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政法辦

根據開發區編委濮高編〔2011〕2號檔案規定,開發區政法辦相關工作職責如下:
一、開發區政法辦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及黨工委、管委會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領導、組織、協調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建設工作。
(三)領導、組織、協調全區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及有害氣功組織的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根據省、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總體規劃和部署制定全區的維護穩定總體規劃。
(五)領導、協調,指導、監督全區的禁毒工作,承擔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支持、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嚴格公正執法。
(七)組織推動執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等政法工作。
(八)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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