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市區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管理,規範建築垃圾作業、運輸、處置行業秩序,全面啟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建築渣土領域重點關注問題整改工作,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溫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區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0年12月31日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管理,規範建築垃圾作業、運輸、處置行業秩序,全面啟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建築渣土領域重點關注問題整改工作,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溫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建築垃圾消納處置管理,規範建築垃圾作業、運輸、處置行業秩序,全面啟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建築渣土領域重點關注問題整改工作,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溫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特制定本辦法。一、...
1.提交書面申請(包括建築垃圾〈建築泥漿〉處置的方式、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名稱、施工單位與運輸單位〈管道排放單位〉簽訂的契約、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土地用途證明);2.擴初設計及必要施工圖紙;3.具有建築垃圾(建築泥漿)分類處置的方案...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和建築垃圾消納場所、中轉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定遮擋圍牆和車輛清洗設施,進出口的路面實行硬化處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污染環境。第四十二條 運輸建築垃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隨車(...
建築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定,應當納入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第六條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內的工程施工情況,制定建築垃圾處置計畫,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築垃圾。第七條 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
第十七條 泥漿、渣土等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符合下列防塵要求:(一)卸載作業區設定有效降塵設施,其他區域採用有效防塵覆蓋或簡易綠化;(二)出入口設定沖洗保潔設施,清洗出場車輛,確保淨車出場,保持出入口整潔;(三)棄置飽和後,及時...
溫州市建築渣土消納管理辦公室 溫州市建築渣土消納管理辦公室是溫州市政府機構。溫州市建築渣土消納管理辦公室是溫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對市區建築渣土消納的監管及建築渣土運輸行業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定建築垃圾消納、中轉場所。第十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消納場所建設項目用地供給,其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項目,依法通過劃撥方式提供項目用地。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
建築或施工單位自行安排建築垃圾運輸和消納場地的,應接受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需要用建築垃圾回填的單位和個人,應向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統一安排。第六條建築垃圾處理的具體收費項目及其標準,由環境...
其他單位新建改建的建設工程產生的建築垃圾、有獨立物業公司管理的封閉式小區居民裝修產生的建築垃圾不屬本辦法裝修建築垃圾處置範圍內,其產生的建築垃圾由行為主體負責消納,並在處置清運前向馬橋街道綜合執法中隊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清運手續。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適用於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
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情況納入本省依法設立的建設工程項目獎項評選內容。第十六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當按照技術規範建設,屬於建設工程的,還應當執行基本建設程式。省人民政府建築垃圾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建築垃圾消納場建設標準和運營...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城區建築垃圾的產生和收集、排放、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道路施工、園林作業等...
前款規定行為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理。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同時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垃圾管理協調機制,及時...
第二十六條 市人民政府將建築垃圾消納點的建設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規劃,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建築垃圾消納點專項規劃。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垃圾處置管理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建築垃圾消納點建設...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湖口縣縣城(含高新園區)規劃範圍內建築垃圾的分類、排放、運輸、中轉、傾倒、消納、回填、再生利用等處置活動。在建設用地紅線範圍內自行平衡消納建築垃圾的項目除外。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居民維修、改造、裝飾住房或其他設施產生的建築垃圾,可自行將建築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消納,也可委託專業單位清運,專業單位清運收取的費用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第二十四條 市區內需用建築垃圾回填的單位、個人,應到...
第二章 建築垃圾排放 第三章 建築垃圾運輸 第四章 建築垃圾消納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本辦法所稱處置,是指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活動。第三條 台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從事建築垃圾處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是本市建築垃圾處置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垃圾的產生、運輸、消納、利用等處置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
第十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當依法保障建築垃圾固定消納場的用地需求。經規劃確定的建築垃圾消納場(回填除外)建設用地應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未經法定程式,不得改變用途。第十七條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會同市自然...
(六)運輸至取得建築垃圾消納許可的消納場或者回填場地。第十六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建設應當納入市、縣級市容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與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