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委員會

根據開發區編委濮高編[2010]1號檔案規定,開發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相關工作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計生人員管理制度。
(三)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全區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落實省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和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四)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制度、機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銜接機制。
(五)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組織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健設規劃,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建設。
(七)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參與完善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九)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業務工作。
(十)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