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的決定

2005年3月25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濟南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05.27
  • 實施時間:2005.05.27
於2005年3月25日經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並於2005年5月27日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5月27日
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審議,決定廢止《濟南市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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