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度省政府對各市政府工作績效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遼政辦發〔2009〕18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和完善縣域經濟運行通報制度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09〕46號)精神,推進我市縣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縣域經濟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瀋陽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沈政辦發[2009]51號
- 發布日期:2009-07-23
(沈政辦發[2009]5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度省政府對各市政府工作績效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遼政辦發〔2009〕18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和完善縣域經濟運行通報制度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09〕46號)精神,推進我市縣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縣域經濟發展績效評估工作
(一)評估指標。
主要包括縣均地區生產總值、縣均財政總收入、縣均固定資產投資、設施農業建設(分為種植業設施標準小區、畜禽標準化養殖小區、水產養殖示範小區、林地經濟等4個子項)、規模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銷售收入、縣域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到位資金額、縣域產業集群建設、縣域房地產開發等8項指標。
(二)評估主體及對象。
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牽頭,市農委、財政局、林業局、統計局、中小企業局、動監局負責,對東陵區、于洪區、瀋北新區、蘇家屯區、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8個區、縣(市)政府進行評估。
(三)責任分工。
市農委負責設施農業建設(種植業設施標準小區建設、水產養殖示範小區建設)、規模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銷售收入等2項指標的評估。
市財政局負責財政總收入和縣域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到位資金等2項指標的評估。
市林業局負責設施農業建設(林地經濟)等1項指標的評估。
市統計局負責縣均生產總值、縣均固定資產投資和縣域房地產開發等3項指標的評估。
市中小企業局負責縣域產業集群建設等1項指標的評估。
市動監局負責設施農業建設(畜禽標準化養殖小區建設)等1項指標的評估。
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評估結果進行審核、分析、匯總,提交市縣域經濟聯席會議審定後,報市政府績效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市政府對相關區、縣(市)政府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並為省政府對我市縣域經濟工作的績效考核提供基礎數據。
二、建立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政策評估制度
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東陵區、于洪區、瀋北新區、蘇家屯區、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8個區、縣(市)政府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是:圍繞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遼委〔2006〕9號)、《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擴大縣域經濟重點縣(市)經濟管理許可權改革試點的意見》(遼委辦發〔2006〕31號)和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精神出台的相關配套政策,政策執行的效果,政策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改進、完善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等。
三、加強縣域經濟發展重大項目調度工作
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建立縣域經濟項目資料庫,每月對縣域地區三大產業 3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進行調度,了解進展情況,明確需要重點扶持的項目,分析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對策措施。對需要省政府幫助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整理匯總,提交市縣域經濟工作聯席會議審批後上報。
四、建立縣域經濟運行通報制度
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負責,每月、每季度對全市縣域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通報。月通報指標主要包括,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縣域重點園區情況等3項;季度通報指標主要包括,地區生產總值、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實際利用外資額、引進內資額、縣域金融機構存貸款餘額等8項。各有關區、縣(市)要在當月結束後的7日內向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報送月通報基礎材料,在當季度結束後的15日內報送季度通報基礎材料。報送的基礎材料必須經本地區政府主要領導審定,相關數據要實事求是、準確全面,相關內容要兼顧本地區縣域經濟發展過程和橫向比較情況。
為確保工作效果,由市縣域經濟工作辦公室負責此項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調研督查以及重點工作推進,市發改委、財政局、林業局、統計局、中小企業局、動監局等6個部門要各指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處級領導負責具體工作對接和落實。各有關區、縣(市)政府也要參照市政府做法,認真落實此項工作。
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