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
無公害茶葉產地和環境條件的術語和定義,產地空氣、土壤和灌溉水質量要求和試驗方法等。
本標準適用於無公害茶葉產地。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6920水質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T 7468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譜法
GB/T 7483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氟試劑分光光度法
GB/T 7484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7485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7486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一部分:總氰化物的測定
GB/T 8170數值修約規則
GB/T 11898水質 游離氯和總氯的測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62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5433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石灰濾紙·氟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15434環境空氣 氟化物質量濃度的測定 濾膜·氟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15435環境空氣二氧化氮的測定Saltzman法
GB/T 16488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GB/T 17135土壤質量 總砷的測定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土壤質量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土壤質量 總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土壤質量 銅、鋅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土壤質量 鉛和鎘的測定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土壤質量 鉛和鎘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395農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範
NY/T 396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範
NY/T 397農區環境空氣品質監測技術規範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1、茶葉產地
具有一定面積和生產能力的栽培茶樹的土地。
2、環境條件
影響茶樹生長和茶葉產量與品質的空氣、土壤和灌溉水等自然條件。
產地環境條件要求
1、總體要求
無公害茶葉產地應選擇在生態條件良好,遠離污染源,並具有可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生產區域。
2、 空氣
茶園環境空氣品質應符合表1規定。
表1無公害茶園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項目 | 日平均 | 1h 平均 |
總懸浮顆粒物(標準狀態),mg/m3 ≤ | 0.30 | — |
二氧化硫(標準狀態),mg/m3 ≤ | 0.15 | 0.50 |
二氧化銨(標準狀態),mg/m3 ≤ | 0.10 | 0.15 |
氟化物(F)(標準狀態),mg/m3 ≤ | 7μg/dm3 | 20μg/m3 |
1.8μg/(m3·d) | — |
註: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濃度;1h平均指任何1h的平均濃度 |
3、土壤
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表2要求。
表2無公害茶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項目 | 濃度限值 |
pH值 | 4.0~6.5 |
鎘,mg/kg ≤ | 0.30 |
汞,mg/kg ≤ | 0.30 |
砷,mg/kg ≤ | 40 |
鉛,mg/kg ≤ | 250 |
鉻,mg/kg ≤ | 150 |
銅,mg/kg ≤ | 150 |
註:重金屬和砷均按元素總量計,適用於陽離子交換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標準值為表內數值的半數。 |
4、灌溉水
茶園灌溉水應符合表3的要求。
表3無公害茶園灌溉水質標準
項目 | 濃度限值 |
pH值 | 5.5~7.5 |
總 汞,mg/L ≤ | 0.001 |
總 鎘,mg/L ≤ | 0.005 |
總 砷,mg/L ≤ | 0.1 |
總 鉛,mg/L ≤ | 0.1 |
鉻(六價),mg/L ≤ | 0.1 |
氰化物,mg/L ≤ | 0.5 |
氯化物,mg/L ≤ | 255 |
氟化物,mg/L ≤ | 2.0 |
石油類,mg/L ≤ | 10 |
試驗方法
1、空氣
(1)取樣方法按NY/T 397規定執行。
(2)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按照GB/T 15432執行。
(3)二氧化硫的測定:按照GB/T 15262執行。
(4)二氧化氮的測定:按照GB/T 15435執行。
(5)氟化物的測定:按照GB/T 15433或GB/T 15434執行。
2、土壤
(1)取樣方法按NY/T 395規定執行。
(2)pH值的測定:NY/T 395規定執行。
(3)砷的測定:按照GB/T 17134或按照GB/T 17135執行。
(4)貢的測定:按照GB/T 17136執行。
(5)鉻的測定:按照GB/T 17137執行。
(6)鉛和鎘的測定:按照GB/T 17140或按照GB/T 17141執行。
(7)銅的測定:按照GB/T 17138執行。
3、灌溉水
(1)取樣方法按NY/T 396規定執行。
(2)pH值測定:按照GB/T 6920執行。
(3)貢的測定:按照GB/T 7468執行。
(4)鉛和鎘的測定:按照GB/T 7475執行。
(5)砷的測定:按照GB/T 7485執行。
(6)六價格的測定:按照GB/T 7467執行。
(7)氰化物的測定:按照GB/T 7486執行。
(8)氯化物的測定:按照GB/T 11898執行。
(9)氟化物的測定:按照GB/T 7483或GB/T 7484執行。
(10)石油類的測定:按照GB/T 16488執行。
檢測規則
1、無公害茶葉產地應符合無公害茶葉產地環境條件的要求。
2、檢驗結果的數據修約按照GB/T 8170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