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推進中心

根據《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於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推進中心工作職責變更的通知》(濮經開文〔2015〕10號)檔案規定,開發區項目推進中心相關工作職責如下:
開發區項目推進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產業集聚區落地項目的推進工作,牽頭組織有關單位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具體問題;
(二)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做好項目周邊環境治理工作,打擊“三強四霸”等干擾項目建設的違法行為,最佳化全區項目建設環境,負責區經濟環境治理辦公室的工作;
(三)負責支援中原油田、中原大化集團等省屬以上國有企業建設及其在開發區內管道、電路等設施的遷改工作;
(四)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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