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文體廣電局

瀘縣文體廣電局,2004年由原瀘縣文化局和廣播電視局合併而成,,其中1名,3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股室負責人7名,主管全縣文化藝術事業、體育工作、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事業工作。設黨政辦公室、人事教育股、文化文物藝術股、體育事業管理股、廣播電視社會事業管理股、廣播電視宣傳股、文體廣電市場股等7個職能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縣文體廣電局
  • 行政編制:16人
  • 局長:1名
  • 副局長:3名
人員組成,主要職能,

人員組成

2004年由原瀘縣文化局和廣播電視局合併而成,,其中1名,3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股室負責人7名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和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文物的管理辦法,行使行政執法和監督職能。
2、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單位的體制改革,管理文化事業的勞動人事工作;管理指導文化、新聞出版專業教育、業務培訓和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和協調農村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3、歸口管理全縣的文化市場,包括全縣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經營活動和圖書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縣出版、印刷、發行、報刊(含音像、電子書報刊)著作權等各項工作。
4、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鼓勵和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對文化事業單位的經費及國有資產實施管理和監督。
5、綜合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和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網路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協調發展。
6、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
7、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研究和指導業餘體育訓練工作。
8、組織參加和承辦上級下達的體育競賽任務。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優秀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辦法。
9、歸口管理體育市場;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管理好體育設施、器材。
10、貫徹、落實上級廣播電視的法律法規和新聞宣傳、廣播電視文藝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
11、按上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縣廣播電視的行業管理和有關事項的審查、報批及有關許可證的辦理工作。
12、組織、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調整和題材規劃;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節目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全縣傳播的視聽節目;組織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3、根據上級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縣廣播電視專用網路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14、按上級的要求,組織、指導廣播電視運用高新技術的實施方案;管理全縣廣播電視市場。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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