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開發區機構編制檔案濮高編【2006】12號檔案規定,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職責如下
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職責:
1、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河南省
安全生產條例》,認真組織對轄區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監督並指導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督促安全隱患的及時整改。
2、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與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
3、指導、監督和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下達與考核工作,並督促檢查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2、負責轄區範圍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協助辦理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生產儲存許可工作。
4、負責組織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組織並督促企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5、組織轄區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並指導企業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並組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參與全區公共應急事件救援工作。
6、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
8、依法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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