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衛生局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衛生局是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衛生的政府部門。

根據開發區編委濮高編[2010]10號檔案和濮高編[2010]27號檔案規定,開發區衛生局相關工作職責如下: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負責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研究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全區衛生資源的配置;承擔轄區內傳染病的防治、愛國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化妝品和消毒品、醫療機構等衛生綜合監督管理職能。
衛生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任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查辦;負責綜合文稿、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會務組織、理論學習、機要保密、檔案管理、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紀檢監察、信訪處理、群團、後勤、值班等工作;負責管理電子政務、衛生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股
(1)、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提出醫療機構發展規劃、落實法律法規和服務標準。
(2)、負責醫療機構設定、審批、管理校驗及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執業醫師及執業護士的登記註冊工作;監督指導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與服務質量,規範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負責醫療設備準入工作;依法處理醫療糾紛,監督管理采供血行為和臨床用血質量。
(3)、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政策,監督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採購、配送、使用。
(4)、負責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建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網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5)、負責指導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加強農村衛生管理一體化,提出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的實施;
(6)、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中醫藥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中醫藥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對中醫醫療保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7)、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8)、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做好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醫療搶救、疫情撲滅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蔓延擴散。
(9)、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全區對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的監測防治。
(10)、實施衛生人才培養計畫,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負責成人醫學教育管理工作;指導醫護人員規範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工作。
(11)、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
(12)、制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
(13)、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
監督股
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消毒產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主持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聽證;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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