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縣有關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幾疊戶白擊白檔監督管理,按職責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查處市場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全縣消費者諮詢、申訴以及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12365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全縣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六)貫徹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承擔全縣產(商)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工業產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縣產(商)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風險監控,承擔國家和省、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關工作,統一編制並實施全縣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負責產(商)品質量抽查結果的處理,監督管理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仲裁檢驗、鑑定,按職責分工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開展企業采標工作;指導企業產品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推進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開展對標準執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區域性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管理全縣商品條碼危灶和標準化信息。
(九)貫徹實施國家計量發展規劃,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負責統一監督管理質量、計量和實驗室的認證認可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執行認證認可工作的制榜漏槓度,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全縣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獲證實驗室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監察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全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祖章拘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組永定趨仔織開展產(商)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標準、質量、計量、強制性產品認證及其他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辦理市場和質量監督行政案件。
(十三)負責依法對全縣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契約監督管理工作和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工作;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登記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五)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全縣品牌戰略推進工作。加強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培育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管理和保護;加強國家(省、市、縣)政府質量獎、四川名牌產品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加強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有機認證產品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十七)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負責全縣登記註冊企業的信息公示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全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賦碼和管理,承擔全縣產(商)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八)開展對全縣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指導局直屬單位和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及相關協會、學會工作。
(二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的科技發展及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協臘棵懂調行業和專業的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的科研及技術引進工作,開展合作交流。
(二十一)負責質量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建立協調聯動機制,指導相關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檢查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質量監管工作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二十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督責任;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制度機制;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
(二十三)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
(二)法制股
(三)行政審批股
(四)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五)市場監督管理股
(六)標準化管理股
(七)計量認證股
(八)質量監督管理股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12315、1236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十一)計畫財務股
(十二)人事教育股
(十六)負責全縣品牌戰略推進工作。加強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培育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管理和保護;加強國家(省、市、縣)政府質量獎、四川名牌產品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加強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有機認證產品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十七)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負責全縣登記註冊企業的信息公示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全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賦碼和管理,承擔全縣產(商)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八)開展對全縣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指導局直屬單位和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及相關協會、學會工作。
(二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的科技發展及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的科研及技術引進工作,開展合作交流。
(二十一)負責質量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建立協調聯動機制,指導相關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檢查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質量監管工作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二十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督責任;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制度機制;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
(二十三)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
(二)法制股
(三)行政審批股
(四)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五)市場監督管理股
(六)標準化管理股
(七)計量認證股
(八)質量監督管理股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12315、1236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十一)計畫財務股
(十二)人事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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