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互助是指居民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互相合作與援助的方式相互提供保障,其特點是相互性、局部性和援助方式的多樣性。保險與援助是災後恢復人民生活企業生產和社會功能的重要經濟保障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災害互助
- 所屬學科:災害地質學
災害互助是指居民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互相合作與援助的方式相互提供保障,其特點是相互性、局部性和援助方式的多樣性。保險與援助是災後恢復人民生活企業生產和社會功能的重要經濟保障之一。
災害互助是指居民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互相合作與援助的方式相互提供保障,其特點是相互性、局部性和援助方式的多樣性。保險與援助是災後恢復人民生活企業生產和社會功能的重要經濟保障之一。災害保險是一種社會的金融商業行為,它以保戶...
可見,我國救災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首先強調生產自救,同時加以民眾互助和國家救助,這是由我國人口眾多、災害頻發、生產力水平不高等具體國情所決定的。社會救助的特徵 1.災害救助的緊急性 由於各種災害的發生大都具有突發性(除旱災外)和嚴重...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黨中央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救災救助工作...
當毗鄰省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並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本市應急救助工作。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澇、乾旱等水旱災害,颱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霾等氣象...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自然災害包括:洪澇、乾旱、颱風、風雹、雷電、大雪、高溫熱浪、低溫冷凍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地震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第三條 自然災害救助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社會互助、...
自然災害救助,在中國,指為保障因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特定災害事件而陷入生活困難的公民的基本生活,各級政府和社會為受災人員提供現金、實物或服務援助的一種社會救助制度。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
第十一條 鼓勵多災、易災地區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自然災害救助社會保險機制,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參加互助保險,提高抗禦風險能力。第十二條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
7.1 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監管 7.2 閩台溝通與協作 7.3 預案演練 7.4 獎勵與責任 7.5 預案管理與更新 7.6 預案生效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特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
規範全縣突發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行為,合理配置救災資源,迅速、有序、高效地處置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災區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詳細內容 息政辦〔2013〕52號 各鄉鎮...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粵府辦〔2010〕6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
保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保山市應對突發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依法規範自然災害救助行為,合理調配救災資源,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行動,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
2022年12月1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字〔2022〕161號印發修訂後的《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印發通知 魯政辦字〔2012〕86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魯政辦字〔2012〕86號 各...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自然災害救助,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第四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縣級以上減災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本...
(四)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三、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按照民政部門救災工作職能,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市民政局成立救災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
自然災害信息員與基層社會管理格線化、群防群治工作相結合,可以享受適當的工作補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發揚團結互助的救災精神,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積極參與、主動配合人民政府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對獲悉的自然災害信息,應當立即向...
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籌措、政策優惠等途徑解決。積極發揮自然災害中保險的經濟補償作用,完善市場化籌集重建資金機制。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科學選址、合理布局,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泄洪通道等,...
《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發布並開始實施。根據預案要求,對突發性自然災害,區縣應急管理部門應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將本行政區域內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本級政府、市應急局報告;市應急局在接報災情信息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並向...
第二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應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方針,受災民眾的生活困難主要通過災區民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和互助互濟以及政府幫扶等方式加以解決。第三條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應遵循專款專用、重點使用...
(3)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民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民眾自治作用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組織指揮體系 2.1江西省減災委員會 2.1.1江西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為省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省的...
(3)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2組織指揮體系 2.1四川省減災委員會 四川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為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省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1.2 工作原則 1.2.1 以人為本。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妥善安排災區...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自然災害的救助準備、應急救助、災後救助、救災款物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民眾自救的原則,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的方針,使常態...
第三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設立減災委員會作為本級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
第三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防救並重,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民眾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第四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
(3)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民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2 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組織機構 市防災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減災委)為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主任由分管副...
第三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高效有序、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第四條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縣級以上減災委員會為本級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協調...
建房資金等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災情因地制宜確定方案,科學安排項目選址,合理布局,避開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災設防...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布局,充分考慮災害因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