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國稅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二)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全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宣傳送達和諮詢輔導、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納稅定額、發票管理(不包括發票發售和防偽稅控認證)、重點戶管理、零星稅收征管、催報催繳、納稅評估及一般行政處罰。
(五)負責經費、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局的人事管理以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七)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八)負責全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九)負責稅收信息化、現代化的實施和管理。
(十)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一)承辦市國稅局和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等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