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政府機構。
根據開發區編委濮高編【2011】19號檔案及濮開編【2012】7號檔案規定,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相關工作職責如下: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數位化城管平台的建設和任務的派遣;負責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工作。
三、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執法業務的培訓,對鄉(鎮)辦城市管理聯合工作站執法隊伍建設及執法行為的指導和考核工作。
四、負責分解城市管理執法職責,指導鄉鎮(辦)城市管理聯合工作站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並進行監督考核。
五、負責轄區內各類慶典、臨街建築物外部裝修、臨時市場疏導點及夜市等審批工作的審核和上報。
六、負責做好依法查處和拆除違法建設的指導和法律支持,綜合調配全區城管執法力量,協助鄉(鎮)辦城市管理聯合工作站依法對涉及城市管理方面重大案件的處理。
七、負責與市局相關事項的協調。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