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食品:柑桔產地環境條件

無公害食品:柑桔產地環境條件

《DB51/T 923-2009 無公害食品 柑桔產地環境條件》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於2009年3月5日發布,並於2009年3月10日正式實施。本標準由四川省農業廳提出並歸口。本標準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本標準起草單位:四川省農業科學院、四川省園藝作物技術推廣總站。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克玲、劉建軍、黨壽光、塗仕華、何忠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公害食品:柑桔產地環境條件
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要求,產地選擇,環境空氣品質,灌溉水質量,土壤環境質量,採樣方法,環境空氣品質,灌溉水質量,土壤環境質量,試驗方法,
《DB51/T 923-2009 無公害食品 柑桔產地環境條件》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於2009年3月5日發布,並於2009年3月10日正式實施。本標準由四川省農業廳提出並歸口。本標準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本標準起草單位:四川省農業科學院、四川省園藝作物技術推廣總站。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克玲、劉建軍、黨壽光、塗仕華、何忠全。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柑桔產地的選擇、環境空氣品質、灌溉水質量、土壤環境質量、採樣及分析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四川省無公害柑桔產地。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6920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T 7467 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質 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7485 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異煙酸-吡啶啉酮比色法
GB/T 11896 水質 氯化物的測定 硝酸銀容量法
GB/T 11900 水質 總砷的測定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廣度法
GB/T 15262 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5433 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石灰濾紙-氯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15434 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氟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15435 環境空氣 二氧化氮的測定 Saltzman法
GB/T 16488 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GB/T 17134 土壤質量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 土壤質量 總砷的測定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質量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質量 總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土壤質量 鉛、鎘的測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質量 鉛、鎘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395 農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範
NY/T 396 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範
NY/T 397 農區環境空氣品質監測技術規範
NY/T 1121.5 土壤檢測 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測定

要求

產地選擇

產地應選擇在生態環境良好,遠離污染源,並具有可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生產區域,年平均溫度16.2℃-22℃,1月平均溫度≧7℃,≧10℃的年積溫5000℃以上,年日照1000小時以上,降雨量≧800mm。土壤pH值6.0-7.8,砂壤土或壤土,質地良好,土層深厚,疏鬆肥沃,有機質含量≧1.0%,地下水位1m以下。

環境空氣品質

空氣品質應符合以下規定。產地5km、主導方向20km以內沒有工礦企業污染源的區域可免測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TPS)(標準狀態)(mg/m):日平均濃度≤0.30
二氧化硫(SO2)(標準狀態)(mg/m):日平均濃度≤0.15;1h平均濃度≤0.50
二氧化氮(NO2)(標準狀態)(mg/m):日平均濃度≤0.12;1h平均濃度≤0.24
氟化物(F)(標準狀態)(μg/m):日平均濃度≤7;1h平均濃度≤20
(註:日平均濃度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濃度;1h平均濃度指任何一小時的平均濃度)

灌溉水質量

醫藥、生物製品、化學試劑、農藥、石化、焦化和有機化工等行業的廢水(包括處理後的廢水)不應作為無公害食品柑桔產地的灌溉水。
灌溉水質量應符合以下的規定。
pH:5.5-8.5;
總鎘(mg/L):≤0.01;
總汞(mg/L):≤0.001;
總砷(mg/L):≤0.1;
總鉛(mg/L):≤0.2;
六價鉻(mg/L):≤0.1;
氟化物(mg/L):≤3.0;
氰化物(mg/L):≤0.5;
石油類(mg/L):≤10.0;
氯化物(mg/L):≤250

土壤環境質量

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鎘(mg/Kg):≤0.30,pH<6.5;≤0.30,pH7.5;
汞(mg/Kg):≤0.3,pH<6.5;≤0.5,pH7.5;
砷(mg/Kg):≤40,pH<6.5;≤30,pH7.5;
鉛(mg/Kg):≤250,pH<6.5;≤300,pH7.5;
鉻(mg/Kg):≤150,pH<6.5;≤200,pH7.5;
(註:以上項目均按元素量計,適用於陽離子交換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標準值為以上數值的半數)

採樣方法

環境空氣品質

按NY/T 397的規定執行。

灌溉水質量

按NY/T 396規定執行。

土壤環境質量

按NY/T 395規定執行。

試驗方法

環境空氣、灌溉水、土壤中各項目指標及檢測方法如下。
總懸浮顆粒物(空氣):重量法,GB/T 15432;
二氧化硫(空氣):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
二氧化氮(空氣):Saltzman法,GB/T 15435;
氟化物(空氣):石灰濾紙-氟離子選擇電極法,GB/T 15433;
濾膜-氟離子選擇電極法,GB/T 15434;
pH(灌溉水):玻璃電極法,GB/T 6920;
總汞(灌溉水):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68;
總砷(灌溉水):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GB/T 11900;
六價鉻(灌溉水):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
鉛、鎘(灌溉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氟化物(灌溉水):離子選擇電極法,GB/T 7484;
氰化物(灌溉水):異煙酸-吡啶啉酮比色法,GB/T 7486;
石油類(灌溉水):紅外光度法,GB/T 16488;
氯化物(灌溉水):硝酸銀容量法,GB/T 11896;
總砷(土壤):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GB/T 17134;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GB/T 17135;
總汞(土壤):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6;
總鉻(土壤):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
鉛、鎘(土壤):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0;
陽離子交換量(土壤):石灰性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測定法,NY/T 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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