站和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並可根據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及監管領域、執法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採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頻次和被抽查機率,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
(五)依法規範實施抽查檢查。市級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根據年度抽查計畫,統籌組織本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縣級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內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部門聯合抽查要按照涉及的對象範圍和參與部門,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並充分考慮客觀實際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模式可採用綜合大聯查、風險分類聯查、專項整治聯查、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聯查等;抽查方式可採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路監測等。抽查涉及專業領域的,可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財務審計、調查諮詢等工作,或依法採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市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系統詳細的《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按照《關於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焦雙隨〔2018〕6號)要求,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指引》,對抽查工作程式、檢查項目、檢查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方便基層檢查人員操作,提高抽查檢查規範化程度。2020年3月1日前,各相關部門要將本系統《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和《抽查工作指引》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強化抽查檢查結果公示運用。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依託抽查監管工作平台及時上傳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信用焦作”網站、部門網站及各級信用入口網站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各類問題,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後續監管銜接,強化抽查檢查結果政府部門間互認,促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市場主體,要納入部門聯合懲戒的範圍。各有關部門可根據本部門職責、相關法律法規和《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規定,在各自領域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讓雙隨機抽查真正起到震懾違法行為的作用,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七)做好風險預警與風險防範工作。在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立即實施檢查、處置;需要立案查處的,要按照行政處罰程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要堅持問題導向,對通過上述渠道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市場秩序存在的突出風險,要通過雙隨機抽查等方式,對所涉抽查事項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機制,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緊密結合,對不同層級的風險採取不同強度的監管,在抽查比例和頻次上體現出“雙隨機”抽查監管的針對性,提高隨機抽查的靶向性。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成果,通過對政府涉企信息、企業經營信息、投訴舉報、社會輿情等多維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監測,提高對市場風險的預警、預判,嚴密防控風險隱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廣電和旅遊、衛生健康、應急、海關、稅務、統計等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對本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市市場監管局要充分利用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這一平台,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各項工作。要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結合機構改革,調整充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力量,強化監管執法業務培訓,提升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能力水平。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地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在本地推廣套用省級平台,建立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與部門。
(二)嚴格責任追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立改廢釋工作,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法治化進程。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釐清責任邊界,堅持“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執法檢查人員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各有關部門及其執法檢查人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檢查對象出現問題的,可以免除行政責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抽查工作計畫安排,已履行抽查檢查職責的;因現有專業技術手段限制不能發現所存在問題的;檢查對象發生事故,性質上與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檢查不存在因果關係的;因被委託進行檢查的專業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導致錯誤判定或者處理的;其他依法依規不應當追究責任的。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半年、年終工作情況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統計表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督查考核。要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納入市、縣級人民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範圍。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同級各有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的督查督導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部門按規定進行表彰;對消極懈怠、不作為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並督促整改。要適時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提高監管效能。
(四)營造良好環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工作交流制度,通過召開研討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強化執法檢查人員的業務學習和經驗交流。要結合實際大膽探索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新模式,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渠道,加大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弘揚市場主體守法誠信經營行為,曝光違法失信等不良行為,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2020年1月29日

政策解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豫政〔2019〕22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的全覆蓋,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焦政〔2020〕3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市場監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創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在要求,是減輕企業負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場監管體制,創新監管方式,著力構建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巨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6月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上要求,儘快制發有力度的檔案,明確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聯合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職責任務。
2019年1月2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在市場監管領域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
2019年9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要求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
2019年10月28日,河南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豫政〔2019〕22號),明確提出到2020年年底,實現全省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和聯合監管常態化。
我市領導高度重視,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市領導批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我市實施辦法。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在市場監管領域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要求堅持全面覆蓋,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堅持規範透明,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事項、抽查計畫、抽查結果都要及時、準確、規範向社會公開,實現陽光監管,杜絕任性執法;堅持問題導向,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監管,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開展雙隨機抽查,提高監管精準性;堅持協同推進,落實市、縣級人民政府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第二部分為工作目標。明確了通過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切實做到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最佳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的目標定位。同時確定了在2020年底前,在全市範圍內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2022年底前,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基本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
第三部分為重點任務。主要包括七個方面內容,一是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系統。工作系統是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以下簡稱省級平台)。明確2020年3月底,具備條件的市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與省級平台實現對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託省級平台開展雙隨機抽查和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抽查檢查結果依法歸集於相應市場主體名下,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進行公示共享。二是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各有各有關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建立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工作實際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通過相關網站和平台向社會公開。各系統的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工作要於2020年3月底前完成,並導入省級平台;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工作要於2020年4月底前完成,並導入省級平台。三是完善隨機抽查“兩庫”。各級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要依託省級平台,根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本層級、本部門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各有關部門的“兩庫”要於2020年3月底前建立;市、縣“兩庫”要於2020年4月底前建立。要根據監管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變動情況,對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進行動態管理,確保分類準確、全面覆蓋、更新及時。四是科學制定年度抽查計畫。各級各有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於每年1月15日前統籌制定本轄區或本系統的抽查工作計畫和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畫。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及監管領域、執法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採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頻次和被抽查機率,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五是依法規範實施抽查檢查。市級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根據年度抽查計畫,統籌組織本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縣級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內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市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系統詳細的《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3月1日前,各相關部門要將本系統《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和《抽查工作指引》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六是強化抽查檢查結果公示運用。對抽查發現的各類問題,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後續監管銜接,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強化抽查檢查結果政府部門間互認,促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市場主體,要納入部門聯合懲戒的範圍。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七是做好風險預警與風險防範工作。在充分發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日常性、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置。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機制,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緊密結合,對不同層級的風險採取不同強度的監管,在抽查比例和頻次上體現出“雙隨機”抽查監管的針對性,提高隨機抽查的靶向性,提高對市場風險的預警、預判,嚴密防控風險隱患。
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對本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市市場監管局要充分利用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這一平台,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各項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地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在本地推廣套用省級平台,建立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與部門。二是嚴格責任追究。增強責任意識,釐清責任邊界,堅持“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執法檢查人員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半年、年終工作情況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統計表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強化督查考核。要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納入市、縣級人民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範圍。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同級各有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的督查督導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單位按規定進行表彰;對消極懈怠、不作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督促整改。四是營造良好環境。要加大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弘揚市場主體守法誠信經營行為,曝光違法失信等不良行為,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三、特色內容
《實施意見》有四個方面的特色:一是統一了標準規範。各級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通過省級監管工作平台,在開展抽查監管工作時,能夠做到統一平台、統一標準、統一工作程式,確保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二是明確了市場監管領域的範圍。國發〔2019〕5號檔案確定了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應急、海關、稅務、統計16個部門為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實施意見》也據此做了相應明確。三是明確了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重點監管事項的關係。在充分發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日常性、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及時進行檢查和處置。四是劃清了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的責任邊界。這是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遇到的瓶頸,也是包括市場監管系統在內的各部門,尤其是基層監管執法人員非常關心的問題。《實施意見》提出“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並明確了對嚴格依據抽查事項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對象出現問題的,應結合執法檢查人員工作態度、工作程式、工作方法、客觀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依法依規免予追究相關責任,解除了監管執法人員的後顧之憂,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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