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新泰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局長: 張鑫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應急管理、後勤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三)統籌協調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 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 1.發文(發函)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1) 2.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2) 3.公務接待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3) 4.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4) 5.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5) 6.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 (二)組織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 1.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1) 2.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4) 3.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4.請銷假、考勤等基礎性服務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2、附屬檔案1.2.3) 5.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三)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科技項目,擬訂相關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組織指導科技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等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 1.負責組織本單位的預算編制,指導和監督預算執行;負責組織本單位的決算工作和財務報告的編制。(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3.1) 2.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設定各種總賬、明細賬等賬簿,做好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3.5) 3.負責各項收支工作,做好各項經費報銷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3.2) 4.負責所有票據領取、登記、發放、核對、核銷、結轉、管理等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3.4) 5.負責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進行賬務處理,編制固定資產的報表。(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3.3) 6.負責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 7.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組織開展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 (三)擬訂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考核的統籌協調工作。 (六)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綜合統計工作。 (七)制定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 (八)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 (九)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 1.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調研和政策研究,推進深化基層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改革的探索,並與相關業務科室聯合擬定中長期規劃。 2.與相關科室加強溝通,做好綜合性文稿素材收集、文稿起草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4.1) 3.按照統計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要求,做好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統計數據的協調、報送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4.3) 4.負責市場監管新聞宣傳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4.2) 5.負責做好輿情監測、分析工作,協調相關業務科室做好輿情科置工作。 6.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違法案件。 | (一)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擬訂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四)指導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或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五)承辦本級行政執法案件審核工作。 (六)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 (七)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 1.負責組織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5.1) 2. 組織擬訂本局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3.協調轄區內重大行政案件的查處。 4.負責本局行政執法案件法制審核工作。 5. 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執法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本局行政案件聽證、複議、應訴事務和行政賠償事務相關工作。 7.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信息,加強信用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 (一)擬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的協調套用。 (三)組織指導本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四)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五)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登記企業信息公示情況。 (六)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無證生產經營方面行為。 | 1.根據上級部門制定的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局措施辦法制定本地區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牽頭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將上級工作安排轉達相關部門及科室,並督促各科室、部門按照公示要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上進行公示。 3.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抽查結果部門間互聯互通互享互認互用。進一步完善全市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實現全覆蓋。 4.根據相關規定,將失信市場主體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依照申請,指導並協助滿足條件的市場主體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6.1、附屬檔案1.6.2)。 5.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 6.監督管理登記企業信息公示情況。將未按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年報或者公示虛假信息的企業依法列入異常名錄(見附屬檔案1)。 7.負責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維護全市各部門及市場監管局各業務科室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用戶名及密碼,定期督導各部門、科室信息錄入工作開展,每季度向泰安局報送信息錄入統計表。 8.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方面行為。 9.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1 3.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依法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服務行為。 二、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 (一)擬訂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協調網路交易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三)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交易主體規範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市場檢測工作。 (五)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工作。 (六)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及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檢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 1.擬訂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組織指導協調網路交易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3、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交易主體規範管理工作 4、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市場檢測工作。 5、依法組織實施契約的監督管理。 6、依法組織實施拍賣行為監督管理。 7、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7.1) 8、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及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9、組織檢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10、上級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組織指導行政許可有關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分析並依法發布登記註冊信息。按照許可權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行政許可、備案工作。 二、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工作。 | (一)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工作。 (二)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三)按照規定負責廣告經營單位登記工作等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內的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 (四)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以及登記註冊和行政許可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五)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六)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組織協調工作。 | 1.組織協調和督促“雙升四上”戰略實施工作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工作。 2.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非公黨建工作。 3.組織指導各鄉鎮市場監管所對規定範圍內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個人獨資企業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8.1) 4.承擔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個人獨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5.負責推進本科室職能轉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個人獨資企業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組織協調工作。 6. 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配合做好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按許可權監督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 抽查,負責產品質量風險信息採集、核准、預研判和預處理,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預防和處理區域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 (一)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 (二)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 (三)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 (四)按授權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產品防偽監督調查工作。 (六)按要求服務質量監督監測。 (七)配合做好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承擔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授權監督管理認證活動。 (九)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開展。依法組織開展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 (十)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擬訂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實施產品質量 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 (十三)承擔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 1. 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 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9.1) 3. 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按授權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 4. 配合做好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承擔市質量 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9.2、附屬檔案1.9.3) 5、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 管理制度,按授權監督管理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 、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開展。 6、依法組織開展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 構監督管理。推進驗檢測資源整合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擬訂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 7、組織實施產品質量 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 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 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9.4) 8.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 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工作,承擔風險監測、風險交流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 (一)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政策措施,負責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和食品安全品牌建設相關工作。 (二)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 (三)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監測、風險監測和風險交流。 (四)擬訂食品安全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六)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七)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八)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九)指導企業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十)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 1、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政策措施,負責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和食品安全品牌建設相關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0.1) 2、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 3、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監測、風險監測和風險交流。(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0.4) 4、擬訂食品安全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5、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0.3) 6、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 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7、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0.2) 8、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9、指導企業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10、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11、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建立覆蓋食品生產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系食品安全風險。 二、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機制,落實國家、省和泰安市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三、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工作,承擔風險監測、風險交流和風險預警工作。 四、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花山風景區管理行政執法局(限於食品和管轄範圍內的藥品)負總責的機制。督促檢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花山風景區管理行政執法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 | (一)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含食鹽,下同)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二)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三)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 (四)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五)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六)參與制度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花山風景區管理行政執法局(限於食品和管轄範圍內的藥品)負總責的機制。督促檢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花山風景區管理行政執法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 | 1、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含食鹽,下同)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2、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1.1) 3、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 4、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5、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6、參與制度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7、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建立覆蓋食品流通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二、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機制,落實國家、省和泰安市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三、承擔風險監測、風險交流和風險預警工作。 | 一、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二、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三、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參與制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 1.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2.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2.1) 3、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4.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二、建立餐飲服務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餐飲食品安全風險。 | 一、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 二、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三、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 四、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七、參與制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 1. 制訂全市餐飲環節年度監督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 2. 對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3. 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 4. 組織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5. 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6. 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7. 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按照許可權負責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藥品零售和使用、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制度,掌握藥品和化妝品相關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建議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和化汝品經營監督管理。 二、依職責組織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 三、監督實施藥品和化妝品相關環節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職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行政許可制度。指導監督實施藥品和化妝品相關環節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實施藥品和化妝品相關環節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查處藥品和化妝品相關環節違法行為。 四、負責藥品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環節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推動藥品和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執業藥師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 (一)依職責組織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 (二)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三)監督實施藥品和化妝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依許可權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以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五)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 (六)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抽查檢驗。 (七)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 (八)承擔執業藥師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 1.組織開展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的處置。(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3.1) 2.監督實施藥品和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3.3) 3.監督實施要品牌和化妝品分類管理來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 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以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5.組織藥品和化妝品質量監督抽檢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3.2) 6.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按照許可權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定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安全監管制度。 二、掌握分析醫療器械相關環節安全形勢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建議。 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相關環節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 四、依職責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行政許可制度。 五、指導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相關環節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六、組織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相關環節的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查處醫療器械相關環節違法行為。 七、負責醫療器械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評價、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環節質量抽查檢驗工作。 八、依法承擔醫療器械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推動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 (一)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 (二)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 (四)依職責組織經營、使用環節的 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 (五)依職責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 並依法處置。 (六)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抽查檢驗。 | 1、制定年度監管要點,組織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 2、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3、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 4、組織經營、使用環節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4.1) 5、依職責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 並依法處置。 6、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抽查檢驗 7、承擔泰安市局委託受理的第二類醫療器械備案和第三類醫療器械許可相關事項。 8、指導監管所開展醫療器械監管工作。 9、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 保護標準執行情況。 | (一)貫徹落實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 依法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 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三)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五)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 1.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委會以及上級局工作要求,結合新泰市實際情況,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客運速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開展日常監督檢查以及專項監督檢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5.1) 2. 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 二、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 三、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 (一)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 (二)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 (三)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 1、組織開展各項計量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6.1) 2、組織開展“5.20世界計量日”宣傳活動。 3、做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工作。 4、做好計量機構授權、計量器具標準考核實地核查觀察員工作。 5、完成上級及局黨組安排的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落實標準化戰略。 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實施的監督評估工作。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 一、擬定標準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推動實施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評估,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 三、管理商品條碼。 四、承擔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承擔統一法人和其他組織社會信用代碼工作。 | 1.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7.1) 2.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評估,組織企業開展標準自我公開聲明和對標達標行動,並爭創企業標準領跑者。(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7.2) 3.承擔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 4.監督管理商品條碼。 5.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6.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 (一)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 (二)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 (三)承擔商標印製、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監管工作。 (四)組織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 (五)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措施辦法。 (七)協助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馳名商標認定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八)擬訂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管理政策和措施。 (十)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商標專利質押、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區域內專利獎受理和初審工作。 (十二)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 (十四)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 (十五)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1.組織指導商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8.1) 2、承擔商標印製、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監管工作。 3、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8.2) 4、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措施辦法。 5、協助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馳名商標認定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8.4) 6、擬訂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8.3) 7、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管理政策和措施。 8、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9、承擔商標專利質押、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工作。 10、承擔區域內專利獎受理和初審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8.5) 11、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12、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 13、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 14、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5、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 二、負責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三、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 | (一)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擬訂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二)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督管理。 (三)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和專項治理工作。 (五)依法負責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質量監管。 (六)依法負責二手車市場監督管理。 | 1、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 2、擬訂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3、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督管理。 4、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和專項治理工作。 6、依法負責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質量監管。(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9.1) 7、依法負責二手車市場監督管理。 8、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 二、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新泰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三、指導、監督鄉鎮市場監管所消費者保護工作。 | (一)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 (二)開展有關商品和服務消費維權工作。 (三)負責組織落實全國 12315 平台和 12345 平台消費投訴舉報案件的處置。 (四)承擔消費投訴舉報數據規範和利用。 (五)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及本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新泰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 1、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 2、開展有關商品和服務消費維權工作。 3、負責組織落實全國 12315 平台和 12345 平台消費投訴舉報案件的處置。 4、承擔消費投訴舉報數據規範和利用。 5、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及本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新泰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6、指導鄉鎮市場監管所相關工作。 7、完成上級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二、承擔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 三、負責反壟斷有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按照委託開展相關反壟斷調查工作。 | (一)擬訂全市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三)組織協調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按照委託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對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實施反壟斷執法。 (五)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 (六)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 1.擬訂全市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反不正當競爭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3.擬訂直銷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4.擬訂全市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0.1) 5.負責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 6、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7、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0.2) 8、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 9、指導查處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 10、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直銷企業、直銷員。 11、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直銷活動 1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13、組織協調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14、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5、按照委託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16、對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實施反壟斷執法。 17、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0.3) 18、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19、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 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實有 人數 | 崗位 名稱 | 崗位責任 | 科室間職責 邊界事項 | 備註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 | (一)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 | 1.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1.1) 2.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