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工程質量監督站

濮陽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開發區分站工作職責:
根據濮陽市建委濮建字[1995]142號檔案及開發區編委濮高編[2006]5號檔案規定,濮陽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開發區分站工作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規劃及管理全區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制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有關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對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實體質量進行抽查抽測。工程竣工驗收後,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四)負責全區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五)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調查、取證、立案和實施行政處罰;
(六)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七)負責工程質量投訴、舉報問題的處理;
(八)在工程保修期內對保修工作進行監督;
(九)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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