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年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陰縣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適用地區:河南省湯陰縣
- 發布文號:湯政辦〔2013〕6號
《湯陰縣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年印發的意見。
《湯陰縣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年印發的意見。1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湯政辦〔2013〕6號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2012年4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2〕2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總體要求、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規範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深入治理...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解讀國辦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意見》是農業部發布的檔案。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和國家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應進一步深化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認識,絕不能因為農業稅的取消而思想麻痹,絕不能因為農民收入增加和農民負擔水平下降而工作鬆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 [1]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22號),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
進一步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及時更新內容,標明舉報電話,便於農民監督和反映問題。完善農民負擔監測制度,建立包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內的監測體系,提高監測質量。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逐級督導制度,及時通報督導結果,推動各級落實農民負擔監管責任和工作任務。農業部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法制辦 教育部 新聞...
2012年7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2〕5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治理加重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問題、規範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立和完善農民負擔監管長效機制、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
關於做好2014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近年來,隨著統籌城鄉發展力度的逐步加大和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的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總體控制在較低水平,由此引發的矛盾大幅減少,為確保廣大農民安居樂業、農村社會安定有序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減負意識有所淡化,部分領域涉農亂收費問題屢禁不止,一事一議籌資籌勞...
任何形式的集資活動;六、嚴禁對農民的一切亂收費、亂漲價、亂罰款;七、嚴禁各種攤派行為;八、嚴禁動用專政工具和手段向農民收取財物;九、減免貧困戶的稅費負擔;十、減輕鄉鎮企業的負擔;十一、減少鄉鎮機構和人員的開支;十二、加強領導,實行減輕農民負擔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十三、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
為切實做好當前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防止農民負擔反彈,不斷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一、準確把握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總體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
九、進一步加強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特殊重要意義。要繼續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制度,在換屆和機構改革中,做到領導力量不減、工作隊伍不散。要不斷完善減輕農民負擔領導幹部考核制度,明確把中發〔1996〕13號檔案對各級領導...
湘發[1996]第9號是1996年5月31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指示,根據中辦發[1996]6號、15號檔案精神,結合湖南省農村的實際情況,特別是“百鄉千村萬戶調查”中農民反映最強烈的幾個問題,正式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的檔案...
2003年7月21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3〕2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減輕農民負擔對全局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抓好農村稅費改革工作、認真清理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項目、深入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全面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四項制度”、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督檢查、...
2006年8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6〕7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明確工作重點,認真研究解決新形勢下農民負擔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進...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22號),進一步做好全省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明確工作要求,創新工作思路 編輯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中心,以規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和涉農收費為重...
自2000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以來,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和“兩工”(農村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後,洞庭湖、鄱陽湖、洪湖、巢湖、洪澤湖等大湖區(以下簡稱“大湖區”)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但由於大湖區特殊的地理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與其他地區相比,農民負擔仍然偏重。遵照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為...
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近年來,隨著農村綜合改革的全面推進和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的全面落實,我市的農民負擔大大減輕,農村幹群關係明顯改善。但從今年市農監辦和糾風辦對全市減負工作...
關於切實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婁發[1996]第24號 為了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指示精神,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地委、行署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1996年)年底,全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領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一,統一認識,增強作好減輕農民...
各級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到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認識到改革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好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進一步規範涉農收費行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確保農村穩定。二、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規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 (陝政發〔2001〕42號2001年8月19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一系列政策,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清理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項目,執行農民承擔的村提留鄉統...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切實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01〕28號)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二季度以來,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1〕28號檔案和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辦發〔2001〕14號檔案精神,及時調整農村稅費改革工作部...